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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人开空壳公司申请工作准证 男子判坐五年牢兼罚款

中年汉自编自导自演,通过同伙找人来当两家空壳公司的董事,代46名客工申请工作准证,前天被判坐牢五年和罚款14万4000元。

为46中国客工申请工作准证

周新日(51岁)在2013年5月至8月,指示同伙卓锦宝(译音,44岁)聘请两名男子分别当两家空壳公司的董事,然后以后者的名义,在同年8月至11月为46名中国客工申请工作准证。虽然他否认有罪并辩称只是一名司机,可是已认罪的卓锦宝与至少另外三名控方证人,都指证周新日是幕后主使。

周新日前天被判46项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的罪名成立后,同意其他四项控状交由国家法院下判时一并考虑,结果入狱五年和罚款14万4000元。他表明要上诉,获准以3万元保释出外,处理个人事务和申请上诉。

挂名董事若被捕有一笔“代罪羔羊费”

卓锦宝于14天的审讯中作证时把矛头指向周新日说,后者提议为两家空壳公司All Rounder Builders和NCK建筑物色两名董事。

卓锦宝称,周新日要他转述给愿意当挂名董事的人知道,他们每人每月可得约1000元薪水、每份准证申请则有500元至1000元进账,以及一笔2万元至2万5000元作为万一被捕的代罪羔羊费。

此外,为准证申请准备文件的女职员也指证周新日,称她是按照他的吩咐行事,包括在有关表格上填写挂名董事的名字和职衔等资料。

周新日却辩称,他只是一名受女代理雇用的司机,并不是幕后老板。

前天,他被判罪名成立前,通过华语通译员说:“她(主控官)把我当成大骗子,我不是。我在法庭讲事实,我是无辜的。”

然而,王蕙敏法官驳回周新日的辩词,并指卓锦宝、女职员以及两名挂名董事的证词一致。

法官告诉周新日说:“你的辩词充满谎言、前后不一致,以及难以让人置信的巧合。毫无疑问,你是这些罪行的幕后主使。”

主控官促法官判周新日坐牢五六年及罚款14万2000元。她说,这个破产者的勾当导致46名中国籍客工以为合法受聘,来到新加坡才发现没有工作,得自己找工作和住宿。“他从一开始就打算剥削这些员工。”

法官同意控方对刑罚的陈词。她说:“被告对客工所做的应受斥责,必须对他施加能遏制罪行并足够严厉的刑罚。”

卓锦宝去年认罪后,被判入狱三年四个月和罚款1万5000元。控方在此案完结后,会决定对女职员及两名挂名董事采取什么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