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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律所史,澎湃40年

20世纪初,沈家本、伍廷芳等人拟定了《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设定了律师制度,律师制度的历史已过百年。20世纪初,上海出现了我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律师行业组织——上海律师公会,律师协会的历史已过百年。20世纪初,曹汝霖获颁中华民国司法部001号律师证,律师的历史已过百年。

那么,中国律所的历史该从何时讲起呢?

1978年12月28日,刚刚结束9年服刑的彭真回到北京,三个月后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成立,彭真任主任,中央开始建立一套正式的法律制度,以取代阶级斗争政策。

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一天之内通过了七部法律,其中《刑事诉讼法》专设 “辩护”章节,并在第26条明确规定了律师是位列第一的辩护人。同年9月,邓小平和彭真商议后,决定由新中国第一所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首任院长魏文伯和李运昌重建司法部。

至此,中国律师制度逐渐恢复,中国律师事务所的故事也从这一刻开始正式书写。

01

体制篇

中国律所组织模式的变化

早在1954年7月,司法部颁布了《关于试验法院组织制度中几个问题的通知》,其中指定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武汉、沈阳等大城市依照苏维埃模式试办“法律顾问处”开展律师业务,这是中国法律顾问处的开端。

(一)“律师事务所”的诞生与改革前夜

1979年3月,北京高院向北京市委、北京市革命委员会提交了《关于恢复北京市律师协会筹备委员会和北京市法律顾问处的请示报告》,并在4月9日,得到北京市委常委会批复“同意上述报告”,北京市编委会同意重建北京法律顾问处并给予了48人的编制¹。

1979年9月10日,陈守一被北京市委政法部任命为律协筹委会主任。1979年12月1日,北京市第一法律顾问处建立,主任由傅志人律师担任²。1980年8月,第二法律顾问处成立,主任由万敏律师担任。

1980年8月26日,《律师暂行条例》出台,规定“律师为国家法律工作者”、“律师执行职务的工作机构是法律顾问处”、“法律顾问处的性质为事业单位”。

经过数年的运行,法律顾问处的业务范围和性质已经远远超过“顾问”的范畴。1983年,中国第一家律师事务所——蛇口工业区律师事务所在深圳诞生。

1984年8月,司法部决定将“法律顾问处”统一改为“律师事务所”。同年,成立于1979年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顾问处正式改名为环球律师事务所,这是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对外独立从事国际经济贸易法律服务的律师业务机构。

环球律师事务所开业仪式

1985年2月,曾俊伟律师担任了环球的第一任主任,后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6号律师、首批被授予海仲委荣誉仲裁员称号的高隼来律师接任。1998年,中国第35号律师高移风律师担任环球主任,高隼来律师转为顾问。

随着中国律师事务所的定位逐渐清晰明确,行业管理机构也逐渐恢复。1980年12月底,广东省律师协会成立,由时任广东省司法厅厅长的马芳兼任会长,这是中国恢复律师制度以来的第一个省级律师协会。

1986年7月,新中国第一次全国律师大会在北京举行,通过《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并正式成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1985年,在始终处于改革前列的深圳,徐建成立了深圳市经济贸易事务所,开始探索承包制。深圳市经济贸易事务所成立后,自负盈亏,每年向司法局上缴十万元利润,6名律师8个月就完成40多万元的创收,并实现大陆首例律师见证工作,为律师行业开创了一个新的业务板块。

徐建律师与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肖扬

1987年司法部将一份关于律师体制改革的方案上报国务院,国务院批复可在地方做改革试点。

很快律所改革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的展开,1988年2月22日,上海市司法局批准市属第六律师事务所进行改革试点。1988年5月10日,批准建立全国第一个以个人名义命名的李国机律师事务所,进行合作制试点。

1988年5月4日,由段毅、武伟文、刘雪坛3名律师组成的中国第一家私人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段武刘律师事务所成立。时至今日,段毅和刘雪坛律师仍在合伙,他们的律所只有6名律师,名字叫做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主做民工维权业务。

经过数年的实践和探索后,1988年6月3日,司法部发布了《关于下发<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试点方案>的通知》,中国第一批被批准合作制试点的律师事务所开始登上历史舞台,中国律师行业由此迈出了“改变国家包办律师事务所的重要一步”。

(二)合作制的探索

1988年7月底,原北京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以岭律师与其余四位执业律师共同创办了北京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经纬律师事务所,成立5个月即实现创收26万元,在1989年至1992年期间,稳居北京律师人均创收之首。

1988年,肖微律师还在中国法律事务中心海南办事处工作,作为司法部直属,唯一的“中字头”、正局级律所,前途一片光明。但当肖微律师听到有尝试创建合作所的机会时,他毅然选择放弃中国法律事务中心的工作。除了肖微律师,还有中国恢复法学教育以后的第一批老师、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批到哈佛做访问学者的王之龙先生,赴美留学归来的红二代武晓骥,以及在君合“二进宫”的储贺军(曾在美国通用汽车当法务,2010年重回君合)和嫁到美国的段海海,几人共同创建了君合律师事务所,并在1994年改制为合伙制,君合就是在那个时候开启了中国顶尖大所的时刻表。

第一批实行合作制试点的律所除君合、经纬之外,还有北方和大地。

1988年3月,中国康华发展总公司成立,彭真之子付洋离开了工作九年之久的全国人大法工委,到康华总公司主持法务工作。不久,成立了由司法部和康华总公司双重领导的康华律师事务所,付洋律师任事务所主任,郑小虎律师任办公室主任。12月6日成立党支部,郑小虎律师任党支部书记。康华律师事务所全年承办法律事务71件,职工人数27人,其中律师22人。

1989年12月,司法部批准康华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康达律师事务所,隶属于司法部管理。康达律师事务所是首批取得司法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授予的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的出现是中国律师发展、改革历程中的一个里程碑,它突破了国办所是中国律所唯一组织形式的模式,改变了“律师是国家法律工作者”的观念,拉开了律师对律所拥有自主管理权的序幕。1993年,中国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已达505家,占全国律师事务所总数的9.85%³。

(三)合伙制的曙光与律师创业潮

合作制律所的试点成果表明,中国律师业已经具备独立发展的潜力,但是随着律所组织形式改革的不断深入,合作制律所财产归属不明的缺点开始显现,律师制度需要进一步的深化改革。

1993年,随着中共十四大的召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正式确立,中国律师制度的改革也迈出了最艰难的一步。12月6日,国务院原则同意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批准司法部组织试行。在这一年,司法部允许创办私人律师事务所,掀起律师创业的浪潮,全国各地国办所、合作所也再度迎来制度改革的良机。

徐家力律师与中国著名法学家江平老师

1992年,北大毕业后分配到最高检做检察官的徐家力与在最高院工作的李京生共同创立了隆安律师事务所。隆安成为国内第一家全部由法学硕士研究生组成的律所,也是当时北京市司法局批准的少数几家合作制律所之一。四年后,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复,隆安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徐家力、李京生、李大中(1994年加入隆安)成为隆安的创始合伙人。

1993年,曾在司法部担任政治部组宣处处长的王丽创建了由司法部直属的中国律师事务中心,并在北京饭店正式挂牌,这就是日后被称为中国法律服务“国家队”的德恒律师事务所的前身,德恒与“三峡”超过20年的合作关系,早已在业内传为佳话。

同年,在祖国的东北角,岳成律师毅然辞去公职,以自己的名字创办了黑龙江省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早在1980年中国律师制度恢复的第二年,岳成被调入海伦县法律顾问处,1986年又被调入哈尔滨从事法律工作。1997年,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设立,原黑龙江所转为分所。

1995年,田文昌律师辞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后又辞去公职,创立了京都律师事务所。以田文昌为核心的教授、博士团队在诉讼法律服务领域纵横捭阖,京都的第一张王牌业务得以诞生。

