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高庭今早(10月6日)很热闹。
据说凌晨5点钟就有人开始在高庭外排队,因为今天是博客梁实轩被指诽谤李显龙总理案的四天审讯的第一天。大家都想入庭旁听,亲眼目睹李显龙总理在庭上与梁实轩代表律师林鼎展开唇枪舌剑。
综合各媒体今天对第一天审讯的报道,三小时的审讯似乎没有出现看倌们期待的火花四射的交锋,倒是出现了一些有意思的问与答。
事件回顾
2018年11月7日,梁实轩在面簿转载马来西亚社交新闻网站“The Coverage”有关李总理成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一马公司)案主要调查对象的不实报道。同月,梁实轩被李总理起诉诽谤并索取赔偿。
辩方论点:The Coverage当时是转载时政网站States Times Review(简称STR)的不实消息。梁实轩又转发了The Coverage的报道,为何李总理不起诉The Coverage或STR?
想了解事件细节的蚁粉可点击红蚂蚁这篇文章回顾。
主要人物
诉方:新加坡总理李显龙(68岁)
辩方:财务顾问兼博客梁实轩(66岁)。他是新加坡金融服务专业人员协会前主席,2011年曾被列为时政网站“网络公民”(The Online Citizen)的负责人之一
诉方律师:高级律师文达星。他是新加坡首批高级律师,曾在多起案件中代表李显龙总理
辩方律师:林鼎。他是反对党人民之声的秘书长,10月2日曾因涉嫌失信前委托人的赔偿金,拒绝接受警方调查被捕。当天获梁实轩保释
审案法官:高庭法官艾迪阿都拉(Aedit Abdullah)
诉方与辩方的战略
现阶段的审讯是审理梁实轩转发文章的行为是否构成诽谤?
若定性为诽谤,那高庭就会在下个阶段审讯里,审理梁实轩必须支付的赔偿金额。
李显龙总理今早约9时40分抵达高等法院,10点准时开审,虽然诉辩双方律师并未在庭上念出开庭陈词,不过媒体发现,文达星在陈词中指出,一马公司(1MDB)已成为“贪污和犯罪活动的一个代名词”。
The Coverage的文章用了李显龙总理和马国前首相纳吉的照片,显示“两人关系密切舒适”,内容又指李总理成为一马案主要调查对象,一般读者看了就理所当然理解为李总理涉嫌一马公司的犯罪活动。
而梁实轩在面簿上转载这篇文章,就等于指李显龙有份涉及一马公司的犯罪活动,甚至滥用自己当总理的权力,协助纳吉洗黑钱。
文达星说梁实轩的面簿贴文与转载的文章,都充满针对李显龙总理的“煽动性指控”。
“贴文与文章显然经过设计,通过引人注目的标题与照片,引起大量读者关注总理的诚信与人品。”
林鼎:为何坚持起诉梁实轩,而且只起诉梁实轩一人?
文达星在庭上只花了很短时间盘问梁实轩,接着就轮到林鼎盘问李显龙总理。
林鼎在盘问时反复围绕以下两个论点提问。
- 李显龙总理为何只选择起诉梁实轩,而不是千千万万名分享了同一篇诽谤文章的人?
- 政府花了很大力气来辟谣(包括新加坡驻马来西亚最高专员公署、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和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都先后发表声明澄清不实指控,律政部长兼内政部长尚穆根也在2018年11月发言澄清),这难道还不够吗?梁实轩也删除了贴文,媒体也做了大量澄清报道,很多新加坡人看了报道也知道指控是不实的,为何还要坚持起诉梁实轩?
林鼎认为,这场官司不像是一个“真实的诽谤指控”,更像是试图在维护政府的诚信。
李总理:这是很严重的指控
李显龙答说:
“法官大人,当一个指控是针对身为总理的我,而且这个案件是一个严重的指控,政府就必须严肃对待。我也必须严肃对待,不只是因为我身为一名总理,领导着政府,也因为我,李显龙刚好也是一名总理,需要维护我个人的名誉与诚信。”
当林鼎拿出那篇有尚穆根说政府有责任采取行动的报道时,李总理说:
“法官大人,尚穆根说‘政府有责任采取行动’,不等同于尚穆根说‘总理不能亲自采取行动’,但林先生(林鼎)却似乎在作此暗示。”
林鼎于是换个问法,指STR网站主编陈智祥曾邀李总理到澳大利亚法庭起诉他,他想知道李总理是否会考虑起诉陈智祥和STR?
