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违反职责蒙受损失 美容医生向合伙人索赔180万

魏瑜嶙 报道

elynh@sph.com.sg

20年合作关系破裂,两名美容医生协议卖掉旗下两家诊所后独立营业,但其中一方指另一方在诊所脱售前违反职责,向他追讨至少180万元损失。

吴培洁和吴荣昌医生是朋友,两人1994年在义顺合伙开设第一家美容诊所。2006年他们各以妻子的名义注册了一家公司Centre for Laser and Aesthetic Medicine(简称CLAM),公司在乌节路义安城购物中心经营第二家美容诊所Orchard M.D.。

吴荣昌去年以CLAM的名义入禀高庭起诉吴培洁违反职责,同时把他的妻子王慧玲,以及他独立开设的GPK诊所列为答辩人,案件昨天开审。

法庭文件揭露,吴培洁和吴荣昌的合作关系2012年左右出现裂痕。当时吴荣昌另开公司售卖护肤产品,吴培洁认为吴荣昌这么做抢走了诊所的生意,于是起诉他。他们之后虽取得和解,但吴培洁决定跟吴荣昌拆伙自立门户。

他们于2014年2月14日签下和解协定,其中一项条款列明,双方有权在新加坡任何地点开设诊所,任何一方都不能指控另一方抢走现有的顾客。

两人也同意在今年底前,以至少600万元脱售合伙开设的两家诊所。不过在这之前,他们仍须履行各自的职责,包括在各自的指定看诊日到诊所上班。吴培洁在签署协议的五天后开设了自己的诊所,新诊所与Orchard M.D.仅相隔两个单位。

由张正义高级律师代表的诉方指出,吴培洁自2014年5月中开始到新诊所看诊后,便把Orchard M.D.的客人转介去那里,而他也没有在所负责的看诊日到Orchard M.D.上班。

此外,诉方指吴培洁擅自复制Orchard M.D.的顾客资料和挖角诊所员工等。诉方估算,从2014年5月起至今年底诊所脱售之前,吴培洁的行为造成超过180万元损失。

辩方律师乔治佩雷拉(George Pereira)则在开庭陈词中反驳说,和解协定清楚说明吴培洁有权设立和把客人转介到新诊所去。

吴荣昌昨天出庭供证,他在接受佩雷拉律师的盘问时,虽同意吴培洁可开设新诊所与原诊所竞争,但是不能在原诊所的指定看诊日到新诊所去,因为他有义务完成对原诊所的责任。

吴培洁和吴荣昌合作开设的两家诊所现都已停业。审讯今天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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