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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等同于杀人,“天降横祸”何时休?

摘要:高空抛物只是不文明么?错了。每一次高空抛物,都是一次谋杀,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个受害者。

作者/知蓝

“天上掉馅饼”是好事,那如果掉下来的是“凶器”呢?

继深圳、南京、贵阳等地相继发生高空坠物事件后,7月14日,有媒体爆料,济南市槐荫区匡山琪鑫苑小区发生了“天降菜刀”,肇事的菜刀,一把普通的长方形菜刀,两把较小的菜刀,所幸未砸到居民。警方透露,该起高空坠物发生在125号楼,掉落原因尚在排查。

小区居民是幸运的,但不代表高空抛物行为可以容忍,一个月前,深圳男童被20层坠窗砸中身亡余波未平,7天后江苏一名女童又被高空抛物砸成重伤,再到就近的6月22日,一个女孩被高空坠下的杠铃砸伤,目前仍在医院治疗。

高空抛物,为何屡屡声讨,屡禁不止,接连发生的多起悲剧,令人痛彻心扉,高空抛物等同于杀人,一点都不夸张。

一枚25克的鸡蛋也可以“杀人”

在高楼林立的城市里,高空坠物已成为常见的“城市病”,全国各地因高空坠物致死、致残的案例不胜枚举。小到果核、牙签,大到花盆、晾衣架,甚至是窗户、广告牌、煤气罐等,许多看似很轻、无伤害的物件,一旦在高空释放,通过重力加速度,都能变成“杀人”的利器。

许多人并不清楚高空抛物的威力有多大。数据显示,一枚20克的麻将,从20楼飞下可致人骨折;巴掌大的西瓜皮从25楼飞下,可致人死亡。一个4厘米长的铁钉,从18楼甩下,可插入颅骨。一个空易拉罐,从15楼抛下可砸破头骨,一枚25克的鸡蛋从25楼抛下可致人死亡。

一位车主的挡风玻璃被砸碎,而砸下来的东西,竟然是一块豆腐。

一个带孩子遛弯的妈妈,被天降石膏板当场砸中,当场不省人事。

高层装修最可怕的不止是噪声,还有随手被扔下来的装修废料。

没有躲过天降菜刀的人,就这样就被愣生生地插在头颅上。

你看,如果不盘点这些高空抛物案件,你永远也想象不到,世界上总有些人做人的底线可以如此之低。多数“高空肇事者”被抓到了,甚至还会强词夺理:“为了方便,不是故意的”“不知道会这么严重”。此前,有一对夫妻吵架,为了泄愤公然践踏个人道德自律和法律底线,将床头柜、沙发、椅子从十几层高楼狠狠抛下,行为令人发指。

那么,为什么会有高空抛物?据调查,现实生活中,除了少数人缺乏公德意识和法治观念,随手丢弃物品成为高空抛物的主因。

另外,容易引发事故的还有高层建筑年久失修或是结构设计、布局不尽科学合理等客观因素的存在。比如一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水平低,经常会有人将物品放在易于坠落的位置,一些高层建筑采用外平开窗,不仅可能窗户向外坠落,也给人为抛物创造了便利。

在刚刚过去的一个半月,上海媒体发放了1000份调查问卷,约谈了上万居民,试图用数据寻找高空抛物现状、诱因及解决之道。

高达92.5%的居民认为居住人员的素质较低,是高空抛物行为发生的主要原因;而对于如何约束居民行为,88.54%的居民则认为,还需设定“硬性”措施:安装探头监控和制定法律法规重罚。

安装探头能杜绝高空抛物吗?

关于高空抛物屡禁不止,与其哀叹“飞来横祸”,不如思考如何避免。在恶性事件频发的背后,是否有行之有效、彻底杜绝的解决方案?近日,天津小伙倪“怒吼阻止高空抛物”的短视频,在网络热传。

视频里,一位住6楼的大妈欲往楼下扔垃圾,旁边楼里一小伙怒吼一声:“嘿!别扔了!”大妈随即缩回了手。倪某说,这位大妈高空抛物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他拍视频只是在想,万一有人被砸,也能给警方提供证据。

小伙一声吼,大妈缩回手。这个方法看起来有效,但小伙怒吼阻止高空抛物具有很强的随机性、偶然性,虽然只要有希望我们就该尝试,但遏制高空抛物终究不能靠个人之“吼”。

在深圳男童被坠窗砸到身亡之后,杭州昌运里小区率先防患于未然。该小区街道特地出资购置安装47个“防高空抛物监控”, 正好可以将整幢楼的窗户和阳台包入拍摄范围,至于效果嘛,用数据说话,从小区交付到现在,1500多户从未发生过一起高空抛物事件。

