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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改革之住房公积金制度变革(一)

住房公积金是社会公共福利系统中的阶段性产物,它在特定的时代和历史背景之下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与价值,迄今为止,仍然作为企业价值的衡量标准之一。然而近年来,很多知名企业家比如董明珠等人均认为这个制度应该可以取消了,她认为,企业自己给员工配备了住房,又何需缴纳住房公积金呢?而事实又是真的如此吗?下面我们来结合企业年金进行分析,首先小编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取消是历史的趋势,只是时间的问题罢了。

先从住房公积金的来源说起,全世界国家中有这个制度的只有中国和新加坡这两个国家,而新加坡设立这个制度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第一,这个城市型国家人口仅仅只有560w人。并且80%以上都住在政府的公屋之中。只有20%的人会有商品房的选择;第二,它的住房公积金与养老、医疗相通,包含普通、特别、保健储蓄账户,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动创建退休账;第三,三个账户的相通便利了公民自身对于医疗和养老的需求,即使不住商品房也可以用做其他。话题回到中国,1990年,上海为了改善当地极其拥挤的住房条件,开始考虑设立公积金政策,通过个人出一些,企业出一些,形成城市公积金,以公积金贷款支持一些企业集资建房、集资公助,由此既改善了职工的住房条件,也带来了上海房地产市场地位激活。1994年之后,中国房地产开发商涌现。95年之后,商业银行开始出现供抵押贷款业务,发展到如今,截止2018年年底,中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达25.75w亿元。公积金贷款余额仅4.98w亿元,不难看出,公积金贷款在整个贷款量中真的只是杯水车薪,这是公积金实行到现在为止的问题之一;保持增值的机制不到位导致收益率极其低,再扣除了公积金中心运行的成本,实际上是负利息资产,这是问题之二;公积金历年缴存的14.6w亿元在丧失了资本市场长期资本的配置功能之后,正在倒逼着我们寻找更有效的路径,去替代“公积金循环”制度。

现在企业中出现了所谓的金手铐“企业年金”,其实不然,换个角度想。如果能用企业年金代替公积金制度,也许可行。

第一,公积金变年金,公民已经缴存的公积金收益不会减少。只会增加。将已经缴存的14.6w亿全部放在公民补充养老的年金中,在公民退休时全部划为个人所有,这和公积金账户的钱也是一样的。再算算它的保值增值,年金不同于公积金的地方就在于,它是可以进入资本市场的,那么就可以产生更好的收益,按照人社部2013年出台的《关于扩大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规定,年金可以投资股票、偏股型基金等高风险收益产品,最高比例不超过30%,年金整体收益在5%-6%,老美甚至到了7%左右,相比较公积金而已,是按照国家一年期的存款利率给付的,这个对比,还要扣除各地的公积金中心的运行成本,总不能让那些公务员只干活不拿钱吧,仅仅只有1.5%,所以这样算来,如果我有20w的公积金还有10年退休,在公积金账户退休的时候,按照1.5%的复利利率,也就23w吧,年金的话,却能到35w元。

第二,有人会说,改革了公积金制度,那些已经公积金贷款的人咋办,没有贷款的人又咋办,毕竟3.25%的贷款利率和商业银行的5.88%可还是差很多呢!首先说已经贷款的同志,老人老办法,保持公积金贷款现状,按照合同贷款年限还钱,第二个选择就是给予一定的优惠,转化为商业贷款。这两种选择,原因在于。商业银行顶替公积金贷款,居民受益可能更多,20w的公积金贷款转为银行贷款,利率是更高了,但是顶替出来的20w投入年金中,年金的收益在6%-7%,这个账肯定好算吧。

公积金在变为年金之后,第一,有助于增强职工应对养老问题的能力;第二,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是建立高质量金融体系的重要举措;

综上所述,公积金制度转化为年金制度将可能是历史的必然趋势,这既不会损害每一个职工的利益,也不会给国家的资本市场带来压力,相反更能让大家的福利有了可靠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