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期间两度出门买食物,新加坡男被判坐牢5个星期

47岁被告Chong Chun Wah面对一项抵触传染病法令和两项触犯传染病条例2020控状,今早被判坐牢五周。

被告接获居家通知,必须在3月17日到31日留在家中, 但他在3月24日下午大约3点38分乘搭公共运输工具,到裕廊东第252座组屋附近的咖啡店购买食物。

3月28日再次违反居家通知规定,于下午大约2点离开武吉巴督的住处,到组屋底层检查信箱。隔天,他在下午1点左右到住家附近的咖啡店买食物。

早前一名接受居家隔离的男子,涉嫌在隔离到期前约半小时出门,今天法官判罚款1500元。

据《海峡时报》报道,3月19日至3月22日中午12时,郑春贤(Tay Chun Hsien,22岁)本应在蔡厝港的住家接受隔离。他涉嫌在3月22日上午11时30分至中午12时左右不在家,从而抵触传染病法令。

另一名隔离期间外出吃肉骨茶,34岁男子被判坐牢六周,成为首名不遵守居家通知被判刑的人。

据新加坡卫生部发布的公告,在14天居家观察期间,如果在生活上需要帮助,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和长期准证持有者可以向人民协会求助;学生可向学校或教育部求助;工作准证持有者则可向雇主或人力部求助。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