美容诊所创办人上诉得直 资产解冻并可在新公司执业

魏瑜嶙 报道

elynh@sph.com.sg

著名美容医生吴胜兴与自己一手创办的美容医疗公司起纠纷,并与女儿另起炉灶。父女两人原先被禁止到新公司执业与旧公司打对台,但最高法院上诉庭前天推翻这项裁决,三司也同时下令将吴胜兴父女名下的4000万元资产解冻。

1979年开始执业的吴胜兴医生(61岁)是PPP Laser Clinic(简称PPP)连锁美容诊所的创办人,PPP在新加坡一度有14家分店。

他的代表律师陈锦海形容,吴胜兴是“皮肤激光美容之父”,他最初在百利宫(Paragon)开设诊所,顾客群主要是富裕阶层,诊所年收入介于1100万元至1800万元。女儿吴明丽医生(31岁)后来提议把生意扩展到邻里去,进而在2011年设立了PPP连锁美容诊所。

PPP由Aesthetic Medical Partners私人有限公司(简称AMP)经营,吴胜兴曾担任董事经理一职。吴胜兴2013年与公司其他股东发生纠纷,他2015年入禀高庭起诉其中七名股东。AMP和子公司则在2016年对吴胜兴、吴明丽和两人开设的对手公司Quikglow展开诉讼,指吴胜兴父女违反受托责任和合约义务。Quikglow的前身是Dr Michelle Goh私人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2015年改名为Quikglow。

虽然官司尚未开审,但AMP去年获得两项禁制令:一、冻结吴胜兴、女儿吴明丽和Quikglow资产的全球资产禁制令;二、禁止吴胜兴和吴明丽到Quikglow执业,也同时禁止Quikglow雇用两人。

吴胜兴和女儿就此提出上诉,由最高法院上诉庭法官朱迪柏拉卡斯、郑永光和庄泓翔组成的三司前天批准上诉,撤销了这两项禁制令。

吴胜兴去年2月辞去AMP董事经理的职务,但他和女儿目前仍持有公司约13.3%股权。他当时向媒体发表声明说,他不认同大多数股东的经营理念,自2015年中便失去了对公司的控制权力,因此不得已卸下董事一职。

与股东仍有至少四起官司

另一方面,AMP其他股东反指吴胜兴和吴明丽自从成立了Quikglow后便企图搞垮AMP生意,赶走顾客和损毁AMP名誉,好让Quikglow最终能接管PPP的生意。

吴胜兴、吴明丽和几名股东之间至少有四起未了的官司,审讯预计最快今年下半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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