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镇会法令修改建议一旦实施,市镇理事会在财务监管与透明度方面必须达到更高标准,这也接近今天法律对慈善团体的管制。
黄伟曼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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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镇会法令修改建议一旦实施,市镇理事会在财务监管与透明度方面必须达到更高标准,这也接近今天法律对慈善团体的管制。受访市镇会主席和学者认为,市镇会和慈善团体一样,负责管理和保障公款,理应与前者一样受到严格约束,让公众利益获得保障。
蔡厝港市镇会主席扎吉哈指出,市镇会和慈善团体有很多共同点。他观察到此次国家发展部在检讨市镇会法令后提出的修改建议,与慈善法令的条款类似。
例如,慈善理事会目前负责制定一套监管准则,一旦慈善团体与公益机构被发现没有遵循准则,就必须解释原因。这与此次国家发展部提出要制定新监管准则是一致的。
扎吉哈形容系列建议“不难实施”,像公开新职务任命和利益冲突等要求,一些市镇会就已在实施。“有些新的要求,慈善团体现在也已经在履行了,而市镇会收的是公款,账目本来就要交代清楚。现在当有市镇会无法达到国家发展部要求时,该部门必须透过法庭裁决才能推动市镇会这么做。这是不理想的情况,对促进公共问责和透明度也没有帮助。”
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兼法学院副教授蓝璐璐指出,市镇会管理居民缴交的杂费,扮演的角色与管理捐款者善款的慈善机构,或是投资人资产的企业董事相似,因此对市镇会的监管也应有严格要求,确保治理透明、监管得当。
她说,无论是公司或慈善机构,都会公布主席、副主席以及各个委员会成员名单,而且对于披露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关系也有非常高的要求,这些都是监管和治理的重要环节。
蓝璐璐举例,假如市镇会工作人员开设的公司投标市镇会的电梯翻新项目,站在公司的立场必然要争取最大利润,而市镇会则应选择最划算的投标,两者之间就存在冲突。
从政治的角度看,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政策研究所副所长许林珠博士则认为,市镇会法令的检讨因工人党2011年拿下阿裕尼集选区后市镇会交接出现争议而引发,公众自然必须衡量新建议是否能妥善解决之前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