京都律所与大港油田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签字仪式

在京都成立之初,中国第一个行政法博士、第一个民事诉讼法博士、第一个留苏的法学博士等中青年学术精英云集,京都所也被称为“博士教授律所”。

在合伙制改革的浪潮中,北京律师业的改革无疑走在了最前端。在1994年,北京合作所61家、合伙所46家、国办所53家⁴,呈三足鼎立之势。北京市司法局按照司法部关于律师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部署,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两不四自”为方向,以“合伙所”为主要组织形式,不断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步伐,最终形成了以合伙所为主体、多种组织形式律所并存的新格局。

与岳成律师、田文昌律师走上同样道路的还有中伦的张学兵律师、天达的李大进律师、君泽君的陶修明律师、竞天的彭学军律师等等,在那一时期,中国律所朝气蓬勃。

1996年5月,新中国第一部《律师法》正式颁布,其中第18条明确规定可以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明文废止了“法律顾问处”。律师的定位也从“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变成了“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四)蓬勃发展后的精细化运营

在《律师法》颁布后的十年间,伴随着市场化经济体制的完善,与社会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中国法律服务行业迎来爆发期。在律所数量飞速增长的同时,中国顶尖律所开始修炼“内功”,经营管理逐渐向同等级的的经济体看齐,一时之间一体化、公司化、提成制、工薪制、计点制等新鲜词汇,开始在律师之间被更多地谈起。

1996年,刚刚创所5年的金杜,就展露出了要成为一家卓越律所的雄心。开始从一家提成制律所向一体化律所的转型,金杜的平台化优势就此得以奠定。

作为由赴美归国的留学生创建的涉外律所,段和段在90年代就开始进行公司化管理和“lock step”分配体制,这为段和段今后20余年的稳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02年,中豪在袁小彬的运筹帷幄下开始进行公司制改革。袁小彬律师设计了“分步走”的改革策略,分批次转型,摒弃提成制,但短期内允许工薪制和提成制并存, 3年内要全部过渡为工薪制。最终中豪确立了律师不挂靠、分所不加盟,全员授薪、合伙人计点的管理机制,中豪的蓬勃发展证明了其改革的意义。

2004年,汉坤以制度立所,律所的收入、支出、分配都由律所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合伙人、律师、行政人员的所有招聘都由律所统一进行。律所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成长路径都由律所统一协调管理,内部层级清晰,决策程序垂直,制度成为汉坤能够后来者而居上的关键。

2004年,王忠德律师加入大成律师事务所,大成逐渐形成“议、决、行、监”相对分离的民主管理制度,由合伙人会议形成意识,董事局会议形成决策,管委会负责执行,监委会负责监督。

2005年,泰和泰管理体制改革,委员会制度开始施行。泰和泰在律所内部设立管理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制度,合伙人大会是最高决策机构,管理委员会是执行机构,并提出所有合伙人都有参与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2007年,对律所管理有着深度研究的梅向荣律师加入盈科,职业经理人制度开始成为盈科沿用至今的“铁律”。

同一时期,炜衡创造了独特的财务互助制度,即每位合伙人拿出收入的6%,对短期内没有收入的、年长的、或面临难处的律师提供帮助,集全所之力帮助其克服困难。

21世纪打开的不仅仅是新世纪的大门,也是中国律所的变革之门,在21世纪最初的十年间,中国律所的改革风起云涌,中国律所在这一时期抖落沉积许久的斑斑“锈迹”,重新焕发了无限的生机。

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通过的对律师法的第二次修订,中国律师重新定义为“为当事人服务”。取消了合作所的法律地位,可以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所,个人所的法律地位得到确立,国资所开始扮演填补法律服务盲区的角色。

随后,中国律所再迎改制潮。2008年6月-11月,北京大成、新中银、江苏维世德申请改制。2009年11月,北京大成成为北京首家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所,到12年底北京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所已达5家分别为大成、尚公、德恒、金诚同达、中伦⁵。

而作为中国法律服务行业重镇的上海在2012年12月,才迎来第一家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所——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一年后,锦天城成为上海的第二家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所。

至此,中国律所的制度改革告一段落,从最初政府管辖的国办所,转变为律师合伙经营挂靠在政府机构下的合作所,再根据市场的变化和需要进一步改革为合伙所,直到2007年为了适应和满足中国律所的规模化和国际化,而诞生的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所。40年的历史,中国律所从粗放经营走向精细化运作,中国律所的体制紧跟时代需求而变。随着,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科技的不断应用,我们谁都不知道中国律所的未来到底会变成什么样,我们能做的就是准备好一切,然后拭目以待。

02

市场篇

中国律所的市场变化与经济发展同步

在上世纪80年代初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百废待兴,法制建设刚刚恢复,伴随着“拨乱反正”的浪潮,律师承接了大量的“平反”诉讼业务,在律师制度恢复之初,诉讼代理占据了法律服务95%的份额,是律师业务的主要来源。

(一)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萌芽

1978年12月12日,周纳新律师和江浩律师代理了中国律师制度恢复之后的第一起刑事案件⁶。

1980年11月20日至198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依法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10名主犯进行了公开审判,刚刚结束15年劳改的张思之律师出任“两案”的辩护小组组长。

著名律师张思之(左一)曾被安排做江青的辩护律师

在那一时期法律顾问处只有刑事辩护和婚姻家庭以及为一些国营、集体企业提供法律顾问等业务。

随着中国法治社会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民事案件与经济案件逐渐增加,对律师办案的专业性也提出新的要求。于是,北京法律顾问处开始分为刑事组、民事组、经济组,再后来逐渐演变成第一法律顾问处、第二法律顾问处、第三法律顾问处,直到最后更名为“律师事务所”。

1979年,改革开放政策开始全面实施,国营企业的自主经营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1979年7月15日,中央正式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迈开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性脚步。

1983年,中国第一家经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的律师执业机构——广东对外经济法律顾问处成立。到10月,全国第一家从事涉外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深圳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成立,中国涉外法律服务市场的历史从此开始。

1985年,中国律师共提供涉外法律服务4324件⁷。

1986年,天册律师事务所的前身——杭州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成立。当时,中央提出要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的口号,要打开国门,走向蓝海。1月4日,浙江作为中国民营经济最发达的省份,响应国家号召颁发《浙江省利用外资和引进技术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开始引入国外资本,这就需要有能够提供涉外法律服务的律所和律师。于是,当时杭州市第三家市属国办所——杭州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成立,王秋潮律师是第一任主任。当时扮演的角色主要是接受国内企业走出去和国外企业走进来的相关委托。

1988年,天册现任主任章靖忠离开浙江省政法委来到杭州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当时的章靖忠律师作为浙江省第一批科班出身的法律毕业生刚刚毕业4年。当时,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年轻人在将来会和王秋潮一起将天册带到今日的高度。

1994年,浙江省实行第一批合作制律所改革,杭州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天册律师事务所,这是一家在日后一直占据浙江法律服务市场头部的区域性标杆大所。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定了深圳等经济特区,并给予特区优惠的政策,鼓励特区招商引资,优先发展。这些举措大大促进了跨国公司的在华投资,形成了持续的投资热潮。律师业务类型也开始逐渐变的多样化,除传统的诉讼业务外,金融证券、投资并购、仲裁、知识产权等新兴市场也开始出现。

(二)中国律所的黄金时代

1993年,随着中共十四大的召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正式确立,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企业实行优胜劣汰,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

在中国经济从体制化向市场化转变的历史时期,伴随着社会经济形势变化产生了日后最顶尖的一批中国律所。

早在1991年,张学兵还只是中国法律事务中心一名26岁的年轻人,因为工作表现出色,得到了一套两居室住房作为奖励,当时他刚刚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三年。他发现身边的很多同事辞职后都自己创办了律所,肖微、武晓骥、储贺军等人创建了君合,英语最好的韩小京、邸晓峰等人创办了通商。

1992年底,国务院在《关于全面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明确了房改的总目标,这意味着“房子”将进入市场,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机会。1992年张学兵与李文、开粮、杨若寒等人在京城大厦1608室创办了中伦律师事务所,中国的房地产法律服务业务在中伦手中得以拓展,中伦通过自身的努力以及行业的持续推动,拓展了律师进入非诉业务领域的空间,将律师服务贯穿了从拿地、开发、建设、销售、抵押贷款,到租赁、物业管理等地产开发的全过程。

