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麦克涉嫌两次向四名新加坡人分发资料,意图推销到外国嫖雏妓的活动。他已表示要抗辩。
侯启祥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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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德国籍男子被指分发关于雏妓的资料,意图推销到外国嫖雏妓的活动,昨天被控上国家法院。
现年45岁的被告麦克·弗兰克·哈通(Michael Frank Hartung)面对六项控状,他站在犯人栏面控时神情镇定。
路易斯律师向法官表示被告要审讯抗辩,法官于是将案展本月28日进行审前会议,准被告以1万5000元保释。
被告是本地永久居民。据知,他是一家咨询公司的合伙人,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16日,主要为专业人士和中小型公司提供旅游与培训服务。
根据控状,被告涉嫌在2015年9月26日下午3时30分,在来福士城的星巴克咖啡座,与两名新加坡人“Jackson Fong”和“Michael”见面,分发资料给他们,意图推销到外国嫖雏妓的活动。
此外,被告涉嫌于去年4月15日晚上7时45分,在麦肯西路一家酒吧分发资料给两名本地永久居民“Frank”和“Paul”,意图推销到外国嫖雏妓的活动。
控状指出,案中的雏妓年龄在18岁以下。
被告也涉拥有色情影片
除此之外,被告涉嫌拥有245个色情影片及八个未审查的影片。警方是在去年8月30日早上9时左右,在被告居住的四美公寓搜出来的。
根据法律,分发资料以推销到外国嫖雏妓活动,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本地曾发生类似案件,患恋童癖的男子曾春鸿(31岁)在世界各地散布儿童色情材料,替人安排到邻近国家嫖雏妓,而于2015年认罪后被判坐牢56个月,成为首个为人安排出国嫖雏妓而被治罪的人。他也因拥有色情影片被罚款8000元。他上诉高庭要求减刑被驳回。(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