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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国法治建设‘白皮书’”系列报道⑨|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2021年涉外法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果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2年第36期

编者按

2022年8月17日,由中国法学会组织撰写的《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21)》(即“2021年中国法治建设‘白皮书’”)正式发布。

2021年是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极其重要的一年。这一年,全党全国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这一年,党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系统论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理念,明确提出了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主要任务。这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为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重要作用。这一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21-2025年)》,确立“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这一年,党中央在历史上首次专门制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赋予检察机关更重政治责任。这一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为依据,健全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更好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和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确保“爱国者治港”。这一年,全国政法机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完善执法司法政策措施,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常态化扫黑除恶、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提供有力保障。这一年,经党中央批准,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在北京成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究、阐释宣传进一步走向深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出版发行,为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供了重要权威辅助读物;《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出版发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2021年,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进一步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巨大优越性,必将激励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2021中国法治建设‘白皮书’”系列报道之九

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2021年涉外法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果

2021年,中国大力推动司法协助和国际反腐败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立法活动,持续推进国际和区域法治对话,深入开展对外法学交流,取得积极成果。

司法协助和国际反腐败合作

——司法协助缔约工作。2021年,中国批准了与智利、摩洛哥的引渡条约,与伊朗的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条约,与比利时的移管被判刑人条约。

——追逃专项工作。2月,“天网2021”行动启动。截至2021年年底,共追回外逃人员1273名,其中监察对象318人、“红通人员”22人,追赃金额167.4亿元人民币。

>>“天网2021”行动启动。截至2021年年底,共追回外逃人员1273人,其中“红通人员”22人、监察对象318人,追回赃款167.4亿元人民币。 视觉中国供图

——多边领域。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北京以视频方式,出席“预防和打击腐败的挑战和举措,加强国际合作”联合国大会特别会议,发表题为《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共建清正廉洁的地球家园》的讲话,就反腐败国际合作提出四项主张,即:坚持公平正义、惩恶扬善,坚持尊重差异、平等互鉴,坚持合作共赢、共商共建,坚持信守承诺、行动优先。会议期间,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举行全球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启动仪式。12月,中方代表团以视频方式出席在埃及举行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九届缔约国会议并接受采访,强调中方愿以反腐败国际合作“四项主张”为引领,为全球反腐败治理贡献中国方案和力量。

——研讨工作。1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以线上方式举办非洲国家反腐败研修班,内容包括专题介绍和经验交流等,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在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11个国家的109名反腐败机构官员在线参加。同月,最高人民法院代表参加在北京举办的“法治模式下反腐败追逃追赃国际合作论坛暨第五届反腐败追逃追赃国际研讨会”,各方围绕“法治模式下反腐败追逃追赃国际合作”主题,针对“科技变革背景下反腐败追逃追赃国际合作新视角”“刑事缺席审判程序的理论与实践”“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完善”“企业反腐败合规建设的国际经验和国内实践”“反腐败追逃追赃国际合作的进程与展望”等问题展开研讨。来自包括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国际刑法学协会等国际组织和机构在内的160余位国内外专家学者参加论坛。

