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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探讨助业界 适应新碳税政策

参与公共咨询者建议,不应将碳用量定价设得太高,以免对市场造成太大波动,也有参与公共咨询者担心,我国将碳用量价格定在每公吨温室气体排放量征收10元至20元的范围内价位太低,或无法推动企业做出改变。

黎远漪 报道

yuanyi@sph.com.sg

政府将探讨方案辅助业界适应将在后年实施的碳税政策,并减少新政策可能对市场带来的影响。

与此同时,政府强调,将碳用量价格定在每公吨温室气体排放量征收10元至20元的范围内,是希望能在推动业界节能减碳与维持价格竞争力两方面取得平衡。

财政部长王瑞杰今年3月发表2017财政年预算案声明时,宣布政府将从2019年起,向上游的碳排放大户如发电厂、炼油厂、半导体公司等征收碳税。根据2014年的碳排放数据,预计30到40家企业将受影响。它们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占新加坡总排放量约79%。

总理公署国家气候变化秘书处提供的资料显示,对企业而言,每公吨温室气体排放量征收10元至20元碳税,相等于原油价格上涨6.4%至12.7%。

对住户而言,这个税率则相等于电价上涨2.1%至4.3%。以住在四房式组屋单位,每月电费72元左右的家庭来说,每月电价相等于上涨1.70元至3.30元。

秘书处在王瑞杰做出征收碳税相关宣布后,已在在今年3月至5月间,通过小组讨论和网络咨询等方式展开公共咨询,并在日前将咨询内容和讨论结果集成报告,发表在秘书处官方网站上。

有参与公共咨询者建议,不应将碳用量定价设得太高,以免对市场造成太大波动,他们建议采纳阶段性调税方案,即每隔五年逐步调高碳税。

对此,秘书处在报告中指出,为减少对市场带来的影响,同时辅助企业适应这项新措施,政府将探讨各种可辅助业界的方案,例如提供援助鼓励业者提升能源效率。

因了解到稳定的碳税价格有助减少企业面对的不确定性,政府未来若有意调整碳税价格时,也会将碳税减排有效性、科技发展、国际趋势、经济条件等因素考虑在内。

全球至今有47个国家和地区实施或正在为碳用量定价。这些国家地区的碳用量定价介于每公吨温室气体排放量征收1美元(约1.36新元)至140美元(约191新元)。

其中,法国、英国等征收超过35元的碳税,一些国家如瑞典的碳税率更高达187元。

有鉴于此,也有参与公共咨询者担心,我国定下的10元至20元价位太低,或无法推动企业做出改变。

秘书处在报告中解释,我国所设的碳用量定价是希望能在推动业界节能减碳和维持价格竞争力方面取得平衡。

当局也举例欧盟、韩国等所采纳的另一种碳用量定价方式,即成立排放交易体系(emissions trading scheme)的碳用量定价,与我国的碳税定价范围相仿。

欧盟2016年的碳用量定价为每公吨温室气体排放量征收5.90元至12.60元;韩国的则为13.20元至23.60元。

参与公共咨询者之前也建议,政府可善用碳税收为受影响的企业提供过渡津贴、斥资强化提升能源效率的措施,及进一步推动再生能源等。

秘书处在报告中指出,政府会探讨善用税收进一步资助气候变化相关政策的可能性,这包括提供津贴辅助领域提升能源效率、支持各种再生能源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