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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双重课税| 申请新加坡税务居留证(COR)服务

目前,新加坡有广泛的税收协定格局,这使得新加坡成为亚洲内最吸引外资的地方。此外,在新加坡,新设立的豁免私人有限公司的首30万元利润,税率仅5.66%。而且,还有各种各样的政府补助和资金援助,以协助企业在新加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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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避免双重课税协定(DTA)?

避免双重课税协定(DTA)是新加坡与另一个国家签署的协议,旨在避免一国居民在他国赚取的收入受到双重征税。“协议国”是指与新加坡签署DTA的国家。

DTA阐明了新加坡与协议伙伴之间因两国跨境经济活动产生的不同类型收入的征税权。它还为某些类型的收入提供减税或豁免税务。

只有新加坡和协议国的税务居民,才能享有DTA的好处。

 

如果您是新加坡税务居民

当您从协议国赚取收入时,您可能需在该国课税。不过,您可能希望享有DTA的好处,即新加坡税务居民在该国能享有降低税率或免税的福利。

要享受这项福利,您需要向外国税务机关提交新加坡居住者证明(COR),以证明您是新加坡税务居民。

 

什么是居住证?

“居住者证明”(COR) (看样品COR) 是一封信函,以证明该公司是新加坡的税务居民,以根据“避免双重课税协定”(DTA),要求获得相关福利。

如果公司的业务营运和管理是在新加坡进行,那么,该公司则属于新加坡税务居民。新加坡税收居民公司可以享有新加坡与其他协定国所达成的DTAs权益。

 

滥用“居住者证明”(COR)

可惜有些公司滥用我们的税收协定福利,导致如今新加坡税务局(IRAS)在给予企业税收居留身份时更严格。

 

公司的税务居民身份

在新加坡,公司的税收状况,取决于其业务的“控制和管理”的所在地。如果是在新加坡进行,那么这家公司则属于新加坡税务居民。

“控制和管理”是指做出策略和决策,例如公司政策和策略。“控制和管理”的含义,源自普通法的原则,即控制公司事务的指挥单位,通常是指战略管理和决策单位(董事会就是制定公司业务的基础政策者)。“控制和管理”的显著项目,包括公司的权力、融资权力、核准账目、任命谁来管理公司日常运营、宣布派息、决定合并/并购事宜,并有权掌控公司银行账户。

一家公司在哪里进行“控制和管理”是实际的问题。通常,公司举行董事会会议的地点(在此作出种种战略决策),就是确定“控制和管理行”所在地的关键因素。

请注意,“控制和管理”评估,应以董事会会议为准,而不是以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很常被被误会为董事会会议。事实上,年度股东大会是强制性的股东常年大会,并是董事间的会议。在股东大会上,股东们可根据所呈报的财政报告,对公司财务状况提出疑问。

如果公司是通过电话会议/视频会议进行董事会会议,那么公司的税收居民地,将根据大多数董事的所在地点来作考量。

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的税务事项一般上相同。但是,居民公司可以享有非居民所无法享有的一些好处,包括:

– 有权享受新加坡与协议国所达成的“避免双重课税协定”(DTA)所带来的好处。
– 根据“所得税法”第13(8)条文,外国来源股息、外国分公司利润和外购服务收入,皆可以享有豁免税务。
– 新设立的公司可以享有豁免税务计划。

为了要成为新加坡税务居民,建议在新加坡举行其董事会会议,以表明公司的“控制和管理”所涉及的关键决定,是在新加坡进行的 – 这应该不是一个问题,因为作为亚太区的中心,新加坡有优良地势,是举办董事会的便利场所。为了进一步支援公司成为新加坡税务居民,公司的账簿和记录所在位置也很重要。因此,公司的营运获得或实际营运地,则不一定代表就是那个地方的税务居民。

一般来说,外国公司在新加坡的分行,并不被视为是新加坡税务居民,因为“控制和管理”属于其海外母公司。

 

向新加坡税务局(IRAS)申请居住者证明是否很困难?