早在1988年,高西庆和王波明等人共同撰写了《关于促进中国证券市场法治化和规范化的政策建议》(日后这份建议被誉为“中国证券市场的白皮书”)以及《中国证券市场创办与管理的设想》。

高西庆(左二)与1981届研究生同学合影

1991年,留美归来的高西庆等人成立了海问证券投资咨询事务所,主要协助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和上市。1992年,高西庆争取到参与北京市司法局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试点的机会,高西庆、何斐、赵燕等6名合伙人以海问咨询的法律骨干为班底,创立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1992年10月,中国证监会成立,高西庆担任首席律师和发行部主任,不再担任海问合伙人)。创立初期,海问律师事务所和海问咨询互相协调补充,向客户提供全方面的改制服务,成功完成了青岛啤酒、仪征化纤、庆铃汽车等企业的改制和境外上市,沈阳金杯汽车的规范化重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1992年,在北京大学任职的王立华决定“下海”,与他一同“下海”的还有宁成、李方、李鹏等几位创始合伙人,共同创立了“开元”律师事务所,正是这批优秀的创始人奠定了“开元”的专业基础,不仅在传统的诉讼、仲裁业务领域风生水起,在涉外的证券、投资、并购反垄断等领域同样崭露头角。

1993年,“开元” 搬迁至大百科,并代表众多国内企业就海湾战争导致的损失进行国际索赔。1994年,开元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天元律师事务所,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1993年,在贸易促进会法律部工作的王俊峰发现,中国的律师事务所很少有从事国际法律服务的实践经验,常常在国际投资与经贸活动中被外国律师所轻视。于是,王俊峰和三位贸促会的同事,以及两位分别在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土地局工作的同学创办了金杜律师事务所

创立伊始,金杜就瞄准国内及对华投资企业,致力于为其提供国际一流水平的法律服务。基于当时的经济发展形势和相对集中的法律市场业务领域,金杜形成了以外商投资和一般性涉外业务及涉外仲裁为主的业务结构。

1992年下半年,郭峰,唐金龙,董安生,朱玉栓,江华,鲍卉芳,刘玉明“中银七君子”开始筹划创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1993年中银律师事务所获批正式成立,合伙人董安生律师担任中银律师事务所第一任主任。同年,中银律师事务所第一家客户“天桥百货”成功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中银律师事务所赢得了“为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美誉。

在90年代的A股市场上,只有拥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才可以签署上报证监会的法律意见书,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证券律师”被视为一种特殊的专业存在。

1992年,韩小京、邸晓峰和刘钢分别从中国法律事务中心和中国国际律师交流中心辞职,在赛特购物中心,拉开了通商律师事务所的序幕。设立伊始通商的主要业务是代表中国的银行或财团进行贷款和境外发债。

1993年,中国企业开始走向境外的资本市场,马鞍山钢铁和昆明机床两个H股上市项目,让通商成为第一批从事境外资本市场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使其与境外顶尖投行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这也是此后20年里,我们总能在大型境外上市项目中看到通商律师身影的原因。

1994年,张利国与另外两位合伙人一起创立了国方律师事务所。辞职前在央企做法务的张利国有机会去美国的律所进行交流和学习,在与境外同行的交流中,他发现虽然当时境内的资本市场尚处于萌芽状态,但随着中国商品经济的迅猛发展,中国资本市场的兴起是必然之势,未来非诉领域将会是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主流。于是,张利国在创立国方律师事务所之初,就瞄准初露曙光的资本市场。2004年,国方所进行了重组,分立形成的“国枫律师事务所”在张利国的带领下踏上了崭新征程。

1992年的上海外滩

1992年,中共十四大召开,确立以浦东特区为龙头,把上海建设成为经济、金融、贸易中心,从而带动长江经济带实现跨越式的发展。与此同时,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另一出“重头戏”在上海鸣锣开场。

1993年,浦东还没有建起一座高楼,已经拿到华盛顿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的段褀华却不想继续在美国律所工作,在历史的机遇面前,段褀华迫不及待的想要回到祖国。1993年的中国刚刚放开市场,外企进入中国寻找发展机会离不开中立的社会机构提供法律服务,段褀华意识到开拓中国律所的涉外业务就是他创办律所的使命。同年,段和段律师事务所成立。创立之初,段和段聚集了一批具有海外背景的精英法律人士,精湛的业务能力让他们很快就赢得了良好的信誉和外企客户的认可。

当段褀华和段和段的律师们在涉外法律服务市场上纵横披靡的时候,上海滩的另外一群年轻人,同样将目光锁定在中国高端业务市场。

1993年,刚刚从复旦大学法学院毕业的周志峰和吕晓东与3位来自上海第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一起创办了方达律师事务所。在90年代初,上海设立证券交易中心,这为初生的方达带来发展的良机。方达的李骐和黄伟民两位律师有幸参与了国内第一个有律师参与的IPO项目。在此后的数年间,方达参与了近百家中国公司的上市项目,直到现在方达仍占据着中国资本市场法律服务的重要份额。

1998年,上海律所的涉外业务发展迅速,具有海外工作和学习背景的律师纷纷回国创办律所,中国律所的国际服务能力剧增。但与此同时,中国律所滞后的管理模式与经营方式,难以满足应对超大型、高度专业的跨区域法律服务需求。

同在1998年,作为上海涉外领域的知名律师,俞卫锋、韩炯、秦悦民在与国外律所的合作与竞争中,他们意识到律师团队协作的重要性。于是,一家致力于从事国际业务的新型律所——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就此诞生。

90年代,北京和上海几乎覆盖了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全部业务。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不断加速,以及始于1996年的“西部大开发”政策,经济发展从沿海发达地区逐步深入到内地,随之产生的大量法律服务需求,催生了中国最具代表性的一批区域大所。

(三)区域服务市场的崛起

1993年,当时正值我国金融体制变革,各个国有专业银行逐步向商业银行改制。同时,由于改革开放后民众的贷款等经济活动量快速上升,纠纷也随之增加。

为了借助社会的力量应对日益增长的法律事务,特殊的时代和地域背景下,工商银行宁夏分行与区司法厅合办的“非典型性”国资所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于1993年9月1日获批,曾经的工商银行宁夏分行法律事务处处长祖贵洲与卢志斌、涂国城、杨凝华四人一同开启了兴业的征途。在银行工作多年,同时具有经济师和律师职业资格,拥有丰富金融法律知识和经验的祖贵洲深知具备跨学科知识结构的重要性,并为兴业的非诉业务发展作了前瞻性的规划。

兴业一路伴随着银川以及周边地区企业的发展而成长为西北商事业务领先的综合型大所。而在当前“兵家混战”的法律服务行业,银川已是诸多京沪大所的必争之地,硝烟四起,兴业必须应对时代和行业的变革。

1994年,郑金都在美国密苏里大学担任访问学者,这段经历让他看到了中美法律服务市场的巨大差异,也意识到中国非诉法律服务市场的巨大空间。

1994年,浙江省第一家乡镇企业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上市。

1997年,浙江第一个以省委名义下发的扶持民营经济的政策性文件 《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通知》出台,明确了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提出要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放手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积极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在政策上一视同仁。到1997年底,浙江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已达153.2万户和9.2万户⁸。在浙江国强律师事务所任副主任的郑金都意识到,是时候创办一家属于自己的律所了。

四位创始合伙人:朱亚元、郑金都、俞国根、李静(从左至右)

1998年,郑金都和自己曾经的杭大法律系同事俞国根、李静、朱亚元共同创办了六和律师事务所,以法律顾问为基础,以非诉为主,诉讼和仲裁为辅,构建了六和初期的主要业务布局。

1995年6月,在与香港一河之隔的深圳市罗湖阳光酒店B座9层,深圳市大和律师事务所(广和律师事务所的前身)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1996年10月,童新律师被推举为深圳市律协第一届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2002年10月,广和执业律师首次突破100人⁹,成为广东乃至华南第一家百人律师事务所。

