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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和粉丝的关系及创作自由:关于肖战“227事件”的几点思考

来源:“董希淼”百家号,作者:伊舟(经济学博士)

“227事件”引起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从最初的混战,到现在有些理越辩越明,比如法理。但涉及很多深层次的问题,从娱乐业的商业模式到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的价值观,还很复杂,很难达成共识和容易的解决方案。

(一)明星和观众之间是什么关系?

根本上是一种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关系。明星演影视剧、唱歌、跳舞,带给大家娱乐产品,观众付费,和其他商品一样。但文化娱乐业的商品和一般商品不同之处是其精神性和情感性特别强,观众容易投射更多情感和关注。粉丝,是感情比较强烈以至于愿意投入更多时间和金钱的观众(有个定义,粉丝是认同IP或者明星并产生付费行为的人)。他们更可能受到明星的影响。

粉丝从明星身上受到的影响,是明星形成的一种副产品(by-product),不是明星的本职(精进技艺,拿出好作品)所在。演艺人员如果德艺双馨、品德修养好,既对其个人艺术生涯有利,也会产生激励粉丝积极向上的正外部性。如果其言行违反法律和社会公认的道德标准,也可能对粉丝有不良影响。

(二)为什么明星的社会影响这么大,少数顶尖明星的收入特别高?

1.从历史和文化的角度看

历史上,古代的演艺人员主要是演戏剧的,被称为”戏子”,是个地位低下、非常弱势的群体。有的有钱有势的达官贵人自己就能养得起戏班子,如《红楼梦》里的家班。有的虽然面向大众演出,被金主”捧角”,有时也被霸占欺凌。如李碧华《霸王别姬》里写的从袁四爷到日本侵略者等如何对待程蝶衣的,巴金《秋》里写的高克安老爷包下男旦张碧秀,都是文学作品对现实生活的反映。

现代娱乐业,和古代只能现场小范围传播的演出不同,通过影视传媒覆盖广大受众,大众文化兴起。广大消费者替代了过去少数权贵阶层,成为支撑明星的主力消费群体。正如瓦尔特·本雅明指出的,可实现高效生产的机械复制技术成为主导,这是文化生产转向文化产业最为重要的条件,构成了现代文化生产的重要基础。盈利模式也逐渐变化。娱乐业造星造梦,制造”人造神话”。神话被一层”魅”(enchantment)或者”灵晕”(aura)所包裹。”机械复制的生产方式导致了灵晕凋谢,作为应对,现代文化产业则形成了一种灵晕补偿机制,这就是现代文化神话制造的基本原理。灵晕补偿对于现代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最突出的表现是文化产业与广告业的交织,广告是对文化产品(不限于文化产品)进行灵晕补偿的重要手段”(曹晋彰,2019)。而且这一现象随着娱乐业的发展越来越突出。正如分析师裴培所写,”全球娱乐产业发展的推动力:有钱、有闲、有意愿””工业化效率提升导致休闲时间的日益膨胀,推动全社会大众娱乐消费需求的释放”。恩格尔系数下降,人们用于娱乐的支出上升。大家可能感觉粉丝追星越来越疯狂,其实是因为人们越来越有钱有闲。因此明星的影响力超越以往。

明星看似风光无限,但因为消费者偏好的不确定性,竞品太多,这个职业也更为脆弱。以前明星很少,比如”四大名旦”可以红几十年,而现在”江山代有才人出”,一部成功的影视剧可能就捧红一个演员,一部失败的影视剧也可能使一个演员背上”票房毒药”的恶名,很久不能翻身。或者人们偏好变化,一个明星就”过气”。

(四)明星能为粉丝的行为负责吗?

