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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条解读|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特殊支持政策50条

近期,上海市出台《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50条,从财税金融政策到住房保障政策无所不包,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做出逐条解读。

赋予新片区更大改革自主权

支持新片区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菅造更具吸引力的营商环境。

(一)支持新片区先行先试改革举措。原则上,重大改革举措优先在新片区试点,在新片区适用《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实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的各项政策。今后我市出台的政策,对企业和人才的支持力度优于本意见相关规定的,新片区按照“政策从优”原则,普遍适用。

解读:这条政策力度空前,意味着此后上海市的重大改革举措都将优先在临港新片区先行先试。此前,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寅表示,党中央要求新片区进行差别化探索,实施具有较强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开放政策和任务。为了落实好中央的要求,上海市委、市政府在地方事权范围内,研究制定了支持新片区建设的特殊政策。这些政策将配合中央赋予自贸试验区的政策和制度,努力把新片区打造成为政策制度完备、体制机制灵活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二)加大向新片区管理机构放权力度。赋予新片区管理机构市级和区级经济管理权限,在经济调节、行政审批等领域,除确需市级行政机关统一协调管理的事项外,原则上授权或委托新片区管理机构依法行使。

解读:此次上海市赋予新片区管委会市级经济管理权限,意味着进一步在经济调节、行政审批、规划制定、综合执法等方面对新成立的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加大放权力度。根据此前公布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办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作为上海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具体落实新片区各项改革试点任务,承担新片区经济管理职责,统筹管理和协调新片区有关行政事务。此前上海市还出台了《关于支持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 实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依法赋予浦东新区市级经济管理权限”,此前的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已与浦东新区实行一体化合署办公。

(三)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深化实施“一网通办”和单一综合窗口建设,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加大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创新力度,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支撑的事中分类评估、事后联动奖惩的监管制度,推动联合监管、动态监管。

解读: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目前已经制定《临港新片区政务服务方案》。方案提出,临港新片区行政服务中心要打造基于“一网通办”基础之上的,涵盖新片区管理机构、行业管理部门和区内企业以及其他相关主体的一体化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聚焦投资、贸易、金融等重点领域,用新片区的自主权和体制优势,有效整合新片区和上海市相关部门甚至中央垂直部门的数据共享,来重构新片区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协同的流程,为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特别是各个环节,着力风险防控,加强严格精准有效的监管。

打造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发展环境

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为新片区集聚海内外人才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让各类人才在新片区各展其才、各尽其用,打造创新活力迸发的海内外人才高地。

(四)优化新片区人才直接落户政策。赋予新片区管理机构人才引进重点机构推荐权、新片区特殊人才直接申报权、国内人才引进直接落户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审批权。对新片区内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录用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直接落户打分时加3分。

解读:这意味着新片区管理机构在人才引进上被赋予更大的自主权,同时为直接落户新片区的人才提供便利。

按照《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2019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标准分为72分。对新片区内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录用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直接落户打分时加3分,人才落户更便利,有利于新片区引进教育、卫生等人才。

(五)缩短新片区“居转户”年限。对符合一定工作年限并承诺落户后继续在新片区工作2年以上的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其中,对符合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的用人单位的核心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

解读: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缩短新片区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年限。

按照上海“居转户”的管理办法,落户上海的条件之一是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新片区对“居转户”的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对符合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的用人单位的核心人才,“居转户”的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这一举措降低落户门槛,缩短人才落户时间,为人才流动提供便利。

(六)实行居住证专项加分政策。对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在新片区工作并居住的,可予以专项加分,即每满1年积2分,满3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为20分。

解读:按照2018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居住证总积分标准分值为120分,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对持有上海居住证、在新片区工作并居住的,每满1年积2分,满3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为20分,这一举措为新片区人才获得相应公共服务待遇提供便利。

(七)拓宽技能人才引进通道。在国家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认定范围内,聚焦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制定技能人才引进目录。对该目录以外的紧缺技能岗位核心业务骨干,探索经新片区行业代表性企业自主评定和推荐后,纳入引进范围。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的人员,以及获得省部级高技能人才最高表彰资助的人员,可不受该目录限制,直接引进落户。

解读:按照《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要建立以关键核心技术为突破口的前沿产业集群。该举措有利于新片区以多种渠道引进符合产业发展所需的技能人才,释放人才红利,促进重点产业领域、新产业新业态等的发展。

