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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境外美元债券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0-053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境外美元债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并于2017年7月17日召开2017年第十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子公司在境外发行美元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5亿美元(包含5亿美元)等值的美元债券并授权经营层办理债券有关的其他必要事宜。公司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阳光城嘉世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世国际”)完成在境外发行总额2.5亿美元债券(债券代码:XS1709537622),该债券已于2017年11月10日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详见公告2017-182、2017-198、2017-321)

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七次会议,并于2018年6月19日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子公司在境外发行美元债券的议案》,同意嘉世国际发行不超过15亿美元(包含15亿美元或等值货币)的美元债券并授权经营层办理债券有关的其他必要事宜。公司通过嘉世国际完成在境外发行总额1.2亿美元债券(债券代码:XS1923588096),该债券已于2018年12月19日在新加坡交易所挂牌上市。(详见公告2018-111、2018-113、2019-003)

截至本公告日,根据股东大会对经营层的授权,公司已于公开市场回购债券XS1709537622及XS1923588096,合计金额1300万美元,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债券条款注销已回购债券。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