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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陈文仁:不为增减规章条例 设新交所监管公司 旨在“有意义”地监管市场

新加坡交易所监管公司的设立并不在于增添或减少规章条例,而是旨在有意义的监管,对所有市场参与者皆有意义,并产生有意义的结果。

新交监管公司(SGX RegCo)总裁陈文仁日前在“2017年汤森路透亚细安管制峰会”(Thomson Reuters ASEAN Regulatory Summit 2017)演讲时提醒,过度管制导致优秀公司不来上市,或使投资者转到不受管制领域投资的结果。

他说:“如果目的是要施行更多规章条例,我可以向你保证不必特地设立一家子公司来负责,因为增加新规章条例是没什么不寻常的。要撤除规章条例才是困难的。”

针对监管要“对所有市场参与者有意义”,陈文仁指出,谈到资本市场管制,人们总会倾向聚焦于投资者保护。不过,他提醒不能忽视资本市场存在的原因,是要帮助公司增长、刺激经济、创造更多工作,以及让投资者参与这个增长。

因此,管制者在这两方面须取得平衡。两级投票制股份结构(dual-class shares)就是一例,决策者因此必须知道各方的看法。此外,管制者必须更开放和透明。

至于管制要能“产生有意义的结果”,他以确保挂牌公司素质为例指出,除了制定高上市门槛,也得规定安排公司上市的专业服务商必须做“尽责调查”,确保公司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另一方面,如果某个做法太过“钝”,则监管者会愿意调整,例如新交所的“小心交易”警惕,从自动发出改为在能包括更多有用资料后才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