技能人才引进目录并非一成不变,对于技能人才引进目录之外的紧缺技能岗位核心业务骨干,探索经新片区行业代表性企业自主评定和推荐后,纳入引进范围。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不受该目录限制,直接引进落户。这意味着,技能人才引进自主灵活,按实际产业发展需要而定,有利于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

(八)加大人才培养培训扶持力度。支持高层次人才申报相关人才计划项目。围绕“高、精、尖、缺”人才,支持在新片区引进国际化专业技术职业培训项目,实施高级研修和急需紧缺人才培训项目。支持新片区建设产教融合示范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认定全市产教融合示范型企业,推进校企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科研成果转化平台。对新片区重点领域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在资助额度上予以倾斜。率先试点技能等级认定、新技能培训评价,建立工程技术领域的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发展贯通机制。

解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办法》提出,新片区加大人才引进培养扶持力度,为集聚海内外人才在新片区各展其才、各尽其用提供保障。

除抓好人才引进,新片区注重以多种形式实施人才培育。该举措有利于加强新片区人才引育,提升人才素质,挖掘人才潜力,释放人才红利。做好引育工作的同时有助于用才、留才。

(九)实行更加灵活的用人机制。对紧缺急需、专业性强的公务员职位釆用聘任制,实行协议年薪,一职一薪,并进一步探索更大力度的激励措施。对新片区公务员在遴选、交流、学习、培训、表彰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创新人才激励方式,对新片区内所有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每人每年增加专项补贴,并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对为新片区建设和发展作出重大成绩、突出贡献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解读:构建完善的人才制度体系,不仅要引才育才,还要用才留才。该举措在灵活的用人机制上下功夫,探索新片区用人新模式,创新了人才激励模式,激发人才智力发挥。

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旨在健全用人机制,满足机关吸引和使用优秀人才的需求,提高公务员队伍专业化水平。从这一用人方式来看,实施聘任制公务员,在制度上有利于人才流动,更好服务新片区。

(十)放宽现代服务业从业限制。允许具有境外职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设计等领域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经备案后,在新片区提供服务,其在境外的从业经历可视同国内从业经历。允许在新片区工作的境外人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城乡规划师等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考试。

解读:这意味着新片区将实施自由便利的人员管理。这一举措放宽了从业资格限制,允许具有境外金融、建筑等职业资格的专业人才在新片区提供服务,允许境外人员参加我国相关职业资格考试。此前上述两类国外人才需办理一定手续才能在国内提供其专业服务。

(十一)大力集聚海外青年人才。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外籍毕业生,可直接在新片区工作。上海高校在读外籍留学生可在新片区兼职创业。在新片区设立留学人员创业园,对拟在创业园创办企业的外籍留学人员,直接给予工作许可,并视同工作经历。对新片区管理机构推荐的紧缺急需留学类项目,实施“直通车”制度,给予专项资金优先支持。鼓励新片区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招收外籍实习生。

解读:该举措有助于新片区大力集聚海外青年人才,为海外青年人才提供工作便利,促进新片区人才繁荣、创业创新。

(十二)进一步提高入外籍留学人员工作生活便利。在新片区工作的入外籍留学人员可直接办理长(最长有效期10年)海外人才居住证B证,免办工作许可。

解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提出,实施自由便利的人员管理。该举措为入外籍留学人员提供便利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促进新片区引才留才。

(十三)加大力度引进高科技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对拟长期在新片区工作的高科技领域外籍人才、外国技能型人才和符合新片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单位聘雇的外籍人才,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的限制,经许可,一次性给予2年以上的工作许可。

解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提出,实施自由便利的人员管理。建立外国人在新片区内工作许可制度和人才签证制度。制定和完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和管理办法,给予科研创新领军人才及团队等海外高层次人才办理工作许可、永久或长期居留手续“绿色通道”。

该举措放宽外籍人才工作许可条件限制,对符合条件的高科技人才、技能型人才一次性给予2年以上的工作许可,为人才流动提供便利,进一步加大力度引进高科技人才和技能型人才,推动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