1995年,在西南政法学院工作的韩德云决定辞去教职下海成为执业律师,发起创立了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1982年,韩德云在西南政法学院师资班哲学专业本科毕业后,曾留学于美国洛杉矶加州大学法学院,并获研究生学历。因此,索通也就成为西部第一家以留学生为主的律师事务所。

韩德云律师从2011年开始担任重庆律协会长,直到2019年卸任,而接过重庆律协会长交椅的正是重庆另外一家“亿元级”大所——中豪律师事务所的袁小彬主任。

1997年6月18日,重庆直辖市政府机构正式挂牌。重庆至此在历史上第三次成为直辖市。同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并在体制内工作过的袁小彬,毅然“下海”创立了中豪律师事务所。创立伊始,中豪专注于商事法律服务,中豪覆盖的地域伴随着客户的需求不断延伸。

新千年的钟声敲响,广东大和律所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大和更名为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迁至深圳世贸广场A座20楼。索通开始完善自身,进行公司化改革。中豪也将扩张的脚步延伸至上海,成为首家在东部地区开设分支机构的西南律所。

2000年,世纪之交,中国在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做着最后的准备,中国内地市场进一步放开,资本热潮涌入冷清的西部地区。

2000年4月,在成都滨江宾馆内来自四川兴立律所的程守太、倪弘、刘俊三人和另一名创始合伙人周敏正在为新律所的名字争论不休。5月25日,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正式通过批示。创业伊始,几位合伙人就决定购买成都市中心的世界贸易中心作为办公室,这一举动奠定了泰和泰品牌化、规模化、综合化大所的基调。

在经济高速发展,资本市场令无数律所趋之若鹜的同时,一群特殊的人同样以律所的业务为导向,但却拐入了律所发展的另一条道路,为中国律所的发展开辟了新的路径。在20年后,走在这条路上的律所越来越多,成为中国中小型律所发展的必经之路。

(四)专业服务市场的进击

1995年2月,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得到批复,原浙江省电力局的陈臻正式下海。

陈臻是1978级浙江大学电力系统自动化专业的毕业生,也是由钱三强院长亲自签发毕业证的一届学子。1995年,陈臻在祖国需要她的时候毅然“下海”,在浙江创办起第一个专注于能源行业的律师事务所,就是今天的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阳光”寓意“永恒的能源与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创办一家能“与国际接轨的能源、电力专业所”是当时的目标。

谈及专业所,知识产权领域诞生了中国最早的一批专业化律所。谈及中国的知识产权领域,就不得不提一位让人钦佩与敬仰的老人——中国002号律师执照的持有者新中国第一代律师柳谷书。

1979年3月,在瑞士第二大城市日内瓦,“国际商标注册条约会议”如期召开,柳谷书作为中方代表以观察员身份列席。

回国之后,他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关于专利制度的一系列设想,用了两年的时间多次出国考察调研。1984年3月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正式公布,专利问题开始有法可依,中国律师多了一片可以耕耘的天地。三天之后,63岁的柳谷书受中国贸促会的委托,赴香港创建中国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柳谷书(右一)和前联邦德国专利局局长豪依赛尔(中)及原中国专利局副局长沈尧曾

1992年9月4日,全国人大作出专利法第一次修改的决定。修改后的专利法自1993年1月1日起实施。此法扩大了对化学品、药品的专利保护范围,加强了对侵犯专利权的处罚。同时,对涉外代理机构的批准权限亦由国务院下放到原中国专利局。

1993年3月10日,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任建新与WIPO总干事Bogsh博士向一家新生的律所发送了贺电。这家律所就是中国第一家私人合伙制的专利代理机构——Liu, Shen & Associates(柳沈律师事务所)。其中“柳沈”二字更是出自两位业界泰斗,“柳”代表中国专利制度建立和产生的推动者和见证人柳谷书先生,“沈”代表原中国专利局副局长、专利审查业务的专家沈尧曾先生。

1995年,柳沈在司法部注册,正式成为一家律师事务所。柳沈所从此具备了向客户提供包括诉讼业务在内的全方位法律服务的能力。

1997年,国外在中国的专利申请数第一次突破2万件大关,使得7家涉外代理机构的代理压力明显增加。为了适应新的发展趋势,原中国专利局更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在1998年12月4日和1999年7月19日,先后指定了6家涉外代理机构,其中包括最早的民营代理机构三友公司以及司法部下属的中咨律师事务所。

中咨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4月8日,由赵玉林与贾军、苏胜、孙军豹等在首都体育馆南路6号新世纪饭店共同创建,赵玉林律师担任第一届主任¹⁰。1999年7月,经司法部同意并经中国知识产权局批准,中咨所获得涉外专利代理业务的资质,成为中国首家具有涉外专利代理资质的律师事务所。

同在1999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前夜。为了适应新的形势,中国开始大规模的脱钩改制,改制后的中介机构,其组织形式只能是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制。这场转型风暴席卷了全国各省市、各部委、各高校的代理机构。这场风暴同样席卷了许多的专利代理机构。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的所长带领20多位骨干辞离,加盟中咨律师事务所,为中咨律师事务所的知识产权业务注入了一股强劲的动力。

在上世纪的90年代,致力于中国涉外专利领域研究的律所还有北京的小松事务所、高博隆华专利代理所(高文律师事务所前身)、正见所(正见永申律师事务所前身)以及天津的三元事务所等,他们都是新体制的探索者。

(五)“入世”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迭代

2001年11月10日,世界贸易组织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以全体协商一致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决定。中国开启了未来十几年经济高速增长的上行通道,中国在贸易、投资等领域的市场不断扩大,法律服务需求也不断增长,拓宽了法律服务行业的业务范围,中国律所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浪潮。

2001年,郝惠珍、赵兴仁等律师创办了盈科律师事务所

2001年冬天,曾执业于中伦律师事务所,师从陈文律师的王清友律师决定和其余六位合伙人共同成立安理律师事务所

2001年7月,北京市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正式挂牌,并在9年后更名为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2002年,师从当代著名法学家王利明教授的杨光律师创立了兰台律师事务所

2005年,曾先后执业于上海市嘉诚律师事务所与上海市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的周波律师创办了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

在21世纪初诞生的这一批高端商事律所中最具特色的当属天同和汉坤。

2002年,曾先后供职于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证监会的蒋勇律师创立了天同律师事务所。从创立开始,天同的目光就从未离开过高风险的诉讼案件,特别擅长处理最高法院及高级法院的二审和再审民商事案件,是在最高法院及高级法院代理案件数量最多、胜诉率最高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在极其重视经验与积累的法律服务市场,很难想象一家2004年成立的律所可以与成立于上世纪的红圈大所相提并论,但传奇往往都是人创造的,一切就是那样真实的发生了。

2004年,汉坤律师事务所创立。虽然相比传统大所汉坤已经晚了十年,但在尚未做到领域细分的法律服务行业,汉坤还是找到了自己的立足之地。汉坤创始合伙人均为在中国顶尖涉外所工作多年的中坚商务律师,其业务围绕跨国公司和本土高成长型企业展开是必然之举。如今的汉坤,权益合伙人已达30余位,人均创收超过千万,已和“红圈所”等量齐观。

在21世纪的前十年,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中国经济继续保持稳步高速增长。伴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中国法律服务行业同样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法律服务市场不断扩大,中国律所的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在越来越多的领域,中国律所可以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合作倡议,依靠中国与有关国家既有的双多边机制,高举和平发展的旗帜,积极发展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扬帆出海,中国律所借此东风,紧随“一带一路”的前进脚步,正在将中国法律服务的影响力扩散到“一带一路”的各个角落。据不完全数据统计,当前,中国律所在“一带一路”沿线的61个国家,已设立135个分支机构,全面覆盖“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法律服务市场,中国律所正踏入国际法律服务的棋局之中,合纵连横,先手博弈,开辟出一片崭新的天地。

03

规模篇

中国律所的“大”与“强”

在新中国成立的前十年里,中国律师业经历改造与重建后已初具规模。1957年6月,在全国的19个省份中,参照苏维埃模式成立的法律顾问处已经达到820个,总计有2572名专职律师和350名兼职律师¹。但随后不久的“反右”运动,将律师这一职业彻底打成右派,公检法体系被砸烂。直到1979年,律师这一职业才再次出现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

