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甜 北京报道
2月16日,《中国经营报》记者查阅各省级行政区文化与旅游厅官网发现,内地部分省市已就景区开放工作出台指导政策。
其中,2月14日,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率先发布《浙江编制发布新冠肺炎防控旅游景区有序开放工作指南60条》(以下简称“《指南》”),对景区的疫情防控和有序开放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建议,为旅游景区有序受控开放提供参考,指导景区提前做好基础性工作。
在《指南》中,针对景区在综合管理、游览组织、公共卫生、购物娱乐、餐饮住宿等五方面提出具体的指导。其中,就游客游园方面,《指南》提出:
第16条:各类景区开放时间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经批准或报备后有序有控开放。
第17条:守住景区开放的“大门”,鼓励实行预约制等限流措施,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室内活动场所从严控制开放(剧院、影院和表演场所应暂时关闭),瞬间流量不超过最大瞬时流量的30%,确保游客间距能达到1.5米以上。
第18条:所有A级旅游景区应实名制购票和游览,鼓励景区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各种手段全面掌握游客基本信息,以便高效追踪管控。来自重点疫区的游客主动填写《游客健康状况登记表》。
第20条:封闭式景区入口实行入园必检,利用红外线测温仪或其他温度计对游客测量体温并登记造册。开放式景区根据属地联防联控要求设立卡口,做好游客管控措施。
第28条:景区讲解员讲解与客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尽量采用蓝牙耳机等电子设备讲解。
第30条:缆车车厢、游船、电瓶车、景交车等内部交通工具尽量减少使用,如需使用,每天至少消毒两次,采取隔位就坐的方式控制乘坐人数,保证游客间距。
第31条:团队游客应妥善安排分时段、间隔性入园,提倡团队游客不超过30人,避免集中入园,实行分散式游览,严控人员聚集。
一位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浙江省发布的措施非常具有指导意义。发布这个指导措施,给辖区内的文旅景区指明了方向,明确了文旅景区复工要怎么做、标准是什么。这样,景区才能有参照执行标准。其次,浙江省首先发布,预示着其他省份的指导守则也将出来(除湖北省)。”
记者注意到,2月16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也发布通知,为加强全省A级旅游景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动A级旅游景区“复工复产”,印发《山东省A级旅游景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手册》。该手册中,在景区恢复运营初期防控举措部分提到:“景区恢复运营初期防控举措,疫情得到控制后,A级旅游景区恢复运营应按程序报相关部门批准,并报市文化和旅游部门备案方可恢复运营。”且该部分第7条提出,制定疫情解除前恢复运营开放工作方案,明确应对疫情防控措施。其中,要对疫情解除前景区最大承载量作出科学合理的核定,不得超过原核定承载量的50%。重新核定的游客最大承载量要通过景区电子显示屏或其他方式予以公告。
据记者了解,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国范围内,文化场馆、景区、演艺活动等暂停,对文旅业造成重创。据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2月12日刊载的官方新闻:“受疫情影响,河北省A级景区、旅行社、星级酒店、文化旅游节庆演艺、文化娱乐休闲服务场所、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等,营业收入同比下降98%以上。”
为了帮助文旅企业纾困,多省份针对旅行社采取暂退保证金措施,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金额的80%。据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的数据,截至2月13日,湖南省共受理审批199家旅行社的质保金暂退申请,暂退质保金4414万元。
对于《指南》是否意味着达标的景区可在疫情解除前开放营业,上述业内人士认为:“景区复工指导,可能仅是景区工作人员复工,稳定从业人员信心。景区开门迎客,这个还是得等中央的通知。”
据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信息,河北省文旅企业正在有序复工复岗,但在疫情正式解除前还不能对外正常营业。
除针对景区复工已有指导意见外,记者发现,在2月10日,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下发通知,海口所有宾馆酒店、社会旅馆(含民宿)均可正常营业,恢复营业的同时要做好疫情防控,具有餐饮服务功能的宾馆酒店,不得安排在餐厅就餐,只能实施外卖和配送服务。景区、影院、网吧等还不能营业。
(编辑:吴可仲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