(十四)赋予新片区管理机构外籍人才加分权及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推荐权。经新片区管理机构认定的外籍人才,可享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才签证计点积分鼓励性加分。新片区管理机构可根据重点产业布局,直接推荐新片区内的重点企事业单位进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清单内单位聘雇的管理或技术职务的外籍人员,可享受相关便利。

解读:给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才签证加分项、推荐重点单位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这些举措赋予新片区更大的引进外国人才自主权和便利度。

(十五)建立境外人才工作和创业绿色通道。在新片区试点实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差异化流程,对新片区管理机构认定的信用企业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制度。对拥有重大创新技术的外籍高层次人才以技术入股方式在新片区注册企业的,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和申请材料。

解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办法》提出,新片区加大人才引进培养扶持力度,为集聚海内外人才在新片区各展其才、各尽其用提供保障。该举措赋予新片区更大的引进外国人才自主权和便利度,境外人才引进更灵活,境外人才工作和创业获得更多便利。

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建立有利于产业和人才集聚的财税制度,按照“地方财力留用、市区专项扶持”的原则,加强财政资金支持。进一步拓展投融资渠道,发挥市场主体建设新片区的作用,为新片区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十六)建立新片区专项发展资金。新片区产生的所有地方收入,全部用于新片区建设。整合市区两级税收、土地出让收入、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市区两级专项资金,建立新片区专项发展资金,5年总计出资不少于1000亿元,统筹用于新片区内各类产业扶持、创新创业支持、人才引进培养、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等。通过专项发展资金,加大对研发创新、技术改造、新产品应用等的支持力度,对重点产业领域核心创新团队给予奖励。对特别重大的项目,新片区管理机构可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申请各专项资金支持。

解读:对于“新片区产生的所有地方收入全部用于新片区建设”,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范子英表示,正常情况下,除了上缴中央财政的,新片区的地方收入要被上海市财政和浦东新区财政拿走一部分,现在的支持政策等于将新片区的地位提高到计划单列市(比如深圳)的地位,短期不会太明显,影响主要是未来。

(十七)实施税收支持。对新片区内符合条件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设计和软件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享受“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在新片区工作的境外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部分给予补贴。对境外进入物理围网区域内的货物、物理围网区域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和服务,实行特殊的税收政策。扩大新片区服务出口增值税政策适用范围,研究适应境外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新片区税收政策。在不导致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前提下,探索试点自由贸易账户的税收政策安排。

解读:天津商业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励贺林表示,此次对新片区税收制度和政策的规定,非常具有竞争力。所得税方面,中国的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是25%,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先进技术服务企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污染防治企业,以及在横琴、前海、平潭和西部大开发地区的鼓励类企业给予15%的优惠税率,但是企业享受优惠税率是有门槛标准的,并且要符合相关程序要求。此次对新片区内从事特定行业的企业即给予5年内享受15%的税收优惠待遇,扩大了受惠企业范围,有利于吸引投资和产业的集聚,培育先进技术和创新创业,形成价值链辐射和带动作用。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新片区将比照粤港澳大湾区9个城市的个人所得税补贴政策,根据粤港澳大湾区政策,年薪100万的高薪人才,原应缴纳个税45万,现在当地政府补贴30万。

(十八)加大对新片区政府债券发行的支持力度。加大地方政府债券倾斜力度,优先支持新片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

解读:这意味着上海自贸区新片区有望发行上海市政府债券,新片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也将获得相关债券募集资金的支持。

境内首单自贸区地方政府债券正是诞生在上海。2016年12月,上海市财政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面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已开立自由贸易等账户的区内及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行了规模30亿元、为期3年的上海市政府债券。

(十九)对标国际标准,开展跨境金融业务。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参照国际通行规则,为新片区内企业和非居民提供跨境发债、跨境投资并购和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等跨境金融服务。支持新片区内企业开展真实、合法的离岸转手买卖业务,金融机构可按照国际惯例为新片区内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提供高效便利的跨境金融服务。

解读:在上海自贸区已经开展的跨境金融业务,有望对接国际标准。

如果按照“国际惯例”,离岸转手买卖业务是不用事前逐笔审核交易背景单据的,可以仅凭客户的收付款指令办理结算,便利客户离岸转手买卖业务。银行和监管部门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据了解,目前的离岸转手买卖业务的管理上,需要逐笔审核交易背景单据。新片区要发展新型国际贸易,如果参考香港、新加坡,就需要靠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带动,即物流不一定入境,但资金结算在境内,增加当地经济总量和税收,这就需要改变目前的监管模式。

