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犯回教徒基督徒 余澎杉监六周罚2000元

侯启祥 报道

howks@sph.com.sg

少年博客余澎杉冒犯回教徒和基督徒,法官指他的行为不能宽恕,昨天判他坐牢六个星期和罚款2000元。

被告余澎杉(17岁)原本否认有罪,但在案件审讯时三度认罪,最后认下所有八项指控。

王贤山法官下判时说,这并不是被告第一次面对冒犯宗教的罪行。被告并没缺乏心智能力来做出出理智选择,但他却数次使用冒犯性文字和租俗手势,伤害基督徒和回教徒的感受。

被告轻蔑和不恰当的言词,可能引起社会不安,破坏新加坡宗教和谐,案件涉及公众利益,被告的行为不能宽恕。

由于余澎杉的父母不打算帮儿子缴付罚款,余澎杉本身经济困难没能力付罚款,因此他将坐牢10天代替。

卡纳律师以余澎杉需要时间处理经济和个人事务,向法官申请延迟服刑获准。余澎杉将在10月13日开始服刑。

余澎杉是在案件8月18日开审后陆续认罪,先是认下两项未向警署报到的控状,之后再认下三项冒犯回教徒和基督徒的罪名,前天再认三项冒犯回教徒罪,有关的五项冒犯回教徒和基督徒的控状是在去年11月28日至今年5月19日犯下。

余澎杉通过律师求情时承认自己是有预谋的,并表示深深懊悔。

律师说,被告制作视频只是为了制造戏剧效果。基督教和回教的领袖并没有说他们受到冒犯。虽然被告的贴文和视频在社交媒体引起注意,但被告接获数千个死亡恐吓。律师说,他现在明白宗教的敏感性,被告是少年罪犯,他已受到惨痛教训。

主控官韩义副检察司说,凡冒犯宗教的罪行,刑罚须具有阻慑作用。虽然被告年纪轻,但并非不成熟,他清楚行为的后果。去年,被告因冒犯宗教的罪行被判监三个星期,但他五个月内再犯,显然藐视法律,而三个星期的监禁不足以发挥阻慑作用。

余澎杉在休庭后步出国家法院,脸带微笑地告诉媒体法庭的判刑“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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