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WHO 宣布:中国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外贸物流业或受冲击

【能源人都在看,点击右上角加’关注’】

刚刚!WHO 宣布:中国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外贸物流业或受冲击

图源:WHO 官网

1 月 30 日北京时间 20:30,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 Tedros Adhanom Ghebreyesus 博士根据国际卫生条例(IHR 2005)再次召开新型冠状病毒应急委员会(2019-nCoV), 理由是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存在「全球爆发的可能」 。

1 月 31 日北京时间凌晨 3:30,世界卫生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会议结果向全球通报: 中国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PHEIC)。主要基于中国感染者数量增加、多个国家都出现疫情两个事实。同时,世卫组织反复强调,这一宣布不代表WHO对中国抗击疫情没有信心。相反,世卫组织对中国的努力非常有信心!

这一决定对中国有何影响?

讨论之前,首先要澄清几个关键概念。

第一,有关WHO。

世卫组织并非主权国家的概念,它对成员国更多的是提醒和建议的权利,成员国之间按照世卫组织相关条例相互协作运行。至于成员国是否遵循世卫组织的建议,则各个主权国家拥有自己的最终裁量权。因此,不能将世卫组织的决议当作类似主权国家的“命令”看待,这是基本前提。

第二,有关PHEIC与“疫区”。

这完全是两个概念,前者是世卫组织对某类关乎公共卫生重大事件的一个定性,后者是对某些具有该事件高度风险的地区的定义。本次宣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为PHEIC,绝不等于把中国定义为“疫区国”。事实上, 定义为了“疫区”,这符合此次疫情的基本事实。

第三,PHEIC的存续。

一旦某类事件被宣布为PHEIC,它的默认期限是3个月,到期自动失效,需要重新评估。世卫组织也可以在三个月之前,重新评估情况,取消或者修改相关事件的定性。

据世界卫生组织规定,一旦某种疫情被世卫组织宣布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当于向世界各国发出一个明显的信号:

世卫组织可根据第五十三条提出关于常规或定期采取适宜卫生措施的长期建议。 缔约国可针对正发生的特定公共卫生危害对人员、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和(或)邮包采取措施

其目的为防止或减少疾病的国际传播和避免对国际交通的不必要干扰。

具体的建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意见:

–审查载货清单和航行路线;

–实行检查;

–审查离境或过境时采取消除感染或污染措施的证明;

–处理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邮包或骸骨以消除感染或污染源(包括病媒和宿主);

–实行隔离或检疫;

–如果现有的一切处理或操作方法均不成功,则在监控的情况下查封和销毁受感染或污染或者嫌疑的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或邮包;

–不准离境或入境。

也就是说,如果被列入的话,中国将被界定为实质上的疫区国。

这一“标签”可能会引起国际社会的恐慌,从而导致国际社会中断与疫区国家的旅游或贸易,其效果不亚于一场国际经济制裁。

任何他国的车船飞机等多种交通工具经停我国,将视为经过疫区,事后必须接受特殊疫区观察。

一旦疫情失控,中国的出口货物都将视为疫区国产品,被世界市场所排斥,外商在华投资的信心将受到极大的打击,对于国家的负面冲击或将远超中美贸易战的影响。

对包括集装箱运输在内的所有航运领域来说,受疫情检疫及中国假期延长的影响,会导致远洋货物的减少,集装箱船会出现延误等。

如果病毒的流行率增加,航运业会受到更大影响!

因为除了船员可能有在疫区港口感染疾病的危险外,各地港口当局会采取报告和检疫措施,防止疾病从以前停靠在疫区港口的船舶上传播。

在最严重的疫情情况下,可能关闭港口!

这种情况下,检疫风险可能导致船东不愿停靠合同约定的港口!

所以,无论对中国还是全球,这次世界卫生组织的定性会议都将是一把双刃剑。

近期有不少业内人士也在呼吁,做外贸朋友如有国外客户问及中国的疫情情况,

请一定要谨慎回复,切勿扩大: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