(二十)加强跨境资金灵活使用。新片区内企业从境外募集的资金、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从境外募集的资金及其提供跨境服务取得的收入,可自主用于新片区及境外的经营投资活动。对新片区内符台条件的诚信优质企业,经新片区管理机构认定,可试点开展外汇收支便利化。

解读:同此前上海自贸区内的企业和金融机构一样,新片区内企业也可以将从境外募集的资金、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将从境外募集的资金及其提供跨境服务取得的收入,自主用于新片区及境外的经营投资活动。从表述看,现在强调便利化、自由化。

(二十一)推进建设资金管理中心。适当降低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的准入门槛,进一步便利新片区内企业开展跨境资金双向归集,实现资金集中管理。

解读:这意味着上海自贸区新片区内的企业有望以更低的准入门槛参与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事实上,为继续鼓励总部企业做大做实,今年7月,外汇局上海分局已经降低上海自贸区区内企业开展跨境资金池业务的国际收支规模门槛,目前为“上年度本外币国际收支规模5000万美元”。而在区外,按照《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9〕7号),这一业务的门槛是“上年度本外币国际收支规模1亿美元”。

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是上海自贸区的传统金融业务之一:2014年3月,央行在上海自贸区试点整合前期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营运管理、外币资金池和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试点账户的功能,形成“三合一”账户体系。随后这一业务从上海自贸区推广到全国,2014年下半年,外汇局在全国推广这一“升级版”的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营运管理,允许跨国公司依托资金池账户,开展经常项目集中收付汇、集中结售汇、集中使用外债额度、集中使用对外放款额度等业务。

(二十二)发挥银行信贷、保险资金以及融资担保基金等作用。研究出台对重点产业长期低息贷款并吸引保险资本支持政策,以及市、区两级配套贴政策。鼓励创新融资担保支持方式,加大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对新片区内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解读:这意味着上海自贸区新片区内的中小企业有望获得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的更多支持。重点产业也将有望从银行获得低息贷款以及保险资金的支持。

去年末,上海提出的将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规模从原本的50亿扩大至100亿元,上海市财政局今年初表示,按照市、区两级财政共同筹建、共担风险、分步实施的原则,已完成增资35.82亿元。

(二十三)提高重点产业直接融资规模。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的企业上市。支持新片区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平台,创新股权投资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向重大产业项目、初创型企业等。

解读:兴业证券策略首席策略分析师王德伦认为,此次政策重点支持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直接融资,是继去年中央经济关注会议对资本市场重要性提升的又一体现。过去支撑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融资模式是以银行信贷为主的间接融资,但银行的低风险偏好资金、信贷资金、间接融资模式不利于大面积直接支持新兴产业、民营企业。而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模式在从“投资模式”转向“创新模式”,聚焦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高质量发展,直接融资将更适合风险偏好需求更高的新兴产业。

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奚君羊也表示,传统的银行贷款难以满足新兴产业的长期发展资金需求,而股权融资可以突破诸多限制,融资成本低,也不需要偿还利息,将为这些行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金融支持。而这些新兴产业不仅引领未来工业发展方向,也可以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孙立坚点评说:“这次上海新片区的建设,正是我国处在一个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下,以及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的时刻,如何提升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尤其是在新兴产业领域,培养出中国自主独立的企业群体,和能够跟国际大型企业、产业的生态区形成联动效应?关键是要把自由贸易的营商环境和中国企业群体的龙头以及供应链做好,这是关键。”

加大规划土地政策支持力度

以规划为引领,优化新片区空间格局,提高经济密度,促进资源要素高效率配置。

(二十四)编制新片区国土空间规划。新片区国土空间规划在浦东新区等区级总体规划中单独成章,并做好与市、区两级总体规划的衔接。

解读:一方面强调了新片区的国土规则的重要性,要求在浦东新区的区级总体规划中进行单独列示,既是落实临港新片区的具体内容和手段,同样也是实践新片区相对独立发展的空间保障;另一方面要求和市区两级总体规划做好相应衔接,突出了新片区在相独立发展的同时需做好规划和区域发展、城市发展的有效结合,做大做强优势实现有序发展。