一个明星,喜欢他的人成千上万都说少了,越是红的明星粉丝越多。比如肖战和王一博,关注他们微博的人各有2、3000万。这些人能在多大程度上受明星的影响?是某个明星的粉丝,只是粉丝的社会角色中很小的一块,受明星的影响,也只是他们从出生以来受父母、老师、社会影响中很小的一部分。

中国古语云”外受傅训,入奉母仪”(古人做梦都想不到要让”戏子”来教育引导自己的孩子吧),教育青少年首先是父母老师的责任。如果一个人连父母老师社会都没教育好,明星能教育好?假如一个人犯了罪,连他的父母都不会被连坐判刑,这人声称他喜欢一个明星,就要明星为他的行为负责?粉丝今天追这个明星明天追那个明星,同时追多个明星,还得制订一个明星的责任追究制度,划分责任?

如果有些粉丝的言行,超出了合理范畴,损害了明星或他人的利益。首先应该被批评谴责甚至惩罚的是这些粉丝,而不是怪明星吸引了、没教育好粉丝。

当然,由于明星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明星也应该首先对自己的品行有更高的要求,以免起到不良的社会影响。其次对粉丝也应该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正面引导。

的确有些明星性格直爽,对粉丝的不良言行直言批评。这应该肯定和鼓励。不敢得罪粉丝的,从我们普通人的角度,也可以理解,在商言商,你敢得罪客户吗?服务业,对无理取闹的客户,还不是大都忍气吞声的。不过,如果希望明星对粉丝有一言九鼎的号召力影响力,那他引导的方向错了怎么办?正确的做法仍然是要降低明星的这种影响力。总之,不要指望任何明星去做粉丝的”精神领袖”。世上绝大多数人都没这资格能耐。

(五)明星都是资本制造出的符号吗?

很多人说”资本造星”,认为哪个明星红是因为背后的资本支持大。前面也分析了现代娱乐业的特征,明星离不开资本的扶持。但每个人毕竟是独特的,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人的差异性和主观能动性。比如一个组合中,就有人更红一点有人相对人气不高,分开单飞后,发展好坏区别也更明显。有的演员,就是资本再大力捧也捧不起来,除非特殊背景,资本也不会支持扶不起的阿斗。

影视剧是否成爆款(以及演员是否爆红),有很多偶然性,当然编剧、导演、演员,整个剧组认真投入,有较大的资金投入,大多时候是成功的前提基础,但有时小制作也会爆红。有的大制作投入很多,结果观众就是不买账,票房惨败。没有资本是不行的,但资本也不是万能的。

明星的价值,恰在于其独特性,给人带来独特的审美感受。明星的个人魅力,首先还是来源于其演技、唱功能专业能力,呈现出给人带来艺术享受的作品。其次来自于其个人性格、内涵的魅力。现在有所谓卖”人设”之说。如果靠团队打造”人设”,也存在”人设”破灭的风险。而且现在社交媒体太过发达,明星曝光度极高,通过自己的社交媒体主动发声、被采访、上真人秀节目,一言一行都被放在显微镜、放大镜下,如果明星能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时时刻刻伪装自己的真实性格情感,也很困难。有时被过度关注也造成明星的话被过度解读甚至断章取义、曲解。我们有必要这么360度评判一个明星吗?人无完人,一个人还能从出生到死每句话都伟光正得可以做成励志语录?

商品经济、市场经济下,人被商品化、被物化、被符号化。但我们仍然应该尊重人之为人的价值。将明星捧为神或贬为物,都不是一种正确的态度。

3.CP粉和唯粉之间互撕。以前也有,在肖战王一博的粉丝身上比较突出(仍然是基数太大引发关注的问题)。喜欢他俩CP可以理解,两人颜值高加入戏共情、真情实感、惺惺相吸,看们在一起赏心悦目。可是极端的CP粉就有点丧失理智了,要知道魏无羡蓝忘机才是一生一世,肖战和王一博只是一个短期项目合作的同事而矣,当然可以因为同事关系成了好朋友,但演员还要和其他演员继续组CP演别的戏。演对手戏,就得两个人势均力敌,互相成就。那些唯粉毒唯粉,喜欢一个,提起另一个来就不共戴天,也不可理喻。

4.不喜欢明星结婚。演艺明星是个职业,哪个职业还不让结婚了?这在心理上的原因是明星承载着粉丝的性幻想。但要清醒,喜欢明星和喜欢现实身边中的人不同,后者是有可能发展成为你的配偶的,前者成为你配偶的比例,小概率事件接近于不可能发生。如果你喜欢一个明星,他给你带来美好、快乐的享受,你不希望他幸福吗?因为明星结婚就不喜欢他的,太幼稚太自私了。还有明星A选择了明星B作为配偶,喜欢A的因为不喜欢B就去骂B。这也真是奇怪,是人家选配偶不是你选。你有什么权利公开对别人选配偶指手划脚(心里觉得谁配不配得上谁可以理解)?