(一)中国律师行业的规模

1979年,中国律师人数公认的数据是212人²,需要注意的是,此时中国还没有建立律师执业许可制度,所以这里的律师应该指从事律师工作的人。

1981年5月7日,北京市司法局根据《律师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1979年律师制度恢复时期的状况,正式批准授予周玉玺、傅志人、周纳新等41人律师资格³。这是中国律师在恢复律师制度后第一次被正式的承认。

此后中国律师业迅速恢复,到1981年底,中国已有法律顾问处(1983年后陆续改为国办律师事务所,简称国办所)1465个,律师工作人员5500人(其中有很多兼职律师)。

全国法律业大黑龙江分校八五年招生录取工作会议

律师业恢复后,律师的来源成为了限制中国律师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五十年代老律师们的心酸遭遇,导致“五院四系”(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和北大、人大、武大、吉大的法律系)的很多毕业生并不愿意进入这一行业。

1986年9月27日,我国举办了首次律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据统计,当年共有2.9万人报名参考,有1134人成绩合格取得律师资格⁴,这为中国律所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直到1988年,我国开始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尝试时,我国律师总人数仍旧不足3万人。

国家律师资格贵阳发证大会

1993年,中国律师改革再进一步,司法部开始允许创办私人律师事务所,大批的政府公职人员“下海”创办律师事务所,中国律师事务所的数量激增,达到5000余家⁵。

在1996年《律师法》正式实施前,全国律所数量已经到达8265家,三年时间中国律所以每年1000余家的速度增长着。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法治体系的建设以及人民法律意识的提升,中国律所数量进一步增加。截止到2008年12月底,中国共有律师事务所14467家,其中合伙所11672家,国资所1409家,合作所765家,个人所621家⁶。

2019年,司法部公布2018年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统计分析情况。截止2018年底,全国共有执业律师42.3万人,律所数量达3万余家,其中合伙所2万余家,国资所1100多家,个人所9140多家,百人以上律所已达260余家。盈科律师事务所主任梅向荣律师预测,在未来的十五年内,中国的律师更将达到史无前例的150万人,中国法律服务行业将获得更大的发展。

在中国律师行业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中国律所的规模化也在同步进行。中国律所实现规模化发展的主要方式包括分所建设、合并、联盟等多种形式。

(二)中国律所的地域规模化

1988年4月13日,海南省和海南经济特区同时成立,中国法律事务中心随之成立了海南办公室。在那一时期,政府的法律服务机构在北上广深等经济最先放开的地区设立了分支机构,是中国律所规模化的雏形。

1992年之后,中国市场经济进程加快,中国律所数量不断增加,规模化扩张也是题中应有之意。

1987年10月7日,海口至北京航班开航,海南省筹备组的领导参加了剪彩仪式

1992年,海南经济快速发展,君合在海南经济特区设立了君合的第一家分所。

1994年,君合在上海设立分所,是中国第一家在上海设立分所的律所。

1998年,隆安迈出规模化的第一步,在上海设立分所。一年之后,隆安在沈阳布局,成立了第二家分所。

1998年,德恒设立上海分所。

1999年,天元设立上海分所。

1999年,京都设立上海分所。

1999年,中伦上海分所成立,执业场所为上海市南京西路580号2516室(南征大厦)。

在90年代,金杜在上海、广州、深圳的办公室先后成立。

进入21世纪的前五年,“入世”带来的经济发展,进一步催生中国律所的规模化扩张。在中国律所规模化的第一阶段北上广深的法律服务市场是各大律所争夺的重点地区。

深圳证券交易所开业新闻发布会

2000年,方达在深圳设立分所,深圳也是中国第二个拥有证券交易中心的城市。

2000年,刚刚成立三年的中豪开启扩张,在上海和成都,成立两家分所。

2000年,京都在深圳设立分所。

2002年,通力瞄准北京市场,成立了北京办公室。

2002年,中伦深圳分所成立。

2002年,君泽君上海分所成立。

2003年,西南大所泰和泰宣布进京布局。

2003年,炜衡进军上海,成立上海分所。

2003年,广和律师事务所珠海分所成立。

2003年,京都大连分所成立。

2004年,君泽君深圳分所正式成立。

2004年,方达成立北京办公室,由当时方达上海办公室的周志峰、深圳办公室的丁继栋,加上谢尔曼·思特灵香港办公室的周传杰以及从美富北京办公室加盟的季翔律师一起创建。

2005年,中银上海分所成立。

2007年,新修订的《律师法》第15条规定:“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这一规定的出台掀起了中国律所规模化发展的第二阶段高潮。

自2009年始,隆安先后成立了广州、南京、天津、济南、苏州、南通、株洲、大连、太原等十余家分所。

中银律师事务所在两年多的时间内先后成立了深圳、厦门、济南、广西、福州、鸡西、台州、长沙、银川、南京、苏州、杭州、天津、青岛等十余家分支机构。

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先后成立了天津、南京、成都、广州、长沙等多家分所。

德恒律师事务所更是在长春、天津、大连、长沙、武汉、沈阳、西安、济南、杭州、郑州、重庆、乌鲁木齐、福州、南京、成都、昆明、合肥等地设立了数十家分支机构。

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自2015年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广东省深圳市挂牌成立后,沈阳、重庆、西安、南京、郑州等地先后设立巡回法庭,中国律所的分所建设紧随最高院巡回法庭的步伐再次出发。

泰和泰(西安)分所成立仪式

2017年,江三角重庆分所成立。

2017年,炜衡沈阳分所成立。

2017年3月31日,海华永泰郑州分所正式开业。

2018年,观韬中茂、京都、天同等多家大所在南京设立分所。

2019年,泰和泰、嘉源等大所在西安落子布局。

2019年,北京市百瑞(郑州)律师事务所

截至2019年1月底,中国国内分所数量超过40家的共有三家,分别是盈科(53家)、京师(47家)、大成(45家)。

中国律所的规模化,不单单局限于国内市场的布局,极具竞争力的中国顶尖大所早已将中国律所的品牌影响力传播到世界各地,中国律所的国际分所,将在第四章,中国律所的国际篇章中与大家分享。

(三)“合并”是中国律所给出的答案

2018年12月7日,刘桂明老师在律所发展模式的探讨沙龙上曾讲到:中国律所的规模化发展有十种模式,其中第三种就是合并发展。在21世纪前夜的1998年,中国正在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行最后的准备,大家都相信这只是时间问题。面对逐渐放开的中国法律服务市场,中国律所应该如何面对与日俱增的竞争呢?似乎“合并”就是在那一阶段中国律所给出的答案。

1993年,万国律师事务所(国浩(上海)的前身)年仅27岁的吕红兵喊出了“要以证券法律业务为主攻方向”,当时中国第一家证券交易所刚刚成立三年时间。

1994年,曾执业于君合,并参与创立同达律师事务所的张涌涛律师,创立张涌涛律师事务所,这是1994年北京市司法局批准的两家以个人姓名命名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另一家是谢朝华律师事务所。

1998年6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上海万国、北京张涌涛、深圳唐人,三家律所正式跨区域合并为国浩律师事务所,当时尚有“律师集团”这一称呼,国浩也是中国第一家在司法部登记注册的律师集团事务所。

1999年,锦联、天和、长城(北京长城(上海)分所),三家律所合并成立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由刚刚从华东政法大学退休的史焕章院长担任主任。从此,锦天城的主任都由所外选择一位有名望的专业人士来担任。合并后的锦天城,以锦联和天和的诉讼专业为根基,加上长城的涉外能力,逐步打造出锦天城在今天叱咤法律服务市场的涉外诉讼能力,在创所第一年锦天城的创收就达到900万。

2000年4月12日,北京市司法局京司发【2000】61号《关于批准成立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合伙)的决定》,中伦律师事务所与金通律师事务所合并,名称变更为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8年后,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再次变更为中伦律师事务所