(二十五)进一步完善资源性要素配置的市级统筹机制。对新片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实行市级单列,与减量化指标脱钩。重大项目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指标由市级统筹。

解读: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市级单列则充分显示了对于区域发展的空间侧支持力度,市级单列可以为建设用地层面支持提供更大的可调节空间。同时在能耗及污染物排放指标的市级统筹,也同样为新片区发展提供更充分的发展弹性。

按照《上海市浦东新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长,至2035年,行政区划内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05平方公里以内;严格管控城市增长边界,划定城市开发边界面积约760平方公里;优化建设用地结构,鼓励建设用地功能复合优化,因地制宜引导农用地复合利用。

(二十六)提高新片区工业、研发用地容积率。对符合新片区产业功能的项目,容积率可进一步提高。对存量工业、研发用地提高容积率的,根据持有比例,经新片区管理机构决策,可减免增容土地出让价款。

解读:可提高容积率相当于在同等大小的地块上可建造更多的建筑空间,同时存量项目还有机会减免增容土地的相应出让价款,这一举措本身就体现出非常直接的经济性支持,可有效减轻工业生产方和研发方的先期土地费用压力,引导区域工业、研发企业把更多资金投入到生产和研究之中。

按照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2016年制订的《关于加强本市工业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按照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深化(B类程序)执行的情形包括:规划一类、二类工业用地(M1、M2)的用地性质调整为研发总部类用地,规划指标进行相应调整,按照同地区商务办公用地开发强度和高度分区,容积率调整至最高不大于4.0。

未出让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研发总部类用地容积率(不大于3.0)调整,已出让工业用地、研发总部类用地容积率(工业用地不大于2.0、研发总部类用地不大于3.0),建筑高度(工业用地不大于30米、研发总部类用地不大于50米)调整等情形,适用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方案(丙类执行)程序。

(二十七)鼓励土地节约集约混合利用。探索实行混合用地、创新型产业用地等政策,推进工业、研发办公、中试生产等功能混合,引导科技研发、企业总部管理等创新功能加快集聚。

解读:土地的集约性混合利用有两大好处,其一是可以有效提高土地使用率,在新片区整体土地稀缺性的背景下,更有序对土地进行开发使用;其二是可以推进区域内的产研一体化,加快研究成果的快速落地,解决重大关键技术创新链的中间瓶颈制约,形成科研促进产业创新、产业支持科研发展的正反馈效应。

2018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关于《本市全面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若干意见》的通知明确,鼓励土地混合利用。鼓励工业、仓储、研发、办公、商业等功能用途互利的用地混合布置、空间设施共享,强化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功能混合。完善混合用地实施机制,探索不同行业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机制,建立有利于复合兼容的相关行业标准,实行公益性和经营性设施混合的土地供应制度。

(二十八)支持新片区内园区平台提升创新服务能力。新片区内园区平台收购产业项目类存量工业用地用于通用类研发平台和标准厂房的,在明确土地利用绩效和退出机制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基础上,可将不超过物业总量的50%转让给研发机构或企业,其中直接转让比例不超过物业总量的30%,鼓励先租后让。

解读:一方面支持存量工业用地转化为通用研发平台和标准厂房,是推进区域内前沿科技研发、跨强化开放型经济集聚功能的重要举措;另一方面限制了转让比例以及鼓励先租后让也是引导研发机构或企业将重心更多放在产研本身,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将更多资金用在“刀刃”上。

推动高端产业集聚发展

坚持创新引领,着力打造世界级前沿产业集群,提升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能力,加快形成新动能,增强国际竞争新优势。

(二十九)推动重大项目和平台向新片区集聚。支持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等领域重点项目优先在新片区布局。在新片区布局建设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关键功能性支撑平台。引导相关领域的重点科研院所、研发机构、标准制定企业、检验检测机构、计量测试平台等向新片区集聚。支持企业联合研究机构和行业上下游共建产业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产业创新中心。

解读:当前的临港新片区内,集成电路领域,依托新昇半导体的国产大硅片和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旗下总投资359亿元的积塔半导体,临港集聚产业链上下游优质企业,正在打造上海集成电路“第三极”。人工智能领域,临港以上海脑智工程建设为契机,在吸引寒武纪等人工智能企业的同时,还加快建设国际人工智能研究院等功能性平台。生物医药领域,开发出首个国产肿瘤免疫治疗药物PD-1单抗的君实生物,已经在临港投资建设产业化基地。