但这些人不追星,可能偏执也会表现在其他方面。首先得做个三观正、理智的人,才能做一个理智的粉丝。

很多粉丝偏执和狂热的问题,是社会、是教育的问题。对粉丝(特别是青少年)重点是要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比如尊重个体,尊重生命,讲究礼貌,”君子交绝,不出恶声”,这都是应该教育孩子树立的基本为人处世原则,以及要有独立思考能力,不能成为无脑跟风的”乌合之众”。赞同杨樾”如何预防传染性脑残”文中写的,”脑残的根本原因是没见过世面”,眼界、心胸不足够开阔,格局不足够大,所以偏执,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不能尊重多样化的选择。现在这社会上,三观不正的人太多了,各种问题上都有脑残。又岂止追星族。这次AO3平台的用户,把怒气都撒在肖战身上,各种诅咒辱骂,已经触目惊心,到了网络暴力的程度了,更是一种偏执。

(三)两个名词的探讨

1.”流量明星”。原来只是说明星人气很高,现在有时似乎带有贬义,有没演技没唱功没实力之意。其实”流量”的数字化,是一切都被量化被计量、以数据说话的数字经济时代难以避免的。过去的明星,被大众广泛喜爱,收到”雪片般的”观众来信,也可以算那个时代的”流量明星”。我相信那时的观众如果有打榜投票的机会,也会积极参与,表达爱意支持的。如果没有吸引人的能力,”流量”又是怎么来的呢?当然,”流量明星”肯定也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技艺(演技、唱功),以实力以作品赢得观众的认可,成为优秀的演员和歌手,才能有更长久的艺术生命。

我们也不必厚古而薄今,认为年青一代的演员、歌手实力就不如过去的,需要给他们时间和机会成长和证明自己。国内外都有很多优秀的演员是从偶像派变为实力派,转型成功。东方卫视”我们的歌”节目,让”前辈歌手”和”新声歌手”同台切磋,两代歌手都觉得能从对方身上学到很多,创造性改编经典歌曲,给观众带来美好的视听享受。

2. “白嫖”。这词是一种语言的低俗化和词义的不当扩大化,可能存在娱乐业资本为鼓励粉丝花钱而有意引导。”嫖”这词本意是一对一的。看明星严格说不存在所谓”白嫖”。观众不光金钱而且时间都是有价值的(机会成本)。所谓”注意力经济”,观众花了时间、注意力来看一个演员(就会减少看别的),都是贡献。而且从”白嫖”(仅观看不花钱)开始才有喜欢、转粉的可能。观众看一个明星花费的时长和其商业化变现能力高度正相关。

观众对一个明星的喜爱程度、是否愿付出额外的金钱,应该是个人行为,不应该被强制,陷入集体性的盲从。而且这种饭圈集体性组织去打榜、买代言付出时间金额越多,粉丝就越容易误以为自己对明星具有了某种权利,超越对其作品评价讨论而到干预其生活工作的程度,甚至一旦脱粉回踩,粉转黑,其激烈程度也是可怕的。

总之,大众喜爱明星,根植于对美、对艺术的喜爱,一定程度的追星是正常的娱乐消费,现代娱乐业则因为商业利益推波助澜,给明星造势造神。但是个人需要理性认识,将对明星的喜爱控制在合理限度内,”佛性”一点更好,不能走火入魔,占用过多时间金钱,影响正常生活。

关于引发事件的《下坠》同人文和AO3网站,很多文章的说法存在有偏和误导。比如流传很广的”肖战粉丝偷袭AO3始末”一文中说”各圈展开了激烈的文化讨论:站街和妓女本来就是文学母题。 如果”妓女”不应该出现在创作中,那么至少有一半的世界名著不复存在。”有人举了一堆世界文学名著里有妓女,《十日谈》《悲惨世界》《茶花女》等等。还有人说同人文也很普遍,比如《大话西游》是《西游记》的同人文,等等。需要指出的是,《下坠》的问题:

第一,不是妓女是否可以出现在创作中,是拿演员的名字来创作同人文是否合适。所举的这些名著里的妓女,哪个是用一个真实的名人的名字?

