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指被告行为自私,重视与男友的关系多过儿子福利,令儿子遭严重伤害,应受谴责,促请法官判监12个月。
侯启祥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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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妈妈被指被爱情蒙蔽了双眼,对男友虐待一岁多儿子视而不见,还让儿子与男友独处,结果导致儿子遭严重伤害。
25岁的被告昨天认罪时眼眶泛红,控方指她行为自私,重视自己和男友的关系多过儿子的福利,必须受到谴责,促请法官判监12个月。
由于律师需要准备求情书,法官案展10月27日再审。为了保护男童,法庭谕令媒体不得报道可泄露男童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被告是兼职商店助理,男童现年3岁,目前住在寄养家庭。被告和男友陈光伟(26岁,译音)也生下一个儿子,目前1岁多。陈光伟因蓄意重伤男童和虐待男童,已于本月19日被判坐牢六年半和鞭打六下。
男童生父是被告前男友,跟他们已没联络。2014年8月,被告和陈光伟交往。11月间,被告发现自己怀了陈光伟的孩子,便搬入他的家。男童由保姆照顾。
11月7日,被告带男童回陈光伟的家。隔天,男童睡醒后哭闹,左脸被陈光伟打一巴掌,结果哭得更大声。被告回房间,发现儿子左脸颊有手指印,左耳附近有瘀伤。
限制令放宽后男友又重犯
男童被带回保姆家后,保姆母女发现他脸部和耳朵浮肿。被告谎称孩子跌下床。保姆的女儿过后报警。当时的社会、青年与体育部的儿童保护服务单位也介入调查,并规定陈光伟只能有限制地接触男童。
一次,被告和陈光伟与男童见面,过后男童被发现大腿遭抓伤。两人因此被禁接触男童。
禁令后来放宽,被告获准再接触男童。然而,被告分别在去年3月8日和25日,两次让陈光伟和儿子独处,结果事件重演。
3月8日,陈光伟用力抓起男童抛飞约两公尺,丢向被告。25日那天更为严重,陈光伟将男童推倒,导致他头部撞地。被告看见儿子身体虚弱,脸色苍白,处半昏迷状态,赶紧送他入院。
男童头部和桡骨末端骨折,身上有多处瘀伤。他目前还在接受康复治疗。
被告面对两项触犯儿童与青少年法令控状,她原本不认罪,案件昨天开审时改变初衷认罪。
主控官郭逸民副检察司说,男童当时仍是婴儿,毫无抵抗能力。被告是男童母亲,明知儿子遭伤害,却视而不见,甚至在当局介入后,也没保护儿子。这些都是加重刑罚的因素。
主控官也说,本案令人感到不安。或许被告是被爱情蒙蔽双眼,她把自己与男友的关系,放在儿子的福利之上,法庭必须严惩被告,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