2000年.竞天律师事务所和公诚律师事务所决定合并发展,成立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2年的竞天律师事务所与1996年成立的公诚律师事务所,均是中国第一批获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几位创始合伙人的执业经验更是引人注目:白维曾在中国环球律师事务所任职;彭学军和张绪生都曾工作于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彭光亚曾任职于中国专利局法律部和中国法学会天平律师事务所;张宏久担任过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教研室教师并曾在中信律师事务所任职。

2003年1月,中银律师事务所合并北京市元龙律师事务所。五年后,中银律师事务所再次与证泰律师事务所合并,赵曾海律师担任中银律师事务所主任。

2004年,金诚律师事务所与同达律师事务所决定合并成立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1992年出身银行系统的刘红宇律师与曾任教于西南政法大学的郑斌律师创立了同达律师事务所,在当时女性律师事务所主任是非常少的。1993年,在首都贸易大学任教的贺宝银、刘治海、杨建津与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的庞正忠、田予以及于德彬六名创始合伙人希望可以将法学理论与实务相结合,成立了金诚律师事务所。

早在1997年同达律师事务所就曾与南华律师事务所合并,2001年金诚与力格律所合并, 2011年,兰岚带领的Neal团队加入金诚同达,共同打造国内律师事务所航母,开拓规模化、国际化、综合化大型律师事务所模式。

2004年,北斗律师事务所与鼎铭律师事务所合并成立了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早在1993年8月28日,李永乐等出身于北京市各级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合伙人在什刹海湖畔成立了北斗律师事务所,是当时就拥有独立“律师楼”的少数律所之一。而北京鼎铭律师事务所则是在1995年由李杰等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离职人员创立。

观韬中茂与申达律师事务所合并仪式

2016年,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与上海中茂律师事务所合并,上海中茂律师事务所主任盛雷鸣加入观韬管委会。观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经过与创设于上世纪五十年代的香港王泽长·周淑娴·周永健律师行,以及创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上海市中茂律师事务所、上海市申达律师事务所的合并,才有了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的今日盛况。

2004年,华沛德律师事务所与德权律师事务所合并,成立华沛德权律师事务所

浩天律师事务所前办公地点

2007年,浩天律师事务所与李文律师事务所合并,成立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这一次的升级在本质上是两家律所的强强联合与优势互补:当时的浩天所,以传统业务中的争议解决、知识产权、房地产、公司证券为优势。而李文所,则在涉外等非诉业务上颇有竞争力,两相结合正好各取所长。

至此,中国律所的合并潮已经持续了十年之久,不仅没有偃旗息鼓,反倒有愈演愈烈之势。

2010年,上海清华律师事务所、东欣律师事务所、华利律师事务所、国联律师事务所以及北京王玉梅所的吕琰团队共同合并组建融孚律师事务所

2011年,成立于1994年的精诚律师事务所与1998年成立的海众律师事务所合并,成立了精诚海众律师事务所,律所很快就实现了创收的100%增长。2014年精诚海众卷土重来,再次与成立于2005年的原众华律所合并,经过两次极为顺畅的合并才有了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的今日之势。

2014年,天达律师事务所和共和律师事务所正式签订合并协议,成立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天达律师事务所与共和律师事务所均成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两家律所于2010年开始接触,2012年正式商谈,2014年签订合并协议并花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整理构架制度,并将2016年作为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元年。

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与君泰律师事务所合并仪式

2015年7月4日,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在京举行合并签约仪式,宣布两所正式合并,成立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其中天驰洪范律所由北京市天驰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洪范广住律师事务所于2013年合并而成。

在中国顶级大所忙于强强联合的同时,中国法律服务区域市场的整合与洗牌迹象明显,合并做大已成趋势。

2001年,福建厦门兴天地律师事务所和厦门衡峰律师事务所合并成立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2008年,照耀律师事务所、兴天平律师事务所和律证律师事务所以及另外两家律所的骨干团队,组成了八谦律师事务所,也是云南省的第一家百人所。赵耀、何蕊珠、鹿斌、李旭、武侠五人构成了云南八谦的主要领导层。

2012年,广东广信律师事务所、广东信利盛达律师事务所、广东安道永华律师事务所及其他优秀律师团队,共同成立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在2017年,广信君达荣列ALB2017年中国最大30家律所。

2013年,四川30余家律所主任及主要合伙人为响应司法行政机关倡导,本着打造本土规模所,做精业务、做大品牌,实现人生价值和职业使命的宗旨,强强联合、重组成立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中国西部律师界的“航母”律所之一。

2016年7月1日,山西科贝律师事务所、山西锋卫律师事务所、山西墨法世家律师事务所三家省直律师事务所整体合并成为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2017年9月29日,山西祝融万权律师事务所、山西瀛谷律师事务所、山西谦诚律师事务所正式合并,成立山西国晋律师事务所

在一年多时间里,山西律师行业通过合并产生了两家执业律师超过200名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这在山西律师事业发展历史上还是前所未有。

2018年,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辽宁东来律师事务所、辽宁诚信为民律师事务所及省内多个菁英律师团队,合并组建辽宁观策律师事务所

经过将近20年的发展,通过律所合并实实在在的塑造了一大批综合强所。律所合并所带来的不仅仅是律师数量的叠加,对律师相互之间的协作沟通,业务能力的互补,律所品牌形象的提升都有着极大的帮助。

(四)联盟造就的法律共同体

相比律所与律所之间的合并,多家律所组成的律所联盟,也是律所规模化发展的重要方式。

2004年11月,八方律师联盟联席会议召开。来自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江苏、山东、河南、山西、辽宁、内蒙古、浙江等地的律师事务所共同创立八方律师联盟这个超大型的法律服务平台,这是中国较早成立的律师事务所联盟之一。

中世联盟十周年合影留念

2007年9月,中国第一个跨国律师事务所联盟—中世律所联盟(SGLA)正式成立。中世律所联盟(SGLA)由位于北京、成都、重庆、广州、杭州、青岛、上海、深圳、沈阳、天津、武汉和厦门等中国主要经济中心城市的领先中国律所和包括全球十大律师事务所之一的霍金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在内的外国律所组成。中世律所联盟(SGLA)的中国律所在各自区域内均具有唯一性和领先地位,联盟成员所一起形成了覆盖全国的跨区域法律服务协作网络和品牌影响力。

2007年梅向荣律师加盟盈科,盈科自此补足了腾飞的最后一块拼图。盈科全球律师联盟成立,旨在通过联盟形式与各地精英律所深度交流合作,促进联盟成员所专业水平与收益能力的整体提升。并且盈科创造了中国律所的跨界经营模式,打造了包括旅游,教育,移民等多种服务的一站式平台,中国律所的发展首次不再局限于法律服务行业,盈科的规模也在横跨越来越多的行业,“盈科”品牌的影响也正在覆盖越来越大的市场。

2012年3月30日,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以及福建拓维律师事务所联合发起成立中国德和精品律所联盟(ECLA),联盟首批成员还包括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江苏鸣啸律师事务所、山西尚略律师事务所、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现合并为辽宁格策律师事务所)六家国内重量级区域性律师所。

2018年5月,由于联盟成员所希望打造一家由中国律所主导的全球精品律所联盟,在中国德和精品律所联盟(ECLA)第十三次合伙人代表大会上,升级为全球精品律所联盟(EGLA),中国律所的规模化逐步走向国际。

除了八方联盟、中世联盟、全球精品律所联盟之外,中国律所联盟还包括:中国刑事律所联盟、联盛律所联盟、汇信律所联盟等等。律所联盟通过品牌联动、资源共享、专业互补等方式有效提升当地律所的管理水平及律师的整体业务能力。

与合并、联盟等方式相比,瀛和律师事务所实现规模化的方式无疑与所有人都不同。2013年,孙在辰、董冬冬、徐双泉、梁迪、申伟、李磊、黄翔共同创立瀛和律师机构,是国内一家综合性的律师服务机构、互联网模式运营的法律服务平台。

