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族歧视宪法
1945年二战结束,日本投降,英军收复重新收复马来亚。
1945年9月12日,盟军在新加坡市政厅举办了受降仪式,东南亚战区司令蒙巴顿勋爵意气风发,接过了日本人的投降书。
在之后的庆祝仪式上,蒙巴顿勋爵亲自向马来亚人民抗日军的8位领导人颁发了战功勋章,以奖励华人抗日军在马来亚沦陷期间艰苦卓绝的斗争。
1945年新加坡二战胜利纪念活动,中间白衣者为蒙巴顿
作为二战中的正义一方取得胜利,抵抗宿敌日本人的侵略,这是马来华裔历史最高光的时刻。这时,所有马来半岛上的华裔都相信,未来是光明的,他们距离争取到民族独立自由,只有一线之隔。
只可惜权力永远不是按劳分配。
最努力进取朝气蓬勃的人们,往往会被政治家玩弄,成为历史的弃儿,半个世纪后依然让人扼腕叹息。
二战结束后,大英帝国的国力迅速衰败,世界各殖民地的民族独立运动风起云涌,要求独立的呼声越来越高。
根据《大西洋宪章》要求,英国被迫同意了给予马来亚独立。这时摆在马来亚各民族面前的紧迫任务,是要为新生国家撰写一份新宪法。
于是,1945年底,英国派来了当时东南亚最高官员麦唐纳,并成立了独立的宪法起草委员会。
这时候英国人和华人还在蜜月期,同时也是为了惩罚马来苏丹们在日据时期的背叛行为,英国人收回了二战前与马来苏丹们签订的条约,废除了马来人特权。准备建立一个包括槟城、马六甲、马来各邦的独立马来亚。
在这个新生国家,所有公民将享受平等权利,不区分种族和信仰。
这个命令一出,整个马来社群沸腾了,他们害怕与华裔和印度裔的平等竞争,担忧整个马来民族在现代国家的建立中成为落后种族。
马来人虽然赚钱搞经济不行,但与沉默的华裔相比,他们却勇于发声,善于为自己争取利益。
1946年5月,几个马来苏丹王子和贵族一拍即合,成立马来人全国统一组织开始与英国人谈判,这就是后来鼎鼎大名的巫统。
在这些创立巫统的人中,有一位吉打州苏丹的王子名叫东姑阿都拉曼,他曾经在英国剑桥留学而得到英国人优待,在谈判中发挥了重要贡献,后来他成为了马来西亚的国父。
恰巧就在这个时候,英国人和华人的关系也逐步恶化。马来亚共产党经过二战的洗礼,已经建立了一支不小的地面武装力量,他们开始准备通过武装斗争夺取政权。
对于英国人来说,一方只是要点权,另一方不仅有枪,还是共产主义,几乎都不用选,必然偏向马来人。
英国人终于在1946年撕破面皮,组建了由英殖民政府马来苏丹和巫统三方代表的工作委员会,起草新宪法。这部马来亚联邦宪法没有任何华人和印度人参与讨论,最终制定出来的条文中,第一次将马来人特权纳入宪法。
这部带有明显种族歧视的宪法,虽然在1956年和1965年经历了两次修改,但是由于英国人的私心以及马来人占据议会多数席位,153条款也被顽强的保留了下来。
看到英国人在亚洲各国殖民地独立过程中的表现,其实我是有点钦佩的,他们真是用全部身心的投入,在为未来独立的各国搅屎和埋雷。
一队长有时会想,英国人脑子里,应该有一本祖传秘籍,叫《大英帝国搅屎攻略》。
马来西亚宪法153条款,到今天也是最具争议的条款,不能被提及的条款,you know who条款,讨论即违法的条款,其主要内容是:
153条款的展示图
在由马来西亚国家元首(YDPA),通过宪法和执行联邦法律,来确保:
1、马来土著的特权;
2、为马来土著在公务员录取、奖学金、商业牌照、升学机会各方面制定优惠配额(Quota)。
这就是臭名昭著的固打制(quota),一种赤裸裸的种族歧视。经过多年来以153条款制定的各项商业、教育措施、新经济政策,现在的马来西亚:
银行必须优先向马来人提供低息贷款且每年的信贷至少要拿出20%给予马来私人企业和国营企业;
企业必须按照族群的人口比例来雇佣员工,并规定必须聘用50%的马来人作为其雇员;
在教育领域整个国家都奉行“马来化”,规定中小学均采用马来文授课、考试,高校则要为马来族学生提供更多的入校名额,为马来族学生提供各项资助,如奖学金、助学金等。
同样的大学,会为华裔学生设定高得多的录取分数线,某些大学只招收马来裔学生,甚至某些高科技相关的理科专业是不收华裔学子的。
不仅如此,153条款还衍生出其他的奇葩规定:
1、马来人认为自己是马来半岛的土著,自称为Bumiputera(大地之子);
2、而能享受马来人特权的Bumiputera,又被定义为指说马来语,保持马来习俗,接受伊斯兰教的人;
其实都是自high而已,马来人本质上也和华裔,印度裔一样是外来者。而这片土地上真正的土著是原住民奥朗-阿斯里人。
但按照宪法规定,即使是真正的土著,如果信仰了基督教,那也要被开除出大地之子的队伍而无法享受特权。
所以说,153条款是各国宪法中绝无仅有的,不仅是种族歧视,更是逆向宗教歧视的奇葩条款。
这就是强大的马来民族主义政党-巫统的执政基础和立党理念。
(二)李光耀的终极目标
时间回到1965年,巫统依然统治著整个马来亚,在新马合并后,他们也想将马来人优先的理念在新加坡和东马开始实施。
为此他们提出了一句口号,即使在今天也是大大有名,那就是“马来人的马来西亚”!