参与国际立法活动

——国际环境保护、气候变化、极地事务方面。4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中法德领导人视频峰会上宣布,中国已决定接受《〈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加强氢氟碳化物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同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以视频方式出席领导人气候峰会,并发表题为《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色发展、坚持系统治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多边主义、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5月,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以视频形式出席第二届全球绿色目标伙伴2030峰会并致辞,提出共同打赢全球抗疫阻击战、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照顾发展中国家特殊困难三点建议,并强调绿色决定了未来发展的成色。峰会发布了成果文件《首尔宣言》。同月,由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举办的世界环境司法大会在昆明开幕,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向大会致贺信,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并致辞,大会主题为“发挥司法作用 促进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议题包括“司法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的作用”“环境司法的裁判原则”“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气候变化司法应对”等,会议通过《世界环境司法大会昆明宣言》。同月,中国核准了《预防中北冰洋不管制公海渔业协定》,并向《协定》保管者加拿大交存核准书,展现了中国作为北极事务重要利益攸关方对北极生态环境保护和开展负责任渔业活动的高度重视,是中国坚持“尊重、合作、共赢、可持续”基本原则参与北极事务的又一重要实践。6月,中国政府正式接受《〈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开启协同应对臭氧层耗损和气候变化的历史新篇章。10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以视频方式出席在昆明举行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并发表主旨讲话,强调秉持生态文明理念,共同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共同建设清洁美丽的世界;大会通过《昆明宣言》,宣布中国将率先出资成立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为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提供了政治推动力。11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六次缔约方大会世界领导人峰会发表书面致辞,提出维护多边共识、聚焦务实行动、加速绿色转型三点建议。

>>2021年10月14日,2020年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第一阶段)生态文明论坛在云南昆明开幕。开幕式上,为第五批100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第五批49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代表授牌。 视觉中国供图

——国际海洋法方面。6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1次缔约国会议在纽约举行,各方围绕联合国秘书长报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设国际海洋法法庭、国际海底管理局和大陆架界限委员会三大机构工作等展开讨论,包括中国在内的120多个缔约国参加会议。12月,国际海底管理局第26届会议在牙买加举行,大会重点讨论了开发规章制定路线图、财务委员会委员补选、海管局支持联合国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等重要议题;中方代表参会并在大会“秘书长报告”议题下一般性辩论中发言。同月,中国代表在第76届联合国大会“海洋和海洋法”议题下发言,强调保护海洋环境、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通过开发利用海洋增进人类共同福祉,离不开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表示中方将加强互利合作,完善全球海洋治理,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

——国际刑法方面。5月,中国代表团参加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第30届会议并发言,全面宣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工作的成就和经验,会议围绕“有效预防和打击偷运移民,保护移民尤其是妇女儿童、包括无人陪伴儿童的权利”进行了专题讨论。同月,第75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关于《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谈判安排的决议,确定2022年1月正式启动公约谈判,标志着联合国主导下首个网络国际公约谈判正式拉开帷幕;中方表示将建设性参与公约谈判,与各方密切合作,共同推动尽早达成一项具有权威性、普遍性的公约。7月,中国代表团以视频方式参加金砖国家反恐工作组第六次会议,与会各方主要就国际地区反恐形势、各国反恐举措和金砖国家反恐合作交换意见;会前,中方牵头举办了金砖国家反恐工作组去极端化分工作组会议,全面阐述中方去极端化政策主张;中方还出席了印度、南非、巴西、俄罗斯分别主持的打击网络恐怖主义、反恐怖融资、反恐能力建设和打击外国恐怖作战分子分工作组会议。中方代表团还参加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国际合作工作组第十二次会议、贩运人口工作组第十一次会议、偷运移民工作组第八次会议等《公约》框架下工作组会议,阐述中方立场主张,分享打击相关犯罪的实践和经验,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

——国际空间法方面。6月,联合国和平利用外空委员会法律小组委员会召开第60届会议,中国代表团与有关国家一道,推动小组委员会设立工作组,就空间资源开发与利用问题讨论制定国际规则。8月,联合国和平利用外空委员会举行第64届会议,中国代表团继续积极参与外空活动长期持续性、空间资源开发与利用、联合国“空间2030”议程等重要谈判,发挥建设性作用;中国代表团还在多个议题下发言,介绍中国在载人航天、卫星导航等领域取得的进展,以及大力推进和平利用外空国际合作的经验做法,强调支持联合国外空委继续在和平利用外空全球治理和国际合作中发挥主平台作用,广泛开展交流对话,提升空间技术和应用对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促进作用。

