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来自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官、法学家、企业界人士等齐聚浙江乌镇,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首届世界互联网法治论坛,共同探讨网络空间治理、互联网法院探索实践、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深度应用等热点话题。论坛通过了《乌镇宣言》,形成了对推进互联网法治发展的共同愿景。
看点一 “依法治网”怎样促进?
互联网改变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网络空间治理也成为各国普遍面临的挑战。来自最高法的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8年,全国各级法院一审审结的网络犯罪案件共计4.8万余件,案件量和占比均呈逐年上升趋势。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论坛上表示,要夯实法治在互联网治理中的基础地位,逐步形成一整套互联网司法制度规则;加强互联网司法体系建设,完善各类在线司法平台;深化司法国际交流合作,共同推进全球互联网法治进程。
委内瑞拉最高法院院长迈克尔·莫雷诺·佩雷斯认为,国家法律规章和制度要在数字世界发挥作用,应着重做到以下方面:促进数字经济和谐发展的透明机制,保护知识产权,营造互联网发展环境,以及对利用网络平台实施跨国犯罪的行为进行界定并提起诉讼。
看点二 “在线庭审”前景如何?
2017年起,我国先后在杭州、北京、广州设立三家互联网法院;全国多地法院也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一批互联网审判庭、合议庭和审判团队。《中国法院的互联网司法》白皮书显示,三家互联网法院在线庭审平均用时45分钟,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约38天,比传统审理模式分别节约时间约五分之三和二分之一。
互联网法院如何继续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表示,要促进技术应用更加便捷实用,借助互联网企业、研究机构等力量,推动现有技术应用更加符合司法需求,确保互联网法院司法平台好用、管用。同时促进司法实践更加系统集成,探索形成智能司法和在线诉讼程序机制。
新加坡最高法院战略规划与政策管理处副处长吕美葶说,使用网上法庭是新加坡整体司法战略的一部分。新加坡已经建立了在线纠纷解决机制,正在开发在移动设备上召开虚拟听证会的集成应用程序,同时也面临着部分律师不愿意参与视频或网上听证会、部分公众不喜欢运用新技术或无法使用在线系统等问题。
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0月31日,中国三家互联网法院全流程在线审结案件8万多件,通过电话、邮箱、微信、短信、公众号等在线送达文书近10万次。
李少平说,要推动互联网法院制度规则更加与时俱进。依托在线诉讼实践,积极推动完善在线诉讼规则,通过个案裁判明确网络空间行为规范、权利边界和责任体系,打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看点三 如何规制网络侵权行为、明确平台责任?
当前,网络侵权行为类型正日益呈现复杂多样的特征。2014年以来,浙江省法院共受理涉平台的侵权案件17327件,审结14271件,年均增长83.4%。
浙江高院院长李占国表示,对于网络侵权,除要求行为人承担责任外,还应强化平台在其能力范围内制止侵权的法律责任。平台越大,相应的责任也应该越大。在依法保护权利的同时,应当兼顾权利人、平台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在利益平衡的基础上划定平台的责任边界。
“网络平台已成为一个生态系统,解决生态圈中的侵权问题,不应只是孤立地构建侵权规则,而应同时着眼于系统治理。”李占国说,平台内经营者、权利人、消费者等主体也要加入平台治理系统中,在政府主导下共同维护网络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俞思瑛称,网上是一个特别复杂的生态,平台在这中间需要起到综合平衡作用,并不仅仅只是通知删除就能维护好各方的利益。
看点四 如何实现人工智能与司法实务深度融合?
近年来,上海高院积极探索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到案件办理和庭审辅助中,研发“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软件。目前,该系统在民商事、行政案件中,具备证据审查判断、争议焦点归纳等19项功能,完成了20个案由的办案要件指引,覆盖上海一审民商事、行政案件总数57%,录入案件29.8万件,显著提升了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
上海高院院长刘晓云表示,中国法院将促进人工智能与多元化纠纷解决、诉讼服务、在线调解、庭审、裁判、执行等所有诉讼环节深度融合;推进人工智能深度研发和运用,通过海量数据的深度自主学习,不断提高类案智推、裁判文书自动生成等功能的精确性、可靠性;推进“法律+人工智能”跨界人才培养,打造一支既懂人工智能又懂法律知识的专业化队伍。
微软亚太研发集团法律事务总经理罗立凡说,要确保人工智能以人为本,涉及人的重大利益、生命安全或自由时,一定要由人作出决策,而不是由机器自动作出决策。人工智能系统必须为善,必须造福全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