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外养鱼屋主上诉失败 淡滨尼组屋鱼缸必须拆除

在住家门前梯级设置鱼缸养鲤鱼的淡滨尼组屋居民上诉失败,必须拆除鱼缸。建屋发展局表示,组屋外的阶梯属于公共设施,在那里筑起鱼缸触犯市镇理事会条例。屋主将遵照指示拆除鱼缸,但希望当局能开辟新的社区空间供居民继续赏鱼。

去年8月,一名网友将这个位于淡滨尼41街第415座组屋一楼单位外的鱼缸视频放上网,引起关注。

屋主陈先生七年前开始在住家外养鱼,三四年前在门前的梯级设置鱼缸。

屋主透露每天平均会有约十人来到这里,男女老少都有。他认为这是一个促进社区凝聚力的好方式,如今必须拆除鱼缸,他感到难过和失望。

“没有鱼儿之后我会难过,我们不能和鱼儿玩了。”

建屋局受询时表示,已仔细考虑屋主的上诉,最终决定鱼缸不能被保留。除了安全考量,建屋局表示单位外的阶梯属于公共设施,而屋主本身也承认这点。

当局指出,在公共空间建造未经授权的装置触犯市镇理事会条例。

淡滨尼市镇理事会副主席马炎庆表示:“那么建屋局其实最近也跟市镇会接洽说,是否我们可以考虑设立一个社区鱼缸或者社区鱼池。那么我们会跟居民讨论,看看他的意向如何,如果他有这个意思把他这个鲤鱼捐出来。”

屋主对此表示只要有妥善的安排,他不介意捐出鲤鱼,甚至愿意管理社区鱼池。

建屋局早前表示,将住家门前的梯级改造成鱼缸可能构成伤亡风险,例如鱼缸受到撞击时会破碎,孩童可能在没人监督的情况下爬入或跌入没盖的鱼缸,以及电源插座和电缆装置可能受天气因素影响。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