——其他方面。10月,海牙国际私法会议视频举行“管辖权项目”第一次工作组会议,具体讨论了制定平行诉讼规则的宗旨、适用范围、排除事项、管辖权规则和更适合法院规则与平行诉讼的关系等问题,中国代表团以视频方式参会。11月,中国代表团参加第76届联合国大会裁军与国际安全委员会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中国提交的“在国际安全领域促进和平利用国际合作”决议草案。这是近30年来,中国首次在联合国围绕国际军控裁军问题提出并推动通过决议。同月,中国代表团参加《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九届缔约方大会及《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第二届缔约方会议,大会决定设立控烟投资基金,并通过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与疫情复苏宣言。中方就做好控烟工作提出“聚焦重点、提质增效,结合国情、务实履约,加强统筹、综合施策”三点主张。

政府间法治对话

——联合国框架下的对话。9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以视频方式出席第76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并发表题为《坚定信心 共克时艰 共建更加美好的世界》的重要讲话,郑重提出全球发展倡议,为完善全球治理提供中国方案,强调联合国应该高举真正的多边主义旗帜,致力于稳定国际秩序,在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和法治化方面走在前列,平衡推进安全、发展、人权三大领域工作,把各方对多边主义的承诺落到实处。10月,中方代表在第76届联合国大会法律委员会一般性辩论中就“国内与国际法治”等多项议题发言,明确中国将坚定支持联合国和国际法院工作,共同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

——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的对话与合作。4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以视频方式举办第二届上合组织国家法官研讨班,来自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的27位法官参加。6月,中国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以视频方式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安全会议秘书第十六次会议并发言,就加强上合组织安全合作提出五点建议,即:加强战略沟通,凝聚安全共识;协调涉阿立场,推动和解进程;反对单边主义,抵制外来干涉;打击跨国犯罪,维护共同利益;加强信息保护,维护数据安全。9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以视频方式参加由吉尔吉斯共和国最高法院主办的第十六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并作专题发言。与会代表围绕司法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就进一步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开展深入磋商,会议通过《第十六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联合声明》。10月,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以视频方式出席第十九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并围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主题作主旨发言,介绍中国检察机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具体举措和成效,围绕各国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执法司法合作提出建议。11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在青岛举行的中国-上合组织国家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并致辞,各方围绕“深化上合组织框架内地方法院司法合作”主题开展对话研讨。此次论坛是上合组织框架下首次举行的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

——东盟框架下的对话与合作。12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以视频方式出席第五届中国-新加坡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并致辞,会议围绕“在线诉讼规则”“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最佳实践”“制定争端管理新范式,促进‘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一带一路’商事领域法律的统一适用”等议题开展交流研讨。中新两国最高法院首次采取“云签署”形式签署了《关于推动法官继续教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关于法律查明问题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同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与越南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阮和平举行视频会议。周强院长向越方介绍了中国近年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有关情况,分享了中国司法改革经验。阮和平院长高度评价习近平法治思想,称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司法改革的论述高瞻远瞩,对越南司法改革很有意义,对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改革中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等经验表示赞赏,向中国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取得的巨大成就表示祝贺。9月,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与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以视频方式召开业务研讨会,就检察改革主题进行研讨。

——金砖国家框架下的对话与合作。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洁篪在北京出席第十一次金砖国家安全事务高级代表视频会议,强调金砖国家要遵照五国领导人共同指引,秉持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金砖精神,加强战略沟通,增进政治互信,深化安全事务协调,为即将举行的金砖国家第十三次领导人会晤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方就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执法机构合作、卫生安全、反恐及网络安全等议题交换意见,一致同意加强沟通协调和团结合作。11月,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以视频方式出席第七届金砖国家议会论坛并发言,表示金砖国家立法机构要加强沟通合作,推动金砖伙伴关系朝着更高质量方向发展,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同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代表出席第七届金砖国家国际竞争大会并致辞,表示中国法院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近400名代表以线上线下方式围绕“开放·竞争·发展”主题进行了研讨交流。

