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网友转移赃款 女子坐牢12个月

中年女子在网上认识一名自称住在伦敦的珠宝商,虽然两人认识才几天,而且从未见过面,但她却答应帮他接收和转移赃款。

被告赖金芳(55岁)在六天内帮对方接收11万7000多元,再将10万元转移到马来西亚的一个银行户头。

被告日前承认接受赃款和转移赃款等三项控状,法官判她坐牢12个月。

2012年12月1日,被告在网上认识一名自称“Allen Bruce”的男子,对方声称50岁,是一名鳏夫,从事珠宝生意,住在伦敦。

两人交换了电邮地址,过后以电邮、电话、手机短信和通过网上聊天室聊天。

同月5日,“Allen”称客户要汇钱给他,要被告利用她的银行户头,帮他接收款项。被告称会来新加坡探访她,到时取回那笔钱。

两人刚认识几天,被告对他的要求感到惊讶和不安,但最终还是答应了。她把自己的银行户头资料告诉被告。

“Allen”说会将4万元英镑汇给被告,但被告却收到9万6500美元(约11万7000多新元)。被告提出1万7000元,其中1万5000元存入她的另一个银行户头,另外2000元用来购物花掉。同月17日,被告将10万元转移到马来西亚一间银行的户头。

被告从未见过“Allen”,他的身份不详。

根据调查显示,该笔9万6500美元属于一名驻香港的外国商人所有。不法分子在2012年12月11日冒充商人,电邮银行将钱转入被告的银行户头。该名商人在2013年1月3日报警。

被告的律师求情说,被告单身,在网上认识对方,被对方利用。被告一时糊涂,如今知道错。(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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