不过此方案在实际推行中,并非易事,需要多方力量共同作用,提前解决居民的担忧与顾虑。比如监控探头会否拍到隐私,安装及维护成本如何分摊,政府能不能给予补贴等,在问题的解决上,居委会、物业和业委会拧成一股绳,尤为重要。

除了监控,也有开发商在楼盘建设之初,就将底层的楼体向外延伸一部分。如此一来,哪怕高层有坠物,延伸出来的平台也可以接住,有效避免了行人被砸伤。

而西安市常春藤花园小区成立的一支妈妈“防空队”,也被多个小区所效仿,据了解,这个防空队,目前28人,一旦发现高空抛物或坠物,她们会拍照、录视频留存证据,保护现场并上报物业,配合物业和警方的后续调查。

但总体来说,建筑物延伸、物业定时巡查、大楼安装摄像头,这些人防、技防手段主要依靠小范围业主与社区自治,并未达到杜绝的预防效果,只能作为一种补充辅助手段。

归根结底,事前预防远大于事后监管,追究责任属于“后话”,高空抛物作为城市上空高悬的利剑,必须每位居民都能自律自觉,从法律上形成威慑力。

入死刑,法律亟待补全

当前,我国虽有相关法律法规,但在实践中,既要高空坠物造成严重后果,又要结合肇事者的主观恶意程度,才能追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很多小事故往往会在一阵喧嚣后不了了之。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表示,如果是楼上有人往下扔东西,属于抛掷物。砸到人后,按照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处理,如果无法确定肇事者,那么,整幢楼的住户都可能要承担责任。2014年武汉一女童遭天降水泥砸伤,其父母状告整栋楼128户业主的案件,判决结果是整栋楼住户共同赔偿受害人36.3万元,就是个例子。

当年案件庭审前,众多被告在法庭外等候开庭

但即便“高空坠物连坐”条款试图发挥社会救助作用,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害者维权依旧艰难。据调查,在近百起高空坠物伤人事件中,只看到一例自发承担责任,绝大多数案件都找不到抛物者,受害者最终只能诉诸法律。

例如,近两年备受关注的“广州黄狗砸人”事件,依旧停留在审理阶段。由于砸人的黄狗是可以自主移动的活物,且早已跑得无影无踪,责任人的认定也成为本案最大的难点。“目前刑法对于高空抛物没有造成重伤亡的情况,确实存在一些空白,一般被当作民事案件来处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表示。

事发2018年11月26日,走在路上,被“天降大狗”砸成高位截瘫。

从这个层面来看,治理高空抛物,需要文明宣传,不能只靠公德教育,仍旧要让法律长出“牙齿”。近年来,业界及公众纷纷呼吁将“高空抛物行为入刑”。无论情节严重、无论是否造成后果,均要承担刑事责任,列入刑事司法规制范畴。

如何让规定更严、执法更硬、罚出痛感,震慑那些对“掉点抛点东西”不当回事的居民?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彭新林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高空抛物能否纳入“危害公共安全罪”范畴,不能一蹴而就,必须要多方考量。

首先,地点是否属于密集的人群聚集场所或者是明显的公共场合;其次,到底是故意还是过失的意外事件。倘若是无法预料的意外事件,即便发生伤亡,也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比如建筑物墙皮脱落、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等。

如果是主观故意犯罪,则要区分到底是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还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要确定发生的具体地点以及主观因素等,才能具体认定及量刑,过程极为复杂。

国外高空抛物的治理经验,对于我们制定法律或许会有一些启发。比如,新加坡法律对高空掷物肇事者,不仅要坐牢、罚款,在出狱时还会接到新加坡国家建屋局的通知:将以低于市场价格强行收购他们的住房,限令其在月底前搬出住房。

美国司法界对高空抛物也秉持一贯的“重罚”态度,无论是否造成人身伤害,是否危害公共安全,全部被视为一种犯罪,试图充分释放法律的警示功能,倒逼人们自警、自律、自制。

最后,所有人都该形成一个共识:高空抛物只是不文明么?错了。每一次高空抛物,都是一次谋杀,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个受害者。

资料来源:看看新闻、澎湃新闻、中国青年报、中国经济网、人民网、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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