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通说
“双重国籍”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梦想……
在新加坡奋斗的小伙伴们,大家都对“身份问题”格外关注!毕竟在新加坡拿着不同的工作准证和拿着绿卡(PR)身份,或者直接换成新加坡公民,在日常生活或者工作、孩子上学、买房、医疗等事情上差别很大!
不过很明显的是,万事通身边的朋友们往往在拿到绿卡身份的时候,都是由衷的高兴!但是当从绿卡迈向公民这一步却五味杂陈、百感交集!
▵通心粉的朋友圈截图
▵通心粉的朋友圈截图
因为想要拿新加坡国籍的条件就是先要放弃中国国籍,大家都知道中国是不承认“双重国籍”,中国国籍法第三条,中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意思就是,如果一个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国不承认他的外国国籍,只承认他具有中国国籍。
不过,根据国籍法第九条,中国公民自愿加入外国国籍自动失去中国国籍,还有第八条,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能保留外国国籍。因此一个成年人是不可能在合法的情况拥有中国国籍和其他国家的国籍。
其实中国并不是从古至今就不承认双国籍的,中国不承认双国籍是有历史渊源的!
中国不承认双国籍的始末
其实在新中国的历史上“双重国籍”的解决是新中国以侨务促外交的一个大手笔。
落叶归根还是落地生根
华侨“双重国籍”问题是近代以来才产生的。随着移民海外的华人越来越多,保护海外侨民的合法利益成为当年清政府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1907年荷兰殖民者勒令荷属印度尼西亚华侨全体改入殖民地籍,为了护侨,清政府在1909年对抗性地通过了《大清国籍条例》。当时荷兰殖民者奉行出生地原则,即以个人的出生地点来确定国籍,而清政府则奉行血统主义,即以亲子关系来确定国籍,承认“双重国籍”。
后来,民国政府继承了清政府的相关规定,1912年和1929年的《中国国籍法》均承认“双重国籍”。
1946年,印尼政府颁布《公民法和居住法》,沿袭了荷兰的原则。3年后,印尼开始实行《印尼联邦共和国关于国籍问题之规定》,按照这一规定,两年内不声明脱离中国籍的华侨,即“被动地”成为印尼公民。1950年颁布的印尼《宪法》重申了这一“被动制”原则的合法性。其他新独立的南亚次大陆的民族国家也多是奉行此原则。于是,“落叶归根”还是“落地生根”,成为困扰许多华侨的一个问题。
华侨忠诚成东南亚国家心结
提起华侨,大多数人第一反应就是旅居东南亚的华侨。的确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东南亚的华侨有1000万之多,且80%是二代或三代华侨。这些华侨在东南亚多数从事商业,往往财大势雄。甚至控制着所在国家的经济命脉。作为刚刚摆脱殖民统治的民族国家,基于民族情绪,很多东南亚国家很难接受华侨的模糊身份。当时有人说华侨“有利的时候是本国人,无利的时候就是中国人”,既表明了一种情绪,也是“双重国籍”带来的困扰。
华侨忠诚问题因此成为一些东南亚国家的心结,那个时期发生的封闭华侨报馆、社团、学校等反华、排华运动,与此不无关系。
建农场安置归国难侨
在当时对于华侨归国,新中国采取积极态度,并主动斡旋接回遭迫害的难民。为安置他们,中国政府还拨出专款,在海南、广东等地建设国营华侨农场,从而开启了新中国华侨农场建设的一幕。
当时的新中国迈入一个和平建设期。但西方国家千方百计孤立中国,华侨“双重国籍”问题成为它们挑拨中国和东南亚邻国关系的手段之一。在这种情形下,中国决定先解决印尼华侨的“双重国籍”问题。
中国放弃“双重国籍”
1954年,印尼即将举行大选,华侨的国籍问题成为其考量的重要问题。当时苏加诺委托尼赫鲁向毛主席问候,其中就涉及华侨“双重国籍”问题。毛主席间接回答说,华侨问题“应该适当地解决,免得有些国家说我们要利用华侨捣乱。如果华侨保持侨民身份,他们就不应该参加所在国的政治活动;如果取得了所在国的国籍,那么就应该按该国的法律办事。”
解决华侨国籍的另一个推力是亚非会议。会议期间,周总理以外长身份与印尼外长签订了解决华侨国籍问题的条约,根据这一条约,海外华侨在一人一国籍的原则下,自愿选籍。
签约之后,周总理对华侨团体解释说,“不论从我们国家的对外政策上,还是消除误会、解除怀疑、改善我们两国的关系上,都须解决这个问题”。
不要试图保留“双国籍”
很多历经千辛万苦拿到新加坡的国籍的小伙伴发现,拿到了号称“全球第一”的新加坡护照,去世界各地都更方便了,但是唯独回国更难了。作为外籍人士回国如果超过一定的时间就必须要申请签证。而且很多作为中国公民的福利待遇也都没有了。
因此,就有一些入了新加坡籍的华人在明知中国政府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情况下,依然抱着侥幸心理试图保留自己的中国护照。殊不知,这样的行为会给自己带来严重的后果!
