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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吞六投资者逾百万元 破产妇女涉失信等七罪被控

一名破产妇女因非法提供外汇投资服务,私吞六名投资者超过100万元资金,昨天被控上法庭,面对失信和非法经营投资服务等七项控状。

警方昨天发文告指出,这名47岁妇女从2015年至2017年期间,没有获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发出的执照,就非法提供外汇杠杆交易服务(Leveraged Foreign Exchange Trading),并涉嫌向六名投资者收取超过100万元资金,说是替他们投资,结果却把钱给私吞。

根据控状,被告余格蕾丝(译音,Grace Yee)在2014年2月20日宣告破产,至今仍未脱离穷籍。

她分别在2015年3月至隔年3月的一年之间,被一家公司和四名投资者委托管理约120万元资金,然后在2017年5月底至6月,又接受另一名投资者约5万6600元资金,结果她把这些钱私吞,犯下两项刑事法典第406节条文的失信罪,罪成可被判坐牢长达七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外,她也面对两项违反证券与期货法令的控状,指她在未获金管局发出执照下进行资金管理活动,罪成可被判罚款高达15万元,或监禁长达三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的另三项控状都是触犯破产法,其中两项是未获批准就出国旅游,罪成可被罚款高达1万元,或监禁长达两年,或两者兼施。

另一项罪名则是没有告知债权人自己的破产身份,就跟对方收取2万元信贷,罪成可被判罚款1万元或监禁长达三年,或两者兼施。

警方呼吁公众不要参与不受管制的公司或人士提供的投资机会,一旦选择与他们交易,那就无法获得金管局条例提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