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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司法 双向赋能

来源:浙江日报

各国大咖在乌镇探讨互联网法治的现在与未来

网络司法 双向赋能

本报记者 钱祎

中外嘉宾参加世界互联网法治论坛。 本报记者 魏志阳 张迪 摄

  一位乌镇居民因为弟弟遭遇交通事故,想找律师帮忙写一张事故民事起诉书,但他对法律一窍不通,不知道怎么请律师,也不知道要准备哪些材料。在镇干部建议下,他走进乌镇24小时“法超市”,通过法律服务智能机,查询到交通事故赔偿的流程和需要准备的材料,计算出赔偿金额,现场扫码下载起诉书,并视频连线法律援助律师。他没花多少时间,没花多少精力,也没花钱,就办好了打官司需要做的准备工作。这就是浙江“互联网+法治”为群众带来的便利。

  12月5日,在世界互联网大会永久举办地乌镇召开的首届世界互联网法治论坛上,这个关于“法超市”的真实故事被嘉宾们传为佳话。

  互联网改变了世界,改变了我们的生活,也为网络空间治理带来挑战。论坛汇聚了包括中国在内的25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官、专家学者、企业界人士等,共同探讨网络空间治理、互联网法院探索实践、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运用等热点话题,并通过《世界互联网法治论坛乌镇宣言》,形成了对推进互联网法治发展的共同愿景。记者欣喜地注意到,不光是24小时“法超市”,论坛上还出现了不少“浙江声音”“浙江面孔”。

依法治网

共商网络空间法治模式

  烟雨画巷桨声舟影,穿过石板桥,踏上青石阶,走进古朴外表下的乌镇,记者看到的是精致的现代化生活:5G导览机器人、AR试衣镜、无人诊所、智慧养老、24小时“法超市”……这里的每一个角落,都蕴含着浓浓的互联网气息。

  这一次,千年古镇再度邂逅互联网。今年是互联网诞生50周年,也是我国全功能接入互联网25周年。从世界各地而来的重量级嘉宾们展开“头脑风暴”,围绕“以法治方式推动建立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分享成果、碰撞思想、凝聚共识。

  论坛一开始,嘉宾们就关注到了互联网发展对当今经济社会、全球治理体系、人类文明进程等产生的影响。“如何进一步确立法治理念,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如何进一步加强互联网法治领域务实合作,共同完善全球互联网治理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述元抛出了话题。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率先发言,提出要夯实法治在互联网治理中的基础地位,逐步形成一整套互联网司法制度规则;加强互联网司法体系建设,完善各类在线司法平台;深化司法国际交流合作,共同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变革。

  针对当前复杂多样的网络侵权行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列出了一组浙江数据:2014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涉平台侵权案件17327件,审结14271件,年均增长83.4%,“浙江是中国互联网经济大省,处理这些案件的核心问题之一就是平台责任的认定,包括是否承担责任以及承担何种责任。”

  李占国说,网络平台已成为一个生态系统,不应孤立地构建侵权规则,而应着眼于系统治理,“平台内经营者、权利人、消费者等主体要加入平台治理系统中,共同维护网络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对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区块链等新技术如何规范?委内瑞拉最高法院院长迈克尔·莫雷诺有自己的见解,“国家法律规章和制度要在数字世界发挥作用,应着重促进数字经济和谐发展的透明机制、保护知识产权、营造互联网发展环境以及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实施跨国犯罪的行为并提起诉讼。”

  面对治理网络空间的共同责任,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日益成为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周强表示,《乌镇宣言》开启了各国互联网司法交流合作的新篇章,向建设常态化国际交流合作机制迈出了重要一步,“中国法院将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经验。”

线上庭审 互联网法院引领新趋势

  “小猪佩奇”是英国一家公司的美术作品,版权由该公司和另一家英国公司共同拥有。2018年5月,这两家公司发现,汕头某电商公司在网上大量销售印有佩奇形象的玩具且标明“正版授权”。于是,两家公司诉至杭州互联网法院。

  “它是全国首例涉‘小猪佩奇’著作权侵权纠纷判决案件。”主审法官叶胜男告诉记者,法院最终判定被告方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版权方15万元。

  这起极具代表性的跨国互联网侵权案件,出现在论坛召开前夕、最高人民法院在乌镇发布的《中国法院的互联网司法》中。

  记者翻看这部世界范围内首次介绍互联网时代司法创新发展的白皮书时,发现了许多生动的浙江案例,如杭州互联网法院的“全国首例大数据权属案”“微信小程序案”“芝麻信用隐私权案”;余杭法院的“淘宝恶意投诉案”;温岭法院的“校园网络暴力案”等。