——亚洲-非洲法律协商组织框架下的对话与合作。11月,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以视频方式出席亚洲-非洲法律协商组织第59届会议并致辞,充分肯定亚非法协为加强亚非国家团结协作、促进国际法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提出坚持主权平等、共同践行多边主义,推进互联互通、共同实现开放共赢,筑牢疫情防线、共同强化卫生全球治理,加快绿色转型、共同推动可持续发展,秉持公平正义、共同加强国际法治等五点倡议,并宣布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亚非法协区域仲裁中心。

>>2021年11月29日,香港,亚洲—非洲法律协商组织第59届年会举行。图为年会现场。 视觉中国供图

——亚太区域的对话与合作。9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以视频方式出席俄罗斯最高法院主办的第十一届亚太地区国际法律论坛并致辞,表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愿同与会各方进一步加强司法交流互鉴,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与拉共体国家之间的对话与合作。4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北京通过视频方式,与玻利维亚最高法院院长奥尔韦斯·埃奎斯·奥利瓦举行工作会谈,进一步密切中玻最高法院间的友好合作关系,丰富双边关系内涵,更好配合国家外交大局和“一带一路”倡议。6月,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与古巴总检察长雅米拉·培尼亚·奥赫达视频会晤,就进一步加强中古司法交流合作进行会谈,并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古巴共和国总检察院2021-2022年合作计划》。

——其他方面。10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福建省泉州市举办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司法合作国际论坛,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开幕式和闭幕式上致辞,并作主旨发言,来自21个国家和3个国际组织的代表围绕“加强司法合作 推动共赢发展”主题开展研讨交流。

对外法学交流

1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举办以“‘一带一路’框架下商事争端解决”为主题的新加坡法官研修班,包括新加坡最高法院全体法官在内的48名法官及司法官员以线上方式参加了研修班,有效落实了中新双方合作谅解备忘录和圆桌会议机制。

3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老挝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共同举办第二期老挝法官研修班,围绕中国独任审判制度、中国知识产权审判制度、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在人民法院开展审判工作的相关知识和经验等内容,开展线上专题讲座和交流研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老挝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和25名老挝法官学员参加活动。

5月,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的“中国-南亚法律培训基地第六期研修班”以线上方式在上海举办,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商事仲裁国际化与本土化、中国新冠肺炎防控法律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法治中国、“一带一路”倡议发展展望、中国刑事司法制度等专题开展线上交流与研讨,来自南亚地区8个国家的107名法律工作者参加了培训。

6月,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的“中非法律人才交流项目第八期研修班”以线上方式在北京举办,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外商投资保护法律制度及实践、“一带一路”相关法律问题分析、“一带一路”与非洲自贸区建设对接法治保障、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及创新等专题开展线上交流与研讨,来自非洲21个国家的211名法律工作者参加了培训。

11月,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的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21)在北京举办,论坛主题为“‘一带一路’国际经贸规则创新与完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法学会会长王晨出席论坛并发表主旨演讲,强调中方愿同各国一道,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深化“一带一路”法治合作,构建更高水平的国际经贸规则,共促世界经济复苏和增长。王晨提出四点倡议:支持各方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加强政策、规则、标准联通,畅通贸易和投资合作渠道;推动制定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国际规则,鼓励使用安全可靠的数字化手段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完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公正高效便利地解决国际商事争端。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训秋主持开幕式并宣读成果文件《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21)北京宣言》。来自中国、俄罗斯、巴西等20个国家和地区以及国际组织的代表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会并进行研讨交流。

>>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的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21)在北京举办,论坛主题为“‘一带一路’国际经贸规则创新与完善”。 戎珊

12月,由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主办的第二届反恐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办,来自俄罗斯、美国、英国等17国官员、反恐机构负责人和反恐领域专家学者,围绕“反恐新形势、新威胁、新挑战和共同应对新举措”主题,以视频方式进行了研讨交流。

编辑:陈致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