总理答说,梁实轩的贴文严重打击新加坡政府和他作为总理的诚信。而诚实正是一个政府领导国家与服务人民所需的要素。无论是政府或总理个人,都必须全力维护自身诚信。为此,总理在与律师商讨后,决定发起诽谤诉讼,反击不实的诽谤性言论。
“正直与诚实是我们守护的重要素质、原则与价值,也给了我们根基拥有道德权利来治理新加坡和服务新加坡人。对此作出攻击,恰恰是在根本上攻击新加坡政府的核心基础、攻击政府的地位、名誉和合法性。”
显然林鼎对这个答复并不满意,反复问李总理为何不起诉陈智祥和STR。对此,文达星在庭上反复提出抗议,指总理与律师的讨论属于保密内容,总理不必回答,结果引来林鼎取笑文达星在“娇惯宠坏”(mollycoddle)总理。
法官终于阻止林鼎再问下去。
林鼎:总理是否公私不分?
15分钟中场休息后,林鼎转换角度,问李显龙总理是否公私不分,想“同时骑两匹马”,同时以政府领导人和公民的身份来采取行动。对此总理答说:
“我不接受这种说法。身为总理,我必须为政府的运作负责,确保它能维护自己的信誉。与此同时,我私下也是一名公民,我必须维护我的信誉与诚信,我有责任这么做。”
林鼎继续问,这双重身份是否有冲突。总理答说:没有,因为他和政府必须分开洗清各自的名声。
这时林鼎又追问,那总理是否有让政府机构提供对此案件有利的信息,结果被法官责骂滥用司法程序,指他的盘问已偏离审讯范围。
林鼎于是问总理如何得知有这样一篇具冒犯性的文章在网上流传,为何成千上万人转发分享,总理偏偏起诉梁实轩一人?
总理答说:
“这是一个公开的贴文,引起了热议……大家都在扫网追踪发生什么事。于是我就注意到了。”
总理还补充说,自己每天经常会上面簿,虽然他没有亲眼看到贴文,却有人指给他看,但他不记得是谁了。当他看到很多人分享贴文时,就与律师讨论,然后决定起诉梁实轩。
林鼎听了趁机“酸”总理说:
“这么重要的事情,重要都你都选择起诉,你现在却在庭上说你不记得是谁指给你看的?”
林鼎接着问总理为何会允许始作俑者——STR和The Coverage“逍遥法外”?总理答说:鞭长莫及。
诉方坚持起诉梁实轩的几大原因
综合诉方与李显龙总理的答复,之所以起诉梁实轩,除了以上原因,还有以下这些因素:
- 梁实轩删掉贴文只是为了自保,但该文章已经对李显龙总理和新加坡的名誉造成损害,会让人质疑总理治理国家的能力。梁实轩其实并不相信他所转载的报道是假新闻,想必还有其他国人也持相同看法。
- 梁实轩自2018年12月5日接到索赔状后,就一直不断引起国人对这起案件的关注。2019年1月6日,梁实轩接受了香港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的视讯访问,然后又在1月10日于个人面簿发贴文要求网民捐款。2019年9月4日,梁实轩付费买广告,宣传他反诉总理的一篇报道。
- 梁实轩没有确认报道的真实性就直接转载,行为过于鲁莽和带有恶意。
- 梁实轩非但不肯正式道歉,还展开“公共运动”(public campaign)来博取同情和支持,让读者以为他在道歉后依旧被起诉。
- 李显龙总理认为,任何人都可以批评总理和他的政策,但没有人有权利诽谤。
林鼎辩说,梁实轩不断接受访问引起国人对这起案件的关注,是因为他在伸冤叫屈。
“如果一个人觉得自己因分享了一篇文章,被不公平攻击和起诉,他为自己伸冤叫屈也会被视为在搞宣传博眼球吗?”
总理答说:
“我想有一个法律途径可以解决,正确的方法就是在法庭里洗清冤屈。若在等待法庭审讯时,用这种方式……来极度宣传……只能让我得出一个结论,他根本没有悔意,不认为自己有错。”
“你会觉得政府发表声明就能洗清我个人的名誉,是因为我有会起诉那些错误诋毁我的人的名声。不是因为正义。不经常这么做。只是有必要时才做。因此,当一个严重的事件冒出来时,损毁了我的名誉,我就必须采取行动。要不然,大家会问,每当严重又不实的指控出现时,他总会采取行动。这个案件这么严重,他为何不采取行动?”
第一天就“佳句连篇”,估计接下来三天的审讯应该也会很有看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