这个口号的意思是:马来人是这个新生国家唯一的主人,而其他各族必须接受马来人特权,才能取得公民权,才能享有自由的,却是二等民族的生活。
而李光耀所带领的人民行动党,成立于战后华裔人口占多数的新加坡,一百多年来英国人统治期间,居住在海峡殖民地的人民并没有马来人优先的概念。
况且,人民行动党创党之初的核心团队成员之中,有华裔、有马来裔、有来自斯里兰卡的泰米尔人,也有欧亚裔,内阁想要团结,根本不可能接受所谓马来人特权。
这就是人民行动党和巫统之间的最高层面的理念之争,而理念之争,是无法调和的。
1. 马来人VS马来西亚人
李光耀自己曾多次在采访、回忆录中谈及,作为一个政治家,他前半生的首要目标就是要实现新加坡和马来亚的联合。
新加坡只是一个岛,作为一个“鼻屎一样大(对岸呆湾某官员语)”的小国,在淡水、市场、原材料、消费各方面都受制于马来西亚。
首先,在英国殖民地时期,海峡殖民地和马来各邦同属英属马来亚,两地人民在观念上,都天然认同应该同属一个国家。
其次,按英国人打造的商业模式,新加坡是转口贸易港,来自马来半岛的锡矿、橡胶等特产,在新加坡进行商业初步加工后,供应英联邦国家。这样的经济模式,新加坡需要马来亚作为其经济腹地,提供原材料、人力资源以及广阔的市场。
最头疼的还是淡水。新加坡岛的淡水资源极端缺乏,就算今天的新加坡已经拥有世界上数一数二的海水淡化工厂,但依然在淡水供应上需要部分依赖马来西亚柔佛州的水库。
在当时来看,新马合并是必须的,也是李光耀、吴庆瑞等人民行动党元老们的首要目标。
其实无论是巫统和人民行动党,亦或是李光耀、吴庆瑞和东姑、拉萨之间,都曾有过一段政治蜜月期,从个人上关系上,他们本来就是校友、师生、老相识。
在1963年,新马两国的开国领袖们排除万难,一方面顶着印尼咄咄逼人的军事压力,另一方面也共同打击马来亚共产党,在新马合并的过程中双方结下了深厚友谊。
1963年新马合并期间的李光耀和东姑
只不过在合并之初,这四个老朋友之间虽然有讨论过马来宪法中的“马来人特权”条款,但很明显,政治大师们也没有预料到特权和民族不平等的威力。
于是在合并仅一年之后,这个条款所带来的前所未有、冲击整个社会的巨大威力,在1964年的黑色星期二突然爆发出来。
面对巫统咄咄逼人的攻势,李光耀和他的同僚们决定反击。
为了一劳永逸解决民族问题,他呼吁能够建立一个各民族平等,市场统一的马来西亚。
为了团结马来半岛上所有的非马来裔,李光耀巧妙地将巫统的口号改了一个字,顿时天翻地覆,暴雨雷鸣。
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
在这个理念下,如果真的实现。这个新成立的国家将不再是有马来人专属了,他将成为生活在这片土地上马来人,华人,印度人,巴基斯坦人和斯里兰卡泰米尔人,以及其他所有少数民族的共同家园,大家平等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