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双方海关定于2020年5月11日起对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项下原产地证书共同接受电子签章使用。
为帮助我出口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更好发挥贸促会电子原产地签证和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服务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决定自2020年5月11日起对贸促会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项下原产地证书实施全面电子化签发,提供证书自主打印服务,证书样式保持不变。
中国-东盟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电子化签发要求
贸促会自贸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项下自主打印原产地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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