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文琪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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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人员遭民众伤害的事故持续不断,内政部将检讨法律条文,探究现有惩罚条例是否足以起到阻吓作用。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昨天在面簿透露,今年首八个月已经有328名内政人员遭言语或肢体伤害,逼近去年全年的344名。
他分享一起已于星期二(13日)在国家法院下判的案件。事主是二划女警艾米(27岁),她在今年5月2日凌晨2时左右,出勤调解一起德士司机和乘客之间的纠纷,却遭闹事乘客林富荣(25岁)当沙包来打。
林富荣当时将艾米按倒在地,还狠狠踢她的背部。艾米接着起身想阻止林富荣离开时,不支晕倒。林富荣后来被判坐牢10个星期。
尚穆根说,无论从哪个层面来看,林富荣的暴力行为是“非常糟糕的”,“他袭击了一名女性,而且还是一名正在执行任务的制服人员”。
根据法令,蓄意伤害及妨碍公务人员执行任务的罪名一旦成立,可面对监禁最长七年,罚款或鞭刑,或任何刑罚组合。威胁、谩骂或侮辱公务人员者,则可被判罚款最多5000元,坐牢最长12个月,或两者兼施。
尚穆根已经指示内政部检讨法律条文,探究现有刑罚是否足够。他直言:“刑罚应使任何袭击制服人员的人吸取深刻教训,同时对他人起到阻吓作用。”
尚穆根也强调:“面对日益紧张的安全局势,内政团队不分男女,每天都不辞劳苦地工作来保护新加坡。他们需要我们的全力支持与配合。”(部分人名译音)
刑罚应使任何袭击制服人员的人吸取深刻教训,同时对他人起到阻吓作用。面对日益紧张的安全局势,内政团队不分男女,每天都不辞劳苦地工作来保护新加坡。他们需要我们的全力支持与配合。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
尚穆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