如果不符合必要条件,证明是本国或条约国当局的税务居民,就可能难以从税务局获得。非新加坡实体所拥有的投资控股公司,拥有被动收入来源,或只接受外国收入,可能难以从税务局获得此认证。它还必须证明在新加坡设立业务的理由,或其“控制和管理”确实在新加坡进行。

 

税务居民身份以及呈报所得税

当在新加坡准备年度所得税,必须考虑上述所有因素和其他附带问题,以确实公司的“控制和管理”是如何以及在何处行使时,况且,公司的新加坡税务居民身份可能只持有为期一年。因此,新加坡公司必须提供具体证据,以证明其“控制和管理”是于该年在新加坡进行,以使税收居民身份成立。

 

谁可以申请居住者证明(COR)?

  • 只有您的公司是新加坡的税务居民,才可以申请。该申请是回溯年度评估(YA),本年度或下一个年度。

  • 收入汇入或将会汇入新加坡。

  • 不适用于:

    • 在新加坡存有其他关联公司(税务居民或商业活动);或

    • 获得新加坡关联公司的支援或行政服务;或

    • 在新加坡有至少1名董事担任行政职位,并且不是提名董事;或

    • 在新加坡至少拥有1名要员(如首席执行员、首席财务员,首席运营员)。

    • 提名公司(Nominee company),不属于协定国的所得收入的实益拥有人。代名公司是为代表股份受益所有人持股而成立的公司。

    • 外资企业*,投资控股公司,收入来源纯粹是被动收入,或仅从外国获得收入。但是,如果这样的公司可以提供在新加坡设立办事处的理由,并提供证据证明其“控制和管理”是在新加坡进行,则可以获得居住者证明。税务局会特别考虑以下因素:a)董事会会议在新加坡举行,即便该公司是投资控股公司,所做决议只是日常事务。

    • 不是在新加坡注册的公司,或非新加坡注册公司的新加坡分行,其“控制与管理”基本上归属于海外母公司。但是,如果税务局确信该公司的“控制和管理”确实在新加坡行使,并且有理由说明公司为何不在新加坡注册成立,也是可发出居住者证明。

  • 税务局保留要求公司提供更多资料的权力。

* 外资企业是指外资公司/外国股东持股50%以上的公司。

 

如何申请居住者证明(COR)?

CLB外服可以帮助您申请COR。处理时间约为7至14个工作日。我们收取的申请费是$ 300(含消费税是 $321)。

 

申请居住者证明(COR)的步骤

  1. 请发送电邮给我们以获以下资料

  • 公司名称

  • 确认公司不是纯粹只有被动收入来源的投资控股公司

  • 公司确认不是提名公司。

  • 公司是否只收取外国来源的收入

  • 确认公司没有处于休眠状态

  • 协议国名称(请注意,只有在与新加坡签订条约的情况下,COR才会获得批准;点击以查看完整资料 条约清单)

  • 收入的性质:{顾问费、股息、运输费、利息、管理费、其他,专家费用、服务费、技术费}(请选择上述其中一项)

  • 收入数额(如果无法确定汇入新加坡的收入数额,请提供预计收入数目)。

  • 支付收入者的姓名(外国公司/人名)

  • 汇款收入的日期

  • 需要证明书的年份(本年度或去年)

  • 收入是否已汇到新加坡?如果是,请提供汇款日期;如果没有,请提供预期的汇款日期。

  • 请确认公司全年的“控制和管理”已经/将在新加坡进行。

  • 请确认此申请是为了根据“避免双重课税协定”而要求享受利益。

  • 请确认该公司是该笔收入的受益者。

发票与付款

准备申请表,并发送于您批准。请签名,扫描后传回让我们处理。

将申请提交给新加坡税务局

在7至14天内收到居住者证明(COR)。

请注意,您不需要在同一国家/地区申请另一张居住者证明以作为类似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