前段时间,中国驻英国大使馆发出了特别提醒,部分已加入外国国籍并且持有中国签证的申请人涉嫌骗取中国护照。
▵中国驻英国大使馆发文截图
大使馆表示,大使馆已遵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第九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对违反上述规定,非法获取中国护照的申请人,中国驻英使领馆将对有关证件进行注销或宣布作废处理,有关人员将被拒签或拒绝入境。
因此万事通要提醒大家,如果你已经取得新加坡或和其他国家国籍,一定不要试图保留中国护照,一旦被查到以后被拒签或者拒绝入境就麻烦了。
其实,随着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犯罪事件越来越多,中国海关针对外籍人士出台了很多新政策。
为了更加方便地对中国境内的人口进行管理和审查,中国海关将会留存入境的外籍人士的指纹、虹膜、面相等人体特有的生物识别信息,并据此来对照是否为特征人。目前,中国各大海关已经全面实行这一政策,中国海关未来的检查会越来越严格。所有年龄介于14岁至70岁的外籍人士都在审查范围之内,也包括入了外国籍的华人。这项规定也被认为是“严打双重国籍”的风向标。
如果有外籍华人在入境的时候被查出“双重国籍”,会有大麻烦。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已经入外国籍的华人必须立即将自己的中国户籍注销。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也曾发文提醒加入外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办理注销户籍。
▵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发文截图
大使馆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及户籍管理等有关规定,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已合法取得或加入外国国籍且依法不再具有中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不应再持用中国护照,也不应保留其原国内常住户口。凡已合法取得或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应尽快在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注销户籍手续。”
因为在中国办理身份证的时候,指纹信息会在公安部门有存档。在回国按指纹进行比对时,加入外籍的人士很容易就能被发现户籍是否已经注销。
在入籍新加坡之后,为了回国方便,以及在享受其他国家的优惠政策的同时,依然可以在国内居住发展,享受国内的创业、买房、教育、养老等方面的福利政策,而保留了自己的中国户籍的小伙伴们可要注意啦。凡已合法取得或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一定要记得尽快在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注销户籍手续。
如何取消中国国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为加入新加坡国籍而要求退还中国护照的中国公民,可到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办理退照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认定具有中国国籍,同时因出生地国籍法或第三国(如外籍父亲或母亲所属国)国籍法又具有他国国籍,造成事实上存在“国籍冲突”的人员,不适用于此项公证。
如需退出中国国籍,应办理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手续,由国内公安部门审批。
【所需材料】:
1、如实逐项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1份,(可在大使馆网站下载)。
2、如实逐项填写《退还中国护照申请书》1份(大使馆提供)。
3、中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如申请人已经取得新加坡护照,还需提供新加坡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5、新加坡移民局出具的入籍批准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入籍批准过期,需同时提供延期信,否则不予办理。
6、现持或曾持有的新加坡永久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或RE-ENTRY PERMIT。
7、年满21周岁并已取得新加坡公民权证书的申请人应提供公民权证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彩色照片一张。
9、办证所需时间为4个工作日,不办理急件。
【注意事项】:
1、本人需亲自到大使馆办理。
2、国籍变更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加入外国籍后如想恢复中国国籍,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履行法律手续。
其实,万事通想说持有什么颜色的护照,并不能证明这个人到底是不是爱国,很多新移民的所做作为证明了,爱国绝对不是嘴上说说,而是把祖国放在心中,越是离开了故土,情感越深沉……
通心粉们,你们换国籍了吗?对换国籍这事儿怎么看呢?戳“留言”发表你的高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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