瀛和以互联网精神为发展导向,国内国际相融合、线下线上相融合、法务商务相融合,打造出一套具有自身特色的法律服务体系。经过五年的发展,瀛和已在国内外成立三百余家律所,拥有执业律师5000余名,建立15个委员会,服务范围遍及各个领域。

当前规模化已成为中国律所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在2018年的亚太100强律所报告中,中国律所共有38家上榜,榜单前八名均为中国律所,分别是盈科、德恒、锦天城、国浩、金杜、中银、北京德和衡、中伦,这8家律所的执业律师人数均超过了千人⁷。

04

国际篇

律所“走出去”是浪潮

中国律所的国际化,刚刚起步。

1987年8月19日,由中国国际律师交流中心承办的《中美经济贸易投资法律研讨会》在北京如期举行,来自美国的一千二百多名律师在美国司法部部长的带领下,包机来到中国,与二千多名中国律师同行进行法律文化的交流,中国律师第一次如此直观的审视国际法律服务。

(一)20年的探索与尝试

在上世纪的80年代,中国刚刚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大量的跨国公司来华投资,随之产生了大量的法律服务需求。但新中国的法律体系尚不健全,律师制度刚刚恢复,法律顾问处严重缺乏涉外的法律服务能力。

1979年,中信公司受煤炭部委托,为平朔露天煤矿与美国西方石油公司的合作提供了全程的经济咨询和法律咨询服务。中信集团董事长荣毅仁亲自带队,聘请顾宪成律师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沈达明教授组成了豪华的服务团队,参与项目的谈判和协议的签订。1982年3月24日,中美双方关于开放平朔露天煤矿的协议书正式签订,邓小平冒雨出席了仪式,协议的签署表明中国政府坚定不移地执行对外开放政策,并愿意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这一次谈判也让中信法律顾问处的律师们深入的了解了涉外的法律实务,对促进律师成长,磨练团队意志起到了极大的积极作用。

1982年,以这一批专业人士为基础组建的中信律师事务所正式成立后,发展势头更为迅猛。1985年,为适应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的需要,司法部正式批准中信集团下属中国国际经济咨询公司法律顾问处正式更名为中信律师事务所,伴随着中信公司国际业务的不断拓展,中信律师事务所迅速成长为我国改革开放浪潮中,涉外法律服务的排头兵。

1992年,肖微律师暂时离开君合律师事务所参加司法部和英国文化协会安排的交流培训项目,去英国进修法律和律师业务。此后,又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学习法律硕士,这段经历让他意识到,中国律所与国际律所的差距。

1993年,君合在美国纽约设立分所,时任司法部部长的肖扬出席了纽约分所的设立活动。现在看来,君合国际化的目标就是在那个时候确立的。

1994年,刚刚成立不久的段和段在美国的西雅图设立了分所。

1998年,曾先后获得日本京都大学法学硕士和博士的姚重华在创立上海协力的一开始就意识到国际业务的重要性。创所初年,就在日本大阪设立了分支机构,以协力咨询公司的名义在大阪开展业务,这比金杜、中伦等大所的日本分支机构早了近7年时间。

1999年,德恒在荷兰第三大城市海牙设立了分所,将目光聚集到国际市场。

与此同时,国际律所如同嗅到血腥味的“鲨鱼”,纷纷在中国大陆设立了办公室。

自从1979年,高德兄弟在中国开设第一家驻华代表机构以来,大量外资律所随着跨国公司和资本力量一起涌入中国,在中国的经济发展中扮演了独特的角色。

1992年,司法部颁布了《关于外国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大陆境内设立办事处的暂行规定》,正式允许外国律所在中国大陆境内设立“办事处”。同年,8家香港所和4家欧美所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了办事处⁸ 。

在此后的十年里,共有96家外国所和37家香港所在北京、上海等主要城市设立了代表处,其中半数以上来自英国和美国。

在90年代初期,中国律师业的改制刚刚开始,国内律所缺乏独立承办涉外高端商事业务的能力。于是,很多律师选择加入外国律所的办事处,一方面可以获得更高的薪酬,另一方面可以在工作中学习到非常多的知识,来提升自身的服务水平。

90年代中期以后,很多在国外律所工作或留学的律师回归大陆,国内的顶尖律所开始具备承担涉外法律业务的能力,中国律所的国际化也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得到觉醒。进入21世纪,已经完成原始积累的中国顶尖律所开始正视国际市场,中国律所开启真正的国际化进程。

2001年,金杜在美国旧金山设立了第一家海外分所——硅谷分所(2010年搬迁至帕洛阿尔托市)。

2005年金杜意识到,中日两国的未来必定会在世界经济、贸易、科技方面会有更多合作,金杜与日本三宅山琦律师事务所联营建立了分支机构。

2006年,中伦第一家海外分所,日本东京分所成立。

2006年,段和段加入国际律师事务所的联盟US LAW NETWORK,段和段借助平台与世界各地律所进行信息交流和业务合作。

2007年,金杜与澳大利亚GILBERT+TOBIN在悉尼正式宣布结成战略联盟。

2007年3月,中伦文德在伦敦金融街设立伦敦分所,中伦文德也是中国第一家在英国伦敦和沙特利雅得设立分所的律师事务所⁹。

2008年,金杜纽约分所成立,搭建起链接中国境内与北美市场的桥梁。

2008年5月,观韬(现观韬中茂)与亚司特律师事务所达成联盟。

2010年,日后的“宇宙第一大所”大成,刚刚走出自己国际化的实质一步,在纽约成立了第一家国际分所。

2010年,中伦文德加入INTERLAW国际律师联盟,是目前为止中国大陆唯一一家加入该组织的中国律所。与中伦文德一样选择加入国际律所联盟来加速律所国际化进程的还有金诚同达,金诚同达是ADVOC(国际律师事务所联盟)副主席单位,与全球80余个国家的百余家律所建立有紧密的合作关系。

谈及中国律所的国际化进程,港澳台地区是非常重要的跳板。

香港在1997年回归后仍旧沿袭过去的法律体系,相比大陆地区,香港的法律环境也更接近国际法律服务的大环境。因此,在香港设立分所往往被看作中国律所国际化的第一步。

2001年5月25日,香港胡关李罗律师行来川交流访问。年末,泰和泰的倪弘律师获得去胡关李罗学习的机会,在港的三个月,倪弘律师深入一线学习了房地产和公司上市业务,并与胡关李罗律师行达成了长期合作协议,拉开了泰和泰“走出去”的序幕。

2004年,金杜与香港夏佳理方律师事务所和吴正和律师事务所合并。

2004年,国浩与在香港享有盛誉的胡关李罗律师行(Woo Kwan Lee & Lo)签署联营协议——这是内地与香港两地大型律所的首次联营¹⁰。

2005年,观韬(现观韬中茂)与香港王泽长·周淑娴·周永健律师行(pcwcc)建立联营关系。

(二)国际化的新时代

在中国律所国际化的前20年里,中国顶尖律所通过不断地尝试与探索,为中国律所“走向世界”进行了充分的实践论证,无论是分所、合并、联盟、联营都为后来者提供了成功的借鉴。在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里,中国律所百舸争流,纷纷涌入汹涌的国际法律服务市场。

2011年,炜衡成立悉尼分所。

2012年3月,国浩通过与巴黎孙涛律师事务所达成战略合作,成立国浩巴黎办公室。该办公室作为在法国及欧盟从事法律服务的执业机构。

2014年3月,广东星辰在香港设立办公室。

2015年,观韬中茂在悉尼设立办事机构。

2015年,泰和泰在美国正式设立泰和泰(华盛顿)律师事务所。随后数年间,泰和泰在韩国和尼泊尔的分所也先后成立。

2015年,德和衡华盛顿、莫斯科办公室成立。

2016年,泰和泰与香港知名律师行叶谢邓联营合作。

2016年,海华永泰在洛杉矶设立办公室。

2016年,国枫律师事务所在香港设立分所。

2016年,金杜设立新加坡办公室。

2016年,德恒在芝加哥设立分支机构。

2016年3月28日,中国第一家东南亚地区全中资律师事务所在老挝设立,取名八谦老挝律师事务所。

2016年,中银律师事务所与澳门力图律师事务所,香港方氏律师事务所共同组建的中银-力图-方氏(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这是中国第一家由北京,香港,澳门三地合伙联营的律师事务所。

