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若续聘年满67岁员工 有望获额外特别就业补贴

接下来企业若选择续聘年满67岁的员工,将有望继续获得政府提供的额外特别就业补贴。

人力部长林瑞生昨天在国会进行退休与重新雇佣(修正)法案二读辩论时透露,在法案通过后,政府将检讨是否仍让部分雇主继续享受额外的就业补贴,以鼓励他们续聘年满67岁的员工,以及那些因年龄在67岁以下而不符合资格,无法享受重新受雇新保障的员工。

新的重新雇佣年龄只针对今年7月1日或之后年满65岁的员工。这表示目前65岁或66岁的员工若还在工作,并不享有获续聘的保障。

政府是在2015年宣布提供额外3%的特别就业补贴,鼓励企业在重新雇佣年龄正式调高前,续聘年满65岁的员工。随着法案昨天通过,这项特别就业补贴也将在7月1日截止。

林瑞生说:“我们知道年长员工和他们的雇主需要知道这项措施是否会延续,我们会在现有计划到期前做好决定。”

昨天有至少四名议员呼吁政府继续提供这项补贴。职总副秘书长、总理公署高级政务部长王志豪指出,这将显著减低企业聘雇年长员工的营运成本;朱倍庆(淡滨尼集选区)建议调高特别就业补贴的员工薪资顶限,让聘请月薪超过4000元年长工人的雇主也能享受这个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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