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烟给未满18岁者 八商店禁售烟草产品半年

八家烟草零售商因出售香烟给未满18岁者,被暂时吊销执照,六个月内不得售卖任何烟草产品。

卫生科学局昨天发的文告说,这些商店是在该局的监视和执法行动中,被发现没有检查顾客的年龄就售卖烟草产品给未满18岁者。

这八家店分别是大巴窑4巷第95座的Kwang Guan Huat、惹兰孟比那第26座的Hui Huat Yew Kai Minimart、法嘉路第419座的Vel Murugan Trading、后港1道第123座的凯顺超市、勿洛南路第18座的Good Price Centre、淡滨尼71街第708座的惠家邻里平价市场、巴西立街第245座的7-11便利店,以及马西岭坡第131座的7-11便利店。

虽然Vel Murugan Trading已停止营业,但当局还是会对零售商采取行动。

卫生科学局提醒持有售卖烟草执照的业者,须为店内所有的烟草交易及雇员行为负责。商家须教导员工有关售烟条例,并在出售香烟前查核买家年龄。

根据烟草(广告与销售管制)法令,售卖烟草产品给未满18岁者是犯法的,首次违例者可被判罚款最高5000元,并吊销烟草零售执照六个月。重犯者可面对最高一万元罚款,执照也会被撤销。业者若被发现售卖烟草产品给未满12岁或身穿校服且未满18岁者,即使是初犯也会立刻被撤销执照。

根据卫生科学局数据,自2014年至今共有40个业者被暂时吊销执照,同期被撤销执照的则有20个。

此外,协助未满18岁者购买或获取烟草产品者,一旦罪成,初犯者可被罚款最高2500元,重犯者可被罚款最高5000元。主动给予或向未满18岁者供应烟草产品的人,初犯可被罚款最高500元,重犯则可被罚款最高1000元。自2014年至今,有31人触犯这两项罪名。

公众可上卫生科学局网站(www.hsa.gov.sg)查看被吊销或撤销执照的烟草零售商名单。该局也鼓励公众拨打烟草管制单位电话66842036或66842037,举报违法售卖烟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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