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茂桥市镇理事会前总经理贪污案】辩方:涉贿承包商录口供时 给调查员“满意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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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茂桥市镇理事会前总经理贪污案,涉案承包商谢信南的辩方律师争辩说,谢信南在录制口供时疲累不堪,为了不想在贪污调查局再逗留一夜,他因此给予令调查人员“满意”的答案。

据《今日报》报道,谢信南的辩方律师Michael Loh昨天在审讯中指出,患有高血压、需要定时服药的谢信南在2016年10月4到5日、在他录制第一和第二份口供之间,他在一间问话室内逗留了一夜。

辩方律师在盘问贪污调查局首席特别调查员Keith Peh时指出,谢信南当时已经在贪污调查局内超过30个小时,精神和身体状态都不佳,无法提供恰当答案。

法庭也披露,Keith Peh在录制谢信南口供时曾告诉他:“要是你不合作,这张(问话室内的)桌子就是你的床。”

不过,Keith Peh否认说过这句话。而当律师问他是否同意谢信南当时精神疲累时,Keith Peh则表示,谢信南看起来“精力充沛”。

辩方律师则指调查人员影响了谢信南所给的口供。

“为了不在贪污调查局多留一晚,他给了能令你满意的答案。”

新呈堂证供详细说明中国之旅

据《亚洲新闻台》报道,调查员Keith Peh昨天也告诉法官,除了早前呈堂的四份口供书,谢信南还录制了另外三份口供。昨天才呈堂的其中两份证供,更详细地说明谢信南和黄志明为何在2016年两次到中国,以及旅途的费用是由谁支付。

根据证供,谢信南和黄志明在2016年4月第一次到中国时,他们到了重庆、隆昌和惠州。谢信南说,他到中国的主要目的是同当地的冥纸焚烧炉供应商见面。而该名也认识黄志明的供应商也邀请他一起去。

黄志明到中国的另一个目的,是探访他居住在惠州的女友。

在重庆,他们多数的消费都有当地一名友人David Gan支付;在隆昌,消费则由冥纸焚烧炉供应商支付。而在惠州,多数消费是由黄志明的女友Xu Hongmei支付。

律师Michael Loh指:“没有证据显示谢信南为所有人支付所有费用。”

“这就像是朋友一起旅行,有时这个人还钱,有时另一人还钱。”

他们第二次在2016年9月到中国,对谢信南而言则纯粹是商业目的。而黄志明则是再次受到该名冥纸焚烧炉供应商的邀请前去,之后在那里与谢信南汇合。

Keith Peh同意,这一点说明黄志明并不是受谢信南邀请而到中国。

证人签署手机配套 供黄志明使用

另一名控方证人Ng Fook Meng昨天也出庭。他是谢信南生意伙伴Tay Eng Chuan的工头,也是为黄志明签署第一通电话配套的人。

Ng Fook Meng告诉法官,他是在老板Tay Eng Chuan的指示下在2015年签了两年的电话配套,付了约700元。他之后将SIM卡和一台iPhone手机交给老板,之后不清楚电话是由谁使用。

据2015年10月到2016年10月的电话费账单,有人使用这条电话线拨了电话到中国。Ng Fook Meng说,这个手机配套的账单每月费用约几百元,他一般都会先付钱,之后再向老板报销。

他是在发现账单上没有来电和拨出的通话记录后,得到Tay Eng Chuan的同意取消电话线。

案件将在11月7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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