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带两个儿子回美 离婚男申请被驳回

男方指出,他仅同意一家人暂居新加坡半年,或直到女方的服务合约终止,并指女方早就预谋来新后提出离婚。不过,女方通过律师否认指控。据知,男方已提出上诉。

一对夫妻闹离婚,男方援引国际诱拐儿童法令要求女方把一对两岁和五岁儿子交还,让他把他们带回美国。可是证据显示,女方是经他同意才把两个孩子从美国带来新加坡。因此,新加坡家事司法法院驳回他的申请。

这对男女原籍印度,后来入籍美国,并在那里结婚生育,但是女方(37岁)一直不满男方(42岁),认为他把婚姻当成一桩买卖。女方之后打算在新加坡发展事业,看准亚洲金融科技市场起飞,并获得一份服务合约。

男方配合女方,今年2月举家从美国搬来新加坡,并把美国的公寓出租、卖掉汽车及停止妻儿的美国医疗保险等。他自己则获得雇主同意,在新加坡远程工作半年。

可是,女方一家人到新加坡生活才两个月,当初让她来新加坡工作的服务合约提早终止。两个月后,女方提出离婚。

男方在美国和新加坡寻求法律援助,投诉儿子的护照被女方藏起来,导致孩子无法随他回美国。他称,女方因此违反《海牙国际诱拐儿童民事公约》。新加坡的国际诱拐儿童法令在2011年3月生效后,与《海牙国际诱拐儿童民事公约》划一。身为缔约国之一,新加坡接到其他缔约国申请时,得全力配合把带到本地的儿童归还其原居地。

男方指出,他仅同意一家人暂居新加坡半年,或直到女方的服务合约终止,视何者为先。可是,在她的合约提早终止后,她不但不与两名儿子返回美国,还把孩子的护照收起来。此外,男方指女方骗取他的同意,她其实早就预谋来新加坡后提出离婚,所以他应获准改变初衷,不再让儿子留在新加坡。

不过,女方通过普娜姆(Poonam Mirchandani)律师和阿肖克(Ashok Chugani)律师否认指控。她称,男方同意举家搬来新加坡暂住两年,让她发展事业。

家事司法法院研究了呈堂的电邮和其他证据后,相信男方当初的确是打算在新加坡居住两年,因此他告诉好友及租户等人此计划,也赠送或出售屋里的所有物品和车子,而且当他被告知女方当初的合约已终止后,不曾提起要她回美国,反而是在她两个月后要求离婚时,才嚷着回国。

法官说:“这是一起非一般的案件,双方在婚姻生活的多方面都定期和经常以电邮沟通。从他们呈堂的来往电邮看到一些清楚的模式。他们的婚姻生活很早就触礁了。”

虽然男方愿意为了一家人能在一起生活而牺牲事业,甚至与他们一起搬来新加坡,可是他的努力挽救不了婚姻。

“他的申请失败相信对男方来说是痛苦的,考虑到他对孩子的爱以及想与他们一起生活的强烈欲望……”

据知,男方已提出上诉。他已回美国,两名儿子则与女方留在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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