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大耳窿活动 两青年被控上法庭

警方星期三(11日)逮捕两名在实龙岗一带涉及大耳窿活动的16与18岁青年。

警方在去年12月21日接获通知,指实龙岗1道的住屋遭泼黄漆。经过一番搜查,宏茂桥警署警员星期三在圣乔治路(St George Road)和宏茂桥3道一带,确认两名嫌犯身份,并将他们逮捕。

初步调查显示,两名嫌犯相信在其他地区,干下类似骚扰行为。他们昨天在放贷人法令下,被控上法庭。

根据放贷人法令,协助大耳窿干下骚扰行为的初犯者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五年,罚款5000元至5万元,以及强制性打鞭最多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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