民用航空方面,新片区建设民用航空产业集聚区,以大型客机和民用航空发动机为核心,加速集聚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产品研制、试验验证等配套产业,推动总装交付、生产配套、运营维护、文旅服务等航空全产业链发展。

(三十)加快布局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制定新片区通信网络规划,率先布局双千兆网络建设,支持基础电信运营商在新片区共建、共用、共享5G基础设施,支持基础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以及各行业龙头企业在新片区内协同开展双千兆网络应用示范区建设。深入推进IPv6规模部署,统筹规划新片区互联网数据中心及边缘数据中心布局,加快云计算、物联网、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解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提出,新片区将建设完备的国际通信设施,加快5G、IPv6、云计算、物联网、车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新片区内宽带接入能力、网络服务质量和应用水平,构建安全便利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

(三十一)建设工业互联网。建设“工业互联网十人工智能”创新和应用示范区,发挥好国家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的作用,引导新片区内重点行业和重要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和标识解析企业节点,推动标识解析在重点领域的运用。

解读:中国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落户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重庆五大城市。标识解析体系顶级节点是国家工业互联网核心资源和重要基础设施,是支撑工业万物互联互通的神经枢纽,也为企业每个产品、零部件、机器设备等赋予唯一的“身份证”。其落户上海意味着将对上海乃至长三角地区实现跨领域、跨行业、跨地域的信息联通和交互,加速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将对新兴产业发展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

(三十二)推进智能应用。围绕数字制造、智慧交通、智能治理,推动应用场景开放。探索全面放开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布局车路协同设施建设。

解读:日前,上海临港智能网联汽车综合测试示范区正式开园,为各种类型的车辆提供真实模式下的智能驾驶测试和示范运营。截至目前,临港测试示范区一期已建成并试运行,包括26.1公里开放测试道路、3平方公里封闭测试区及数据中心,并实现了区域内4G、5G网络全覆盖,初步构建了车路协同智能交通系统环境。围绕示范区建设,目前临港已经集聚了上汽荣威、华人运通等整车企业,科大讯飞、地平线、图森未来等人工智能企业,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初具规模。

(三十三)授予新片区管理机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权。新片区管理机构按照统一标准,对新片区内企业进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认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

解读:这意味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拥有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权。可以给与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三十四)压缩专利审查时限。支持在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设立新片区专窗,加快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脑科学与人工智能等领域专利审查速度。

解读:当前,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全国率先推进专利快速审查机制,发明专利授权周期已经从3年缩短到3个月。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是国家、上海两级知识产权部门与浦东新区政府共建的国家级知识产权功能性平台。成立以来,该中心为创新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开启专利快速审查“绿色通道”,极大地压缩了专利授权周期。目前已有300多家企业进入专利快速审查备案系统,其中民营企业占80%以上。

加大对人才的住房保障力度

坚持职住平衡,针对多层次住房需求,建立以市场供应为主、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区域性住房体系。

(三十五)定向微调新片区住房限购政策。按照区域发展和产业导向,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才,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可购买新片区普通商品房一套。缩短非本市户籍人才在新片区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金的年限,将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调整为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

解读:定向微调新片区住房限购政策,非户籍人才购房由5年社保改为3年,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该政策与此前很多城市“抢人大战”政策相类似,临港新片区通过对非户籍人才购房资格的微调,希望更多的人才进入该地区,以推动发展。

目前,上海执行的是2016年3月25日发布的“沪9条”楼市购房政策。2016年3月25日,上海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若干意见》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提高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

(三十六)调整商品住房选房购房制度。符合购房条件、在新片区稳定就业且稳定居住的常住人口,可在新片区优先选房购房。

解读:该条突出“稳定就业、稳定居住”,即对于在临港地区有扎根趋势、愿意在临港扎根就业且稳定居住的人才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可以在新片区优先选房购房。

(三十七)实施限价商品房政策。控制限价商品房供应量加大人才公寓供给力度,将部分限价商品房在房源性质不变的情况下,转为人才公寓使用;聚焦激励人才,提高供应的精准性,对新片区有贡献的企业和人才予以倾斜。

