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龙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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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交易所昨天谴责石油天然气服务公司Swiber控股,指它没有就一个价值7亿1000万美元(约9亿9000万新元)的项目做出“公平公正”(balance and fair)的信息披露,违反上市条例第703条。
新交所已将Swiber违反条例事件上报给有关当局。
Swiber于7月28底突然宣布申请清盘,后来改为接受司法管理,进行债务重组。Swiber突然爆发破产危机,不仅使石油服务领域面对的恶化风险,多只油气股票股价崩盘,也导致本地三大银行面对高额曝险,纷纷调高坏账准备金。
当时,新交所在Swiber宣布要清盘后,表明会对Swiber进行“详尽调查”,看是否违反上市公司条列。
根据新交所昨天发出的文告,Swiber在2014年12月15日宣布获得西非的一个价值7亿1000万美元项目,为当地一家油气公司客户提供工程设置和建造服务,并表明项目将在2015年第一季展开,并将于2017年中完工。
在同一项宣布中,Swiber称截至2014年12月15日,所获得的合同总值10亿3000万美元。
然而,在接获新交所询问后,Swiber控股才在今年7月8日披露,该项目并未按期展开,集团及子公司也未从项目中取得任何收入。
新交所说,根据Swiber接获询问所提呈的项目意向书(Letter of Intent),Swiber与客户并未签署正式合同,所列明的总值7亿1000万美元合同也只是一个预示价,合同最终价值还需经过实地勘察工作后才能确定下来。事实上,在完成勘察工作前,客户公司支付给Swiber的工程费用不超过200万美元。
不过,Swiber却把这份意向书视为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合同。在宣布获得合同后,它也没有披露项目进展情况,表明客户公司因油气领域疲弱而将项目延期。
在2014年12月15日至今年7月8日期间,Swiber更继续把这个7亿1000万美元项目计入集团订单,忽视了项目没签署正式合同、所列明合同价值只是预示价,甚至是这项目已延后执行。
新交所说:“我们认为Swiber的宣布是不公平不公正,因为Swiber把有利的可能性视为已肯定事项,或把实际情况仅视为一种可能性。它的宣布也未披露项目进展及其收入被确认的重要先决条件。”
它指出,Swiber的宣布并未能给投资者(包括股东及债券持有人)提供充足信息,让投资者充分了解这个项目对Swiber的影响,包括了解到这个项目收入要被确认,还有待勘察工作完成及确定最终的合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