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IRAS紧盯电子商务消费,看看不在新加坡为什么也要缴交数码服务消费税

为了应对电子商务日渐普及的大趋势,防止数码经济发展对财政收入造成冲击,新加坡国内税务局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征收进口数码服务消费税。

根据政策,只要每年整体营业额超过100万元,并在12个月内销售给本地消费者的数码服务超过10万元的海外数码服务供应商都必须在海外商家注册机制下注册,并开始征收消费税。

王瑞杰表示,征收数码进口服务消费税每年可为新加坡带来约9000万新元的额外收益。并同时宣布推行海外商家注册(Overseas Vendor Registration,简称OVR)机制,让国内外商家在消费税征税方面有同等待遇。

目前,已有100多家海外数码服务供应商在海外商家注册机制下注册,并从今年年初起在向本地消费者出售数码服务时收取消费税。这类数码服务包括从流动平台下载的数码内容应用、电子书、数码影片等,以及供订阅的媒体内容如新闻、杂志、影音串流、网络游戏等。从海外空运或邮寄到本地的货品,只要不超过400元,消费者就不必缴付消费税。 消费者要注意的是,因为商家是靠付费与账单资料来鉴定顾客是否身处新加坡。所以国内消费者不可以使用国外的地址,以免误导海外数码服务商家。消费者也不能使用本地商家的消费税注册号码来进行非商业交易,把消费列为商业用途以得到税务回扣,这是违法行为。

购买海外服务时,国内消费者也可以先到IRAS的网站查看该商家是否有注册在OVR下,才支付消费税。如果没有注册,但商家仍征收消费税,公众应该向税务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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