解读:将限价房转为人才公寓,体现出临港片区对人才的重视力度。随着我国逐步进入服务业主导时代,创新能力是城市竞争的核心标志,而人才是创新的根本源泉。因此,各地对人才的争夺战必将愈演愈烈,住房保障会被拿来作为人才竞争的首要抓手。但由于符合人才政策的对象十分有限,定向扶持的政策对全部市场的影响很弱,不会引发市场供需结构的大幅变化。

(三十八)建设“先租后售”公租房。建成后10年内作为公租房使用,其中50%房源可由单位按门栋整体购买作为公租房中单位租赁房使用。公租房建成10年后可作为商品住房按套上市转让。

解读:建设“先租后售”公租房,是落实中央“房住不炒”的总体要求的体现,也是对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创新。公租房建成10年后可作为商品住房按套上市转让,可以让政府得到资产价值升值的回报,改变过去公租房只投入无回报的弊端,优化政府在住房保障方面的收支结构,形成可持续的住房保障能力。

(三十九)扩大租赁住房配套建设渠道。商业办公用地配套建设租赁住房等生活服务设施的,其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上限从10%提高至15%。

解读:临港新片区的房地产支持政策,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售并举的政策上面火力全开,这一些新的措施上可以体现出政策的突破性和前瞻性,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整个片区的职住平衡,实实在在的解决人才的居住问题。通过扩大租赁住房配套建设的面积占比,更好的提供人才的生活服务设施。

(四十)给予规划土地政策支持。对新片区新建人才公寓、租赁住房在供地方式、供地价格上予以规划土地政策支持。支持对租赁住房的建设、筹措,扩大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支持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土地用于建设租赁住房。探索开展租赁住房用地出让价款分期收取试点。

解读:支持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土地用于建设租赁住房,体现出打造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思路。这意味着,未来租赁土地可以不需要走政府收储、出让等繁琐的手续,而是直接由拥有土地的村民委员会、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组织直接用来建房出租。这一举措能够尽量减少土地成本,盘活闲置低效土地,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此外,探索开展租赁住房用地出让价款分期收取试点,这种土地出让方式是对当前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制度的改革,是发展租赁的必然要求。一次性支付土地出让金会占用企业大量的资金资源,只有将土地出让金分摊到长期,才能使开发运营企业维持合理的现金流收入。

构建便捷的交通网络体系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区域连接能力,着力构建对外高效畅达、对内便捷绿色、管理智能便民的综合交通体系,将新片区建设成为长三角区域重要节点城市。

(四十一)制定新片区综合交通规划。完善区域综合交通网络,优化内外交通衔接,有序安排实施计划,提升综合交通效率。重点加强新片区与浦东国际机场、中心城区以及长三角重点城市之间的综合交通网络联系。

解读:临港地区位于上海东南角,距上海市中心75公里。公共交通目前只有地铁16号线与市中心相连接,较为不便,支持政策提出将制定新片区综合交通规划,重点加强新片区与浦东国际机场、中心城区以及长三角重点城市之间的综合交通网络联系,将大大提升临港地区的交通便捷度。

(四十二)推进铁路和轨道交通网络建设。加强浦东综合交通枢纽以及与长江北部和浙北地区的铁路通道建设,实现与长三角地区铁路运输快速通行。完善新片区内轨道交通网络,加快提升轨道交通运能。

解读:新片区北接浦东国际机场,南靠洋山深水港,交通区位优势极为明显。后续上海将围绕浦东国际机场与上海东站建设空铁一体的浦东综合交通枢纽,这必将为新片区带来交通的更大便捷。值得一提的是,支持政策中提及了将加强新片区与“长江北部”和“浙北地区”的铁路通道建设,当前北沿江高铁正在建设,其将将连通南通新机场和浦东机场。支持政策还提出将完善新片区内轨道交通网络,目前新片区内只有地铁16号线“临港大道站”与“滴水湖站”。

(四十三)加强新片区与周边区域高速公路建设。提升新片区与浦东国际机场、中心城区及其他周边区域之间高速公路快速通行能力。疏解洋山港货物公路运输交通压力,推进洋山港至G1503公路段客货分流改造。继续减免S2高速公路客车通行收费。

解读:G1503公路即原G1501上海绕城高速公路,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洋山港将建立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作为对标国际公认、竞争力最强自由贸易园区的重要载体。这必定带来比此前更多的货运量,疏解洋山港货物公路运输交通压力也就必不可少。

