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师: 新条例能堵住投资者少缴印花税漏洞

政府收紧公司以转让股权方式买卖住宅房地产的条例,将能够堵住投资者少缴印花税的“漏洞”,发展商“打包求售”,或者批量出售公寓的情况相信也会减少。

受访房地产分析师指出,之前买方如果以这种方式购得公司的大量住宅资产,他们无须支付直接购房交易的买卖印花税,而新条例将能堵住这个漏洞。

橙易产业研究与咨询部主管黄显洋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说,新条例实施之后,房地产发展商将无法利用之前的漏洞卖掉房子。

他说:“超过15%的额外转名印花税(Additional Conveyance Duty,简称ACD)金额不小,批量购买私宅的人都是为了投资,而ACD将抵消他们转售私宅而得的利润。”

世邦魏理仕(CBRE)新加坡与东南亚研究部主管沈振伦也有类似看法,他形容,买方支付的ACD是防止人们避税的举措。他说,卖方缴付的ACD一律为12%,进一步缩小直接购房和以转让股权方式购房的差别。

批量出售公寓情况料减少

今年1月,本地富豪黄祖耀家族的庆隆公司(Kheng Leong),以4亿1160万元买下凯德集团(CapitaLand)旗下的Nassim Hill Realty所有股权,从而拥有The Nassim高档公寓项目的45个未售出单位,引起各界关注。

早在去年7月,城市发展(CDL)也收购永泰置地(Wing Tai Land)持有的Summervale房地产公司股权,从而拥有这家公司发展兴建的私宅项目“名筑”(Nouvel 18)的公寓单位。

新条例实施后,这样批量出售公寓的情况相信会减少。

黄显洋认为,仍有许多单位未售出,而且按照发展商合格证书(Qualifying Certificate,简称QC)规定,须在期限前清货否则得缴付大笔延长费的高档私宅项目,例如国浩置地(GuocoLand)的私宅项目Leedon Residences,会受到新条例的影响。

在QC条例下,凡拥有外国股东的发展商必须在五年内完成所发展的私宅项目,并在取得临时入伙证(TOP)后的两年内卖出所有单位,否则就得支付未售出单位地皮价的延长费。

在ERA产业主要执行员林东荣看来,新条例生效后,批量出售公寓将以直接交易的形式进行,比转让股权的方式更能真实反映出批量价位。

对于新条例对发展商带来的影响,凯德新加坡首席执行官温启明回答本报询问时说:“我们相信地点优越、交通方便、有各项设施、靠近商场和建筑设施而且价格合理的私宅项目,将会继续吸引买家。

“我们(在销售时)会探讨所有适合有关项目的方案、市场情况与政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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