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商业实体有很多种,在注册前应该做到心里有数,考虑一下注册什么样的商业实体最适合自己。
根据《新加坡商业注册法》,所有在新加坡进行商业活动的个人或者机构,都需要向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注册登记,任何有关所有人、管理人或商业合作伙伴变更的详细资料,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局。
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包括私人有限公司和公共有限公司
股东人数不足50人可注册私人有限公司
而股东人数超过50人则必须注册公共有限公司
私人有限公司是新加坡最常见和最广泛使用的企业形式,它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个体。股东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子公司也是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
豁免私人公司
豁免私人公司是私人有限公司的一种,其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人,并且股份不可由公司持有。豁免私人公司需准备未经审计的报表,亦称会计师编辑报告,以提交年度股东大会(AGMs)及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备案。
海外公司在新加坡设立的分公司
海外公司在新加坡设立分公司,这个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延伸。在法律上分公司和总公司是一体的。总公司对分公司负有无限责任。但是在有些情况下分公司可以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项目案例。比如:建筑公司。
海外公司在新加坡设立的代表处
这是海外公司在新加坡设立的一个代表机构。代表处可以进行商业市场调研或者协调工作,但是不能从事商业活动。
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和分公司的区别
作为新加坡税务居民实体征税,可获得当地税收优惠 不适用 作为非税务居民实体征税,地方税收优惠不可用 有效期 永久直至注销 最多3年 永久直至注销 独资企业 (个体户)
这是一种适用于新加坡公民或者新加坡永久居民的商业实体。这种商业实体与个人有连带无限责任。
普通合伙
普通合伙企业必须独资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实体;即独资所有人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债务和义务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企业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必须至少有两个合伙人,一个一般合伙人,一个有限合伙人。一般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所有债务和义务承担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仅对其同意出资额范围内的债务和义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合伙
必须根据2005年新加坡有限责任合伙法,在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登记。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本质上是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是一个法人实体,具有独立于合作伙伴的法人资格。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所发生的债务和义务承担有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