2017年,德和衡成立多伦多办公室。

2018年,广信君达与马来西亚吉隆坡蔡文洲肯律师事务所合作设立马来西亚办公室。

2018年,兰迪上海总部高级合伙人沈孝鸣律师团队主导,兰迪新加坡律师事务所正式成立。

2019年,段和段在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设立办公室,这标志着段和段全球战略在中亚地区落地。

竞天公诚香港分所成立

2019年4月,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香港分所已经获得香港律师会批准,将于2019年4月30日与其香港联营律师事务所 L&C Legal LLP(罗陈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合并。

在中国律所纷纷扬帆出海的大环境下,中国的顶尖律所不再满足于一城一地的得失,而是选择通过更大规模的合并、建立由中国律所主导的联盟等方式,将律所的品牌影响力渗透到国际法律服务市场的各个角落。

2004年,美国的Baker&McKenzie律师事务所在全球首次使用了Swiss Verein即瑞士法人结构,也正是这一举动打开了中国律所国际规模化的“潘多拉魔盒”。

2012年3月,金杜与澳大利亚万盛国际律师事务所结成紧密联盟(King & Wood Mallesons),金杜律师事务所主席王俊峰将此次联盟视为“中国律所国际化发展中的里程碑事件”。

2013年11月1日,金杜律师事务所和国际律师事务所SJ Berwin结成全球法律联盟,继续拓展全球业务版图。金杜成为全球为数不多的,能在中国内地、香港、澳大利亚、英国、美国和欧洲等重要法域拥有执业能力的律所。

2011年6月、7月,大成分别与匈牙利律师事务所Kelemen Mészáros Sándor & Társai、奥地利律所Peter Wittmann战略合作,共同开拓中欧法律服务市场。同年12月,大成全球法律服务网络成员之一的法国巴黎艾佐之彼(Hertzog Zibi & Associés)更名设立为大成法国分所。

2012年3月,大成与爱尔兰律师事务所Arthur Cox战略合作,进一步加强双方在海外投资并购和工程承包中的合作。

2015年,大成律师事务所与Dentons律师事务所正式签署了合并协议,从而创建世界律师人数最多的律师事务所,合并后的大成律师事务所在全球50余个国家拥有超过6500名律师,成为全世界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

2015年,中伦律师事务所受邀加入World Law Group(世界律师联盟),从律师人数的角度WLG是世界最大的律师联盟之一,有近15,500名执业律师,遍布全球超过300个商业中心,中伦将借助其同盟律师的网络,开展全球化业务。

全球法律联盟(GLA)首届全球年会

2016年5月19日,中伦文德与香港胡百全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英国DKLM律师事务所、美国黄唐马文律师事务所、沙特Naji律师事务所、塞浦路斯Total Service律师事务所和意大利以及荷兰律师事务所等十一家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机构自发组织成立全球法律联盟(GLA)。这是全球第一家由中国律师主导的国际律师组织——全球法律联盟。

2017年3月29日,京师国际法律服务联盟成立,致力于推动全球律师事务所、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之间的紧密合作,有效解决越来越多的跨国法律问题。目前,京师国际法律服务联盟的联盟所已经达到36家,涉及26个国家的31个城市。

2018年,京师律师事务所在上海设立国际总部,旨在为海外113家联盟律所提供相应的支持,打造上海涉外法律服务聚集地,致力于为境内外客户提供全球视野下的解决方案。

2018年5月11日,在中国德和精品律所联盟(ECLA)第十三次合伙人代表大会上,中国德和精品律所联盟升级为全球精品律所联盟(EGLA),各成员所致力于打造一家由中国律所主导的全球百家律所联盟,更好地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中国企业的国际化法律需求。

相比中国律所的高歌猛进,在华外所代表处的处境却越发尴尬,很多代表处不得不选择撤离。

2016年1月,法朗克律师事务所(Fried , Frank , Harris , Shriver & Jacobson LLP)关闭了设立不到10年的香港和上海办事处。7月,查德本·派克律师事务所(Chadbourne & Parke)关闭了其北京办公室。

2018年,外资所遭遇着人才流失和市场收缩的两重打击。先是精英律所高伟绅(Clifford Chance)中国区金融监管业务合伙人杨铁成律师加入汉坤律师事务所。随后不久,年利达(Linklaters)大中华区管理合伙人方健律师跳槽,加入了方达律师事务所。

几乎同时,又爆出工程法律界的佼佼者英国品诚梅森律师事务所(Pinsent Masons LLP)的中方合作伙伴——合森的创始合伙人周显峰律师带领其团队加入君合律师事务所。已在中国经营长达二十年之久的美国长盛律师事务所(Troutman Sanders LLP)宣布关闭其在北京、上海及香港的办公室,离开亚洲市场。

随着中国律所国际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在亚洲法律服务市场的影响力和话语权日益提升,在华外所代表处的式微也并不出乎意料。

经过近20年的奋斗,中国律所的国际化发展已经初见成效。伴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推进,中国律所顺袭着中国企业的前进方向砥砺前行。中国律所在国际法律服务市场的局部区域已经掌握充足的话语权,云南唯真纵横东南亚,上海兰迪在南亚次大陆的所向披靡,德恒、段和段扼守中亚,大成、盈科更是将分所扩张至各大洲。短短20年的时间,我们走过别人百年的路,中国律所的国际化之路才刚刚开始。

结语——未来代表着无限可能

中国的法律服务历史已过百年,中国律所虽为后进,但厚积薄发。随着中国律所脱离体制,规模化、国际化、专业化的浪潮接连席卷,中国律所在正确的道路上疾驰。

最近五年,法律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律所跨界等新鲜尝试,使中国的法律服务行业正在变得更加开放、专业。2018年,中国律所的整体创收突破千亿,随着中国经济开始主导世界,在未来我们可以看到无限的可能。

数据来源:

1.刘思达:《割据的逻辑: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生态分析》,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1.4

2.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02年度中国律师业发展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北京,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03.08

3.庞九林:《周纳新:开创北京律师重建的“终身荣誉律师”》,民主与法治网,2019.9.11

4.刘子阳:《法律界“门槛考试”遴选人才见证中国法治进程》,法制网,2019.07.16

5.吕立山、史建三:《引领中国律所现代管理的探索》,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9,15页

6.金鹰律师:《中小律师事务所发展模式研究(一)》,微博,2011.08.01

7.林戈、周正:《中国律所“巨无霸”,未来还能称霸吗?》,智合,2018.10.17

8.刘思达:《割据的逻辑: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生态分析》,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1.4,23页

9.赵伟:《访全国优秀律师——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文》,中国律师年鉴,2018.12.22

10.丁火山:《中资律所国际化策略》,财经网,2012.05.26

参考文献:

[1]吕立山、史建三:《引领中国律所现代管理的探索》,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9

[2]刘思达:《割据的逻辑: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生态分析》,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1.4

[3]智合研究院:《2019 中国法律市场观察》,北京,法律出版社,2019

[4]法律们:《中国律所100强》,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5

[5]朱国泓、朱国华、史建三:《上海律师业发展战略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3

[6]梅向荣:《如何做中国最好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9

[7]毛珊珊:《92岁高龄,荣誉仲裁员,中国第26号律师高隼来》,智合,2018.06.28

[8]玉林罗美兰:《中国律师40年回顾》,法律先生,2019.08.28

[9]王骋远:《国际化之路:25家内资所香港分所全解密》,智合法律新媒体,2017.04.29

[10]姚俊倩:《Bigger than Bigger,十家中国顶级律所扩张全解析》,智合法律新媒体,2016.03.24

[11]北京涉外律师:《外资律所为何在中国“玩不下去” 几家欢喜几家愁》,微博,2016.11.04

[12]法兰:《外资律所2018开年不利,遭遇这双重打击》,观察者网,2018.02.17

[13]智合研究院:《智合——大所之路全系列》,智合法律新媒体,2018

来源:法律品牌观察、第一法商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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