(四十四)提升新片区内客运能力。支持新片区规划建设中运量局域线,加快线网规划,启动线网建设。增强新片区内轨道交通重要站点与主要集中居住区、重点功能区、重大赛事场馆以及旅游活动场馆之间短驳公交配置。

解读:支持政策提出将支持新片区建设“中运量局域线”,提升片区内客运能力。还提出增强新片区内轨道交通重要站点与其他场所之间的短驳公交配置。目前,新片区内只有地铁16号线的“临港大道站”与“滴水湖站”。

(四十五)强化新片区多式联运集疏运体系。依托洋山深水港、浦东国际机场、芦潮港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南港码头等,进一步增强海铁联运、江海联运、水水中转功能。

解读:当前,上海正加快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向2020年基本建成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冲刺,新片区的规划建设将带来重要机遇。据了解,上海正与浙江省共同推进小洋山北侧集装箱江海联运码头开发,力争早日开工建设。而小洋山正是新片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坚持产城融合,不断丰富城市服务功能,打造高品质生活,建设宜业宜居现代化国际新城。

(四十六)丰富提升教育资源。深化推进新片区高水平高校发展,支持新片区内具备条件的大学加快建设一流学科,支持高校开展地方高水平高校及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建设。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全覆盖,促进优秀教师跨校流动。支持我市优质教育集团在新片区开办分校或合作办学。支持引进高水平国际学校。

解读:吸引人才聚集,教育服务能否跟上是其中重要一环。支持政策提出了4点具体政策,既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化、集团化办学覆盖至临港新片区,又支持引进高水平国际学校。这对将要前往新片区工作的国内外人才都是重要的利好消息。

(四十七)进一步优化配置医疗资源。支持境外医疗机构在新片区办医,支持市级医疗机构在新片区发展特色专科,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动态健康管理。

解读:医疗资源与教育资源同样是吸引人才聚集的重要元素。关于跨境医疗服务领域,此前全国首家外商独资医院上海永远幸妇科医院落户上海自贸区,但外商投资医院设立后面临诸多政策瓶颈,比如就诊患者不能享受医保待遇,也不能享受国际医疗保险。新片区在跨境医疗保险领域的先行先试将进一步打通政策壁垒,推动上海自贸区医疗服务发展。

(四十八)加快文化休闲、商业网点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青少年活动中心等艺术、体育、文化重点城市功能项目建设。建设临港帆船帆板基地,打造高品质水上运动中心。建设符合新片区特点、具有国际特色的体育休闲旅游集聚区。对连锁商业实行“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的准入制度。

解读:当前,临港地区已经有中国航海博物馆、上海海昌海洋公园、南汇嘴观海公园等多处文化休闲设施,据了解,2023年,滴水湖北岛上将建起一座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的新城市地标——临港艺术中心。临港艺术中心将设置1500座大剧院,400座多功能厅,落成运营后,将重点引进世界级优秀艺术团体、国际A类剧目演出,吸引各类文化精英和文化团体集聚临港。

(四十九)打造绿色生态环境。加强河流、湖泊、林地、野生动物栖息地等生态区域保护,推进滨江沿海岸线绿道和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等建设,促进生态空间与市民游憩空间结合。

解读:建设宜业宜居现代化国际新城,环保是其中的重要一环。地处临港的南汇东滩,是上海海岸带重要的沿海滩涂湿地生态区,已作为“浦东新区自然岸段”划入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南汇东滩湿地植物生长茂盛,底栖动物资源丰富,潮间带底栖动物有软体动物、甲壳类、多毛类和鱼类等100余种,为鸟类提供了丰富的食物来源和良好的栖息场所。根据国际权威鸟类观测网站统计,南汇东滩湿地能观测到的鸟类已有297种,高居全国第一。

(五十)加强区域精细化管理。以全覆盖、法治化、智能化、标准化为着力点,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建立高标准的新片区综合管理标准体系,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努力提高新片区区域治理整体能力,为新片区人民群众提供精细化的管理服务。

解读:新片区将重点提升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所谓智能化指的是利用新兴的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信息技术手段来提高对于流动性日益加大、复杂性不断提高、风险逐渐增加的社会综合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