  白皮书中,还有一组数字尤为亮眼:截至今年10月31日,杭州、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共受理互联网案件超11万件,全流程在线审结案件8万余件,在线庭审平均用时45分钟,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约38天,比传统模式分别节约时间约3/5和1/2。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说,“互联网时代,人民法院如何‘用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公众可以亲身体会到审判执行工作的可喜变化。”

  定居在加拿大的王女士去年在杭州互联网法院有一起买卖纠纷官司,如果同步开庭,她只能选择熬夜。然而在“异步审理”模式下,开庭不再囿于固定时间,王女士只要在限定时间内打开手机,就能随时回复法庭发问,十分方便。

  在以“中国互联网法院的探索与实践”为主题发言时,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谈到了这一模式,称之为“拓展诉讼维度”——打破地域时间限制,构建弹性时间、灵活场景、多方交互的新模式,允许当事人不同时、不同地、不同步登录平台参与调解、质证等诉讼活动,平均每案节约当事人在途时间约6小时。

  李少平说,互联网法院发展是互联网时代大势所趋,“当前网络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应用,各领域人员、资源、信息紧密相连,人类生产生活逐渐跨越时间与空间、虚拟与现实,世界真正变成了一张扁平化的‘网’。”

  除了3家互联网法院外,群众要打官司怎么进行线上庭审?“我们还有‘移动微法院’小程序,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完成立案、缴费、开庭、送达等全部诉讼活动。”李少平介绍。记者了解到,由浙江法院率先打造的“移动微法院”已在全国12个省(区、市)试点,截至今年10月31日,实名注册用户116万人,在线开展诉讼活动314万件。

  线上庭审如何持续发展?新加坡最高法院战略规划与政策管理处副处长吕美葶说,使用在线法庭是新加坡整体司法战略的一部分,但在逐步普及时,出现了一些律师不愿意参加视频或网上听证、涉及重大证据特别是证人证词的纠纷中难以使用网上法庭、部分公众不喜欢运用新技术或无法使用在线系统等挑战。

  “面向未来,要促进技术应用更便捷实用、司法实践更系统集成、制度规则更与时俱进,探索形成智能司法和在线诉讼程序机制,借助互联网企业、研究机构等力量,推动现有技术应用更符合司法需求,确保互联网法院司法平台好用、管用。”李少平说。

数字变革 人工智能助力司法实务

  “这真的是法院吗?明明是一家酷炫的高科技公司!”12月4日论坛开幕前,在现场参观杭州互联网法院时,有嘉宾这样对记者感叹。

  现场,30余名外宾代表观摩了AI法官助理主持的一起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庭前会议。当事人在不同地点接入,并接受AI法官助理的询问。AI法官助理兼具自主主持庭审和分析判断功能,法官可在后台掌握庭审进程,也可通过语音控制系统进行人工接管,实现了一名法官在同一时间掌控多个庭审的新突破。

  身处这场国际论坛中,记者随处都能看到“浙江元素”,并感受到浙江互联网法治发展与创新给嘉宾们带来的惊喜。来自俄罗斯、斯里兰卡、希腊、菲律宾等国家和地区的代表们纷纷对这些先进成果和经验表示赞叹。有代表说,想把这次的宝贵经历以及所见所思梳理成报告,带回自己的国家。

  近年来,司法领域正在加速探索人工智能的深度应用,如庭审语音识别、文书辅助生成和智能纠错、类案智能推送、裁判偏离度风险预警等,成为法官办案和律师、当事人诉讼的有力工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晓云介绍,该院积极探索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到案件办理和庭审辅助中,研发“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软件,显著提升了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

  “谁拥有人工智能,谁就拥有未来。”刘晓云说,要深入推进“司法+人工智能”发展战略,促进人工智能与多元化纠纷解决、诉讼服务、在线调解、庭审、裁判、执行等所有诉讼环节深度融合,提高类案智推、裁判文书自动生成等功能的精确性、可靠性,并打造一支既懂人工智能又懂法律知识的专业化队伍。

  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俞思瑛作为浙江企业的代表,对数据平台治理发表了看法。“我们正面临向数字市场的重要转型,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和区块链等数字化生态,形成了我们对数字市场的综合治理。”她说,在数字市场下,平台是一个能同时连接生产和销售、线上和线下、实物和信息的供给者与消费者的供应链,“网络是一个特别复杂的生态,平台在这中间需要起到综合平衡作用”。

  在共同探讨“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运用”这一话题时,微软亚太研发集团法律事务总经理罗立凡还考虑到了开发人工智能可能引发的问题。他提出6大准则,分别是公平、安全可靠、保护用户隐私安全、包容性、透明性、负责任,“要确保人工智能以人为本。涉及人的重大利益、生命安全或自由时,一定要由人作出决策,而不是由机器自动作出决策。人工智能系统必须为善,必须造福全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