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党和律政部昨天针对政府究竟能否援引《防止骚扰法》以免受骚扰,做出不同诠释。律政部指工人党的声明完全误解并曲解了政府的用意。
倘若政府有意修改《防止骚扰法》,以更清楚地列明法令要如何保护政府免受骚扰,工人党将极力反对相关修正。律政部则措辞严厉地回应说,工人党的声明完全误解并曲解这当中牵涉的课题,以及政府的用意。
工人党和律政部昨天针对政府究竟能否援引《防止骚扰法》以免受骚扰,做出不同诠释。
工人党发声明,对最高法院上诉庭三司本月针对国防部与科技公司MobileStats和英文时评网站“网络公民”(The Online Citizen,简称TOC)涉及的《防止骚扰法》一案判决表示欢迎,但同时对律政部针对判决的回应表示关注。该党认为,这意味着政府将探讨采取进一步行动。
工人党认为,就如法官针对国防部一案所说的,政府拥有庞大的资源,能使用多种媒体渠道回应不实言论,因此无须援引《防止骚扰法》。
律政部针对工人党声明回应媒体询问时指出,除了“骚扰”,《防止骚扰法》也是针对“虚假声明”的法定法律行动。
律政部:无意修改该法令
律政部重申,在有关总理公署对陈崇铭的案件中,政府的意图是针对“虚假声明”,也就是现在被视为“假新闻”的内容,采取法定法律行动,此案与“骚扰”毫无关系,而是关乎“虚假声明”,而上诉庭之前也裁定此案涉及针对政府机构的不实言论,但针对政府是否可要求刊登真实言论的立场不一。
律政部说:“政府从没说需要免受骚扰的保护,政府也没有意图修改《防止骚扰法》,保护自己免受骚扰。政府本月16日的声明阐述了政府对于虚假信息的立场,而非针对骚扰的立场。”
工人党也指,国会在2014年辩论《防止骚扰法》时,重点在于保护个人被骚扰;若把法令用于保护政府,可能削弱我国的言论自由和积极辩论的环境,也可能把《防止骚扰法》转化为政府诸多工具之一,用来对付一些公开地与政府唱反调的国人。
工人党说,政府当初并没有在国会上解释有关援引《防止骚扰法》来“保护政府免受骚扰”的可能性和原理,并提出相关课题供讨论。工人党认为“政府应坦率表明提出法案的立法原意”。
律政部重申:“政府坚信绝对不能容许虚假信息造成的祸害在我国出现,以致削弱我们的民主社会和体制。”
“在一个虚假信息可以影响选举结果、玷污公共讨论,并削弱民主社会的时代,政府、企业和个人有能力针对虚假声明发出强有力回应,是至关重要的。这些虚假声明可能败坏公共辩论,误导决策。”
律政部认为,所有人,包括政府,都该有指出一些公开谎言的权利,并且让公众知道事实。
律政部接着说:“工人党声称它拥护公开透明的理念;倘若真是如此,它应该欢迎政府和他人拥有可以终止谎言散播的能力。除非工人党认为能从散播谎言中获益,否则它不可能对此有所反对。”
律政部说,虚假信息的传播可威胁公众和我国体制,政府有必要采取保护公众和我国体制的措施,“而无论政府的意图和用意可如何被曲解,政府绝不会回避闪躲”。
争议源头:陈崇铭指国防部侵权案
2011年,由陈崇铭医生创办的MobileStats入禀高庭,指国防部的“营部流动救伤站”,侵犯公司流动医疗急救车的专利,他后来却因为无法负担费用而放弃诉讼。
2015年1月,TOC发表访谈视频和文章,内容涉及陈崇铭重提国防部侵权的指控。
国防部认为访谈有两个错误,一指国防部故意侵犯专利,以便日后申请撤销专利;另一指它故意拖延审讯,以慢慢耗损陈崇铭打官司的财力。
国防部通过总检察署,要陈崇铭和TOC停止发表“不实言论”遭拒后入禀国家法院,还援引《防止骚扰法》申请庭令。同年5月,国家法院裁定,陈崇铭等六人刊载了不实言论,须在网页和文章上加以澄清,并确定政府拥有可援引《防止骚扰法》的法律权利,可申请庭令。
前年12月,陈崇铭等上诉高庭,结果高庭司法委员施奇恩推翻国家法院判决。
总检察署不服判决,去年2月获准向最高法院上诉庭上诉。总检察署认为,《防止骚扰法》所指的“人”包括政府,因此政府能援引法令,向它认为发表不实言论的团体或个人采取行动。
最高法院上诉庭三司本月16日发表判词,以二对一驳回总检察署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