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放贷给女佣 男子一年“赚”10万元

被告甘努沙米每次借出1500元至3000元,利息高达10%至20%,若借贷者没有按时缴付利息,他就每天另收10元罚金。此外,他也会要求借贷者以护照或工作准证作抵押。

魏瑜嶙 报道

elynh@sph.com.sg

在重机械器材公司当技术人员的男子通过前女友介绍,经营起非法放贷生意,他的客户多数是在本地工作的菲律宾女佣,单是其中一年就进账10万元。

被告甘努沙米(47岁)来自马来西亚,目前是新加坡永久居民,他承认104项抵触放贷人法令的罪状,以及77项非法拥有他人护照和工作准证的控状。甘努沙米上个月被判入狱44个月和罚款45万元,已开始服刑的他就刑罚提出上诉。

甘努沙米的律师早前恳请法官判他监禁30至35个月。

根据判词,甘努沙米2009年跟菲律宾籍女子玛丽珍交往。玛丽珍是一名女佣,当时她的几名朋友都遇到财务困难,于是她向甘努沙米建议借钱给她的朋友,这样一来就能收利息赚取额外收入。

甘努沙米刚开始只借钱给玛丽珍的朋友,但经过口耳相传找他贷款的人逐渐增加。他把交易资料记录在笔记簿里,2014年当客户越来越多时,他改而使用电脑,有系统地记下借贷者的姓名、借款金额和推荐人等。

他每次借出1500元至3000元,利息高达10%至20%,若借贷者没有按时缴付利息,他就每天另收10元罚金。此外,甘努沙米也会要求借贷者以护照或工作准证作抵押。

落网时还有76人未还清债务

2014年11月,女佣阿玛(45岁)急需寄钱回家乡,她通过朋友认识甘努沙米,借了3000元。甘努沙米指示阿玛写下借据,限定她在三个月内还清,每月利息20%。阿玛无法按时还钱,甘努沙米曾威胁要打电话给她的雇主。

阿玛今年2月10日还了650元给甘努沙米,同一天甘努沙米在菜市路住家楼下被捕。他落网时还有76名贷款者未还清债务,其中75人是菲律宾人,他们多数是女佣,也有电话行销员等。

他单是在2014年至2015年间就赚了10万元。

国家法院法官莎莉娜(Salina Ishak)在判词中指出,被告的主要客户群是无法取得合法贷款的女佣,他利用这一点拓展生意。他虽然是单独作业,但是所经营的非法放贷生意规模不小,干案手法老练。

律师求情时说甘努沙米和菲律宾籍妻子育有两名年幼的孩子,他也必须奉养年迈双亲。不过法官认为,被告的个人情况并不特殊,不能成为有利的求情理由,而且他明显是为了金钱利益而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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