这方面的法理分析,如中国新闻周刊的微博上采访法律人士分析了”创作同人作品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同人圈高举’自由大旗’真没错?”等文章也援引了。大王是只猫”深扒一下引发饭圈大事件的同人作品《下坠》的法律问题”的文章有更多的案例和分析。

同人文包括用文艺作品人物名和真人姓名去创作两种。前者,如果文艺作品已过了版权保护期,就不存在法律风险,如《西游记》,否则就有法律风险。如2000年,作家江南用金庸作品中乔峰等66个人物名称创作了《此间的少年》,2016年被金庸起诉索赔500万元,耗时2年,最终以江南不构成侵犯著作权但构成不正当竞争,金庸获赔共188万元结束。法律人士解释”如果以真人为原型进行创作,可能涉嫌侵犯对方的隐私权和名誉权,而在作品中如果包含淫秽、暴力、血腥等元素,则涉嫌违法犯罪”。从上述国外网站情况来看,有的管理严格的同人作品网站(如FanFiction.Net)是严禁撰写那些明确表示反对二创的作者名下的作品的。目前中国多数作者并没有明确反对。有人建议以后小说作者都声明对二次创作的态度,倒也是个办法。

第二,这篇小说是否涉嫌”淫秽”。有人说这篇小说不是把肖战写成妓女,是写成一个性别认知障碍的男性,身份是发廊妹,和另一个男主之间是相爱而不是金钱关系,里面也是反映社会现实云云。支持这篇小说创作自由的人,可以把这篇小说找来看看,设身处地想一想是否愿意自己或家人的名字,被用于这样的文学创作。文学创作自由的边界在哪里,特别是涉及情色描写的小说,一直是个复杂的问题。比如《查太莱夫人的情人》等,也曾是禁书,后来被承认是优秀的文艺作品(再次提示,它只是是否黄色的问题,不涉及用名人名字的问题)。即使从艺术创作角度,文艺作品也有高下之分,是为了整体的艺术完整性而有少量涉及情色的内容,还是高比例大尺度的情色内容。

作者用肖战的名字,一方面可能出于喜爱,一方面也可能出于为了吸引读者。民事纠纷,民不诉官不究。肖战不去起诉也就罢了,还有人要肖战道歉。那肖战是要向原作者道歉,鼓励侵权吗?

五、关于谁应该站出来和应该做什么

知乎上焰瞳雪兔君写肖战”已经创造历史,成为中国互联网史上,第一个自己没主动犯错,却被钉上焚烧火架的偶像。”以前出现声誉风险事件影响个人发展的明星,都是自己犯错。吸毒、出轨、嫖娼、发表政治不正确言论等。而肖战,一直都被评价为非常品质好、正能量的明星(可参见《人物》杂志2020年第2期的专访《肖战 心中有旷野》)。他的错,据说是没引导好粉丝、没表态。他刚爆红没多久,他和他的团队都缺乏经验,也许有经验的能够更好引导粉丝、处理应对得更好。没引导粉丝的问题,本文重点分析了。表态,他应该说什么?部分赞同衣锦夜行的燕公子写的”肖战,你会出来发声吗?”。肖战里外不是人,左右为难。我是想不出来他应该怎么说才能让各方都满意。也许有高人可以。

有的粉丝有问题,饭圈文化有问题,对文化娱乐的管理可能有问题,AO3平台的用户把气撒到他身上、施行网络暴力更有问题。只是因为肖战去年爆红,种种机缘巧合刚好在他这里爆发。吃瓜群众有的不明就里,跟风站队,从对粉丝非理性追星的不满,到对网管删贴限制言论自由的不满,都倾泄到肖战头上。

