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茂桥市镇会前总经理黄志明(58岁)因涉嫌受贿而被判坐牢27个月,及罚款2万3398元。
向黄志明行贿的谢成兰(62岁)被判监禁21个月,其担任董事的两家建筑承包公司19-NS2和19-ANC则各罚款7万5000元。
法官下判时指出,曾经身为市镇会总经理的黄志明知晓市镇会的行为守则,却没有为属下树立好榜样:
“他向贪腐屈服,犯下了弥天大错而失去人心。现在他必须面对后果。”
法官同意控方的看法,认为市镇会全权掌握了庞大的资源,且和大部份新加坡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市镇会的管理人员和相关职员必须保持绝对的廉洁。
但也念在黄志明是初犯,因此做出上述裁决。
黄志明在案发时受雇于新工产业管理服务公司(CPG Facilities Management),该公司当时是宏茂桥市镇会的管理代理公司,他在2013年至2016年9月期间担任该市镇会的总经理。
贿赂招式:低价卖车、送钱给情妇、花天酒地
综合《海峡时报》及亚洲新闻台报道,黄志明前后一共收取超过8万6000元的贿赂。黄志明和谢成兰已在今年3月认罪。
判词指出,黄志明接受谢成兰的贿赂后,以市镇会总经理的职务影响采购程序,包括下令市镇会职员更改竞标评分项目,使谢成兰的公司得利。
谢成兰贿赂黄志明的手段,包括以折扣价出售车子、汇钱给后者的情妇、带后者花天酒地等:
- 以折扣超过1万3500元的价格把一台丰田轿车(Toyota Corolla Altis)卖给黄志明,该轿车原本由19-ANC持有。
- 给黄志明在挂花场认识的中国情妇许红梅汇了2万7800元。
- 带黄志明到KTV和SPA等不同娱乐场所花天酒地,前后花了3万4000元。
此外,谢成兰也为黄志明提供一条免费电话线,并协助黄志明的儿媳妇找到工作,这两项贿赂涉及的金额超过1万700元。
谢成兰公司因黄志明“偏爱”自动列入公开报价名单
谢成兰在2014至2016年间对黄志明行贿。后者收贿后自认“有责任”帮助谢成兰的公司,于是开始在谢成兰公司宏茂桥市镇会的商业合约。
谢成兰的两间公司在2015年开始,获得比前一年更多的项目。其中19-ANC在2016年就通过公开报价(Invitations to Quote)获得总值12万1000元的项目,比2014年的9800元高出许多。
公开报价指的是费用不超过7万元,无需招标的项目。黄志明承认自己对下属施加影响力,使他们将19-ANC列入公开报价的名单内。法庭文件指出:
“基于他的影响力,除非19-ANC无法提供相关工程,否则合约部门的职员会自动将19-ANC纳入,因为据他们所知,19-ANC受到黄志明的‘偏爱’。”
干涉竞标过程使谢成兰公司得利
此外,黄志明也通过更改竞标的评分标准协助谢成兰公司在竞标过程中脱颖而出。
其中,在2016年的一项环保烧金炉工程竞标中,19-ANC的出价并非最低,宏茂桥市镇会的合约经理原本建议把项目合约颁给另一家公司。
黄志明却要求其下属将竞标的评分准则集中在环保环节,因为他已经事先知道19-ANC使用的烧金炉是最环保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19-ANC的评分获得提高,原本领先的公司评分则被调降。
他也进一步拒绝其他竞标公司制作符合市镇会要求的烧金炉模型,在这样的情况下其他竞标者显然无法和受到黄志明“偏爱”的19-ANC公平竞争。
黄志明也通过强调谢成兰公司竞争对手的不良纪录来干涉竞标程序,使谢成兰的公司得利,
在2014年至2016年间,谢成兰担任董事的两家公司19-ANC和19-NS2一共获得了宏茂桥市镇会总值987万4650元的工程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