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诈骗集团接收提取赃款 马国青年入狱六年

一名马来西亚男子涉及跨国电话行骗案,替犯罪集团利用本地银行户头接收和提出超过15万元赃款,昨天被判监禁六年。

被告黄伦祥(23岁)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共面对16项罪状,控方以其中五项提控他,其余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案情,被告与同样来自马国的许胜发(21岁)、池家勇(22岁)和唐文亮(25岁)涉及跨国电话行骗案。犯罪集团会冒充敦豪(DHL)速递公司职员、新加坡警方和中国警方行骗,让受骗者提供银行资料,然后转走他们户头的钱。

调查显示,被告前年在马国结识唐文亮,并答应让他用自己在本地的银行户头接收和提出款项。被告虽然知道唐文亮参与非法赌球和放贷等活动,却不追究经过自己银行户头的款项来源。

共有七名受骗者的钱转入被告银行户头,共达11万4000多元。被告去年7月11日提出了3万4400元交给唐文亮。

被告的银行户头后来被冻结,池家勇和被告帮忙牵线,找来同样肯用本地个人银行户头接收和提出赃款的许胜发。三人在唐文亮吩咐下,于去年7月14日从马国入境我国,从许胜发的户头提钱。唐文亮答应给他们共500元的酬劳。

许胜发当天五次提款共12万1900元,他尝试第六次提款时遭警方逮捕。被告与池家勇逃离现场,把已提出的钱交给唐文亮后,同日在大士关卡被捕。唐文龙去年9月在吉隆坡落网。

法庭去年11月判许胜发入狱五年。控方昨天指出,许胜发只涉及用自己的银行户头接收及提出赃款,但被告的罪行涉及自己与许胜发的两个户头,因此刑罚应更重。

被告求情时声称,不知道所接收和提出的钱是电话诈骗案赃款。但控方指出,有足够理由相信被告知道这些钱都来自非法活动。法官下判时接受控方说法,判被告入狱六年,刑期从去年被告被警方扣押时算起。(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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