现在看来,举报本身完全合法,AO3平台是否该封的问题除了法律规定,更涉及价值观,是文化自由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之争。即使按现行法律封了有理,持自由主义观点的人也会认为是法律有问题。而且AO3平台情况存疑,有人分析可能是流量过大因为技术设置导致不能看,并非被封。

我觉得现在最需要站出来的,是封了AO3网站的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解释封AO3的原因,是否因为不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然后大家可以讨论这些法规是否合理,执法是否合理,应该如何改进。这才是讨论AO3问题的正确方式。可惜相关部门未必会站出来。

227事件中凸显和可以讨论改进的问题有很多。比如如何教育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如何正确追星,娱乐行业的商业模式是否需要调整,文化娱乐业应如何管理,文学创作自由和言论自由的边界,是否需要建立文艺作品(影视、文学)的分级制度

从我个人观点,不赞成为明星打榜投票这种活动。我也希望能放宽一些艺术创作的自由。比如同性恋题材的文艺作品,1990年,世界卫生组织将同性恋从疾病列表中删除,中国在2001年将”同性恋”从精神病名单中删除。但对同性恋在影视剧中的展现,中国限制还是很多,我不清楚具体的规定。美国的《费城故事》《断背山》《老友记》等众多优秀影视作品中,都反映了同性恋人群的情况甚至以同性恋为主题。艺术创作哪种在可允许范围内的,哪些涉嫌黄色淫秽,也应该有较为明确的规定。中国因为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自由裁量权过大,使得创作者、影视投资者,都面临极大的不确定性。

《陈情令》里问”孰黑孰白,孰正孰邪”,肖战真是遭遇现实版穷奇道和不夜天。《陈情令》里,魏无羡16年后才沉冤得雪,那是仙侠小说,可以重生,不会老去。但在现实中,个人是非常脆弱的,一个人只有一生。希望我们能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尊重每一个人不可重来的生命。

我这篇文章在今日头条和百度发布后,下面大部分留言都是赞同我的分析的。部分留言:

“从经济学的角度入手客观地来看待和分析这起事件,写得很中肯,赞一个!这起事件暴露出来太多问题了,值得深思。一开始媒体不负责任地引导和舆论的一面倒导致事态的迅速激化,说实话,我认为肖战工作室的道歉声明没什么问题,也一直不理解凤凰网和几位公知等为什么一再要求他出来道歉。后来227团体的过激言论和集体网暴行为,各种大字报,还有b站的各种鬼畜视频,真得触目惊心毁三观。希望有识之士都能参与理性的讨论和思考,共同推动这些问题的合理解决,也希望给这场网暴中的唯一实名制受害者一个公平的对待!””这场闹剧暴露出来的问题可以说是触目惊心。青少年普法教育必须加强。媒体对社会事件不应该是那边声音大就站那边,而是应该提出客观理性的分析。此次媒体可谓失格,是非不分,令人失望。””作者的分析很中立,很专业,终于把我的三观找回来了!希望部分媒体发文能公正的引导未成年人的三观!””‘外受傅训,入奉母仪’,没听过一个人的言行是需要演艺明星来引导和负责的。”(谢谢,我把这句引语放入正文了。)”作者分析非常理性,也非常全面。我抱着和你一样的观点,却看到媒体只关注同人圈文化和饭圈文化现象,很少过问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所遭受的暴力,我总觉得事态的发展已经偏离了最初的诉求,可大量的营销号还在指责无辜的人,心里郁闷极了,感觉三观被毁。你的文章让我燃起希望,谢谢你!””感谢作者从人的角度把人当成人。可怜肖战不能从来的人生。他也是父母的孩子,凭什么要承这样的灾难。他妈妈得多心疼啊”总体看来,除了有些人是固执于自己的认识不可改变,一些人也是觉得疑惑但想不清道理。还是需要借助理论工具进行理性分析,帮助大家澄清认识的。正如马克思所说,”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