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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变动资本公司(VCC)的税务处理

可变动资本公司(VCC)的税务处理

所得税法修正案

S/N

法案条款

立法变化

立法变化的简要描述

1

9,11

在税务方面,VCC将被视为一家公司和一个单一税收实体,并受所得税法(ITA)所作的修改和规则的约束

根据所得税法所作的修改和规则,在所得税法和有关附属立法中提到的公司将包括VCC。例如:

(a) 无论其子基金的数量如何,伞型VCC都将提交一份单一的CIT申报表。

(b) ITA第13R和13X条规定的税收优惠将扩展到VCC。这些税收优惠将在VCC层面给予,不论它是作为一个独立的VCC(没有子基金),还是作为一个伞型的VCC(有子基金)。

(c) 伞型VCC的应课税收入将是每个子基金的应课税收入总额。

(d) 部分免税和创业免税(“SUTE”)将适用伞型层面,不论伞型VCC可能拥有的子基金数量。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VCC可在首三年的评税期享有创业免税(“课税年”)。就伞型VCC而言,前三个课税年视其成立日期而定,而非其子基金的注册日期。

(e) 税务居所将在VCC伞形层面确定。

2

11

VCC的具体排除

VCC将不包括在附件B中所列的计划。

3

10,11

CIT规则在伞型VCC子基金层面的应用

考虑到子基金之间的资产和负债分离,子基金层面将适用以下处理:

(a) 将在子基金层面上扣除免税额,以确定每一子基金的应课税或豁免收入;

(b) 在适用情况下,未使用的资本免税额、交易损失和捐赠(以下简称“税收损失”)将被应用并保留到每一个子基金中 (1) 结转用于该子基金未来年度的应课税利润,或 (2) 转回该子基金的上一年度应课税所得中使用;

(c) 股权测试以及在适用情况下,子基金层面就结转/转回税项亏损进行相同贸易测试;

(d) 外国税收抵免将被允许以可归属于该子基金的新加坡税的较低数额,或由伞型VCC代表该子基金支付的外国税;

(e) 属于子基金收入的伞型VCC应课税收入的任何部分的企业所得税,以及所征收的任何利息或罚款,都被认为是伞型VCC代表子基金产生的负债。这是出于《2018年可变资本公司法》第29(1)条的目的,可归属于子基金收入的税款,将完全从该子基金的资产中扣除,包括在该子基金的清盘过程中扣除。如果罚款或罚金不能归于任何子基金,则VCC所产生的负债将被视为代表其所有子基金所产生的负债。因此,根据《2018年可变资本公司法》第29(3)条,伞型VCC可以在其子基金之间以其认为对股东公平的方式分配这一负债。

此外,由于每个子基金可以有不同的投资者和投资目标,现有的CIT规则将适用于子基金层面:

(a) 根据《所得税法》第13Z条,从出售普通股中获得的收益或利润的免税;

(b) 在转让定价规则和合格债务证券的发行中提及“关联方”。

4

11,12

VCC的重新注册

公司在新加坡重新注册的税收框架,经过必要的修改,将扩展到VCC的重新注册。

消费税法修正案

S/N

法案条款

立法变化

立法变化的简要描述

1

2-4, 6

在子基金层面消费税的应用

消费税的登记、会计及报告将由总伞型VCC代表各自的子基金(在此称为“子基金”)分别进行。

每一子基金均须根据应税供应品的价值评估其消费税注册负债,如已注册消费税,则须就应税供应品收取和结算消费税。注册消费税的子基金亦须单独提交消费税申报表。

2

4,

6-8

子基金的交易应课税

现行的消费税规则适用于注册消费税的子基金向其客户提供的货品,包括同一伞型VCC下的其他子基金。该子基金须就应税供应品收取和结算消费税。

当商业资产免费发放或用于非商业用途时,现行的认定规则要求计入消费税,这也适用于子基金。这阻碍了商品和服务的免税消费。

3

4

进项税额申报

根据现有的进项税回收和归属规则,注册消费税的子基金可以申报其购买所导致的进项税。

一般而言,因制造应税供应而采购的消费税可全部申索, 至于因制造豁免供应品而购买的商品,则无须申索消费税,而剩余的消费税则根据标准的分摊公式进行分摊。

4

4

消费税的征收和执行

征收和执行消费税的工作,将会在子基金层面上,根据各注册消费税的子基金所提交的消费税申报表进行。

在VCC下,各子基金之间的资产和负债分离。即使在子基金清盘的情况下,子基金的资产也不会用于清偿其他子基金的负债。

印花税法修正案

S/N

法案条款

立法变化

立法变化的简要描述

1

14, 15

子基金层面的印花税应用

印花税处理将适用于子基金层面,因为子基金的资产和负债在一个总伞型VCC中是分开的。

2

15

VCC公司的附加转让税(ACD)的应用

以下关于ACD的评估将在子基金层面应用:

a) 实体是否为财产持有实体。这决定了子基金的投资者是否受制于ACD。

b) 实体是否为财产持有实体中重要所有人的联营人。

c) 某些影响某些安排的文书(例如取消或赎回股权)是否应被视为有ACD责任的转让。

3

15, 16

印花税在与子基金清算有关的以货币形式分配中的应用

当子基金以货币形式将资产清盘及分配给股东时,须缴付印花税。这符合公司清盘时资产分配的现行印花税处理

4

13

印花税在VCC公司股份转让中的应用

VCC公司的投资者/股东转让VCC公司的股份时,须缴付印花税。这符合现行的公司股份转让时的印花税处理。

附件B:不适用于VCC的计划

14A. 保护知识产权费用的扣减

14B. 与批准的贸易展览会、展会或贸易代表团或维持海外贸易办事处有关的开支的进一步扣减

14D. 研发成本

14DA.符合资格的研发开支的加强扣减

14E. 研发项目开支的进一步扣减

14F. 投资公司管理费用

14H. 为残疾雇员的福利而改建楼宇的开支

14I. 银行和符合资格的金融公司对可疑债务和投资价值减少的准备金

14K. 海外投资发展开支再扣减或重复扣减

14KA.派驻海外员工的工资支出的进一步或重复扣减

14L. 海外人才调动或招聘费用的进一步扣减

14N. 预付地价的扣减

14O. 核准的一般保险公司特别准备金的扣减

14P. 根据雇员权益薪酬计划转让的库务股的扣减

14PA.根据员工股权薪酬计划,以特殊目的载体转让的股份的扣减

14Q. 装修或翻新费用的扣减

14R. 资格培训费用的扣减

14S. 符合资格的设计费用的扣减

14V. 公私合营安排下创建的无形资产摊销的扣减

14WA.知识产权授权费用的加强扣减

14ZB.用于公共机构的服务或借调的开支的扣减

37C. 新加坡公司集团救济

37L. 收购公司股份的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