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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法亭成粤港澳专业调解新载体

从广州互联网法院52层办公楼俯瞰,珠江畔,腾讯、阿里、小米、唯品会等十数家互联网行业翘楚的总部大楼正拔地而起,这里将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的叠加创新区域,汇集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众多智能终端产业。

互联网时代呼啸而至,如何让互联网活动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如何让互联网法治化成为数字经济的重要保障?时代命题之下,广州互联网法院自诞生之日起,即承担着为大湾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跨地域、跨法系的一站式法律服务的职责使命,为数字经济创新与互联网产业发展植入“法治芯片”的历史使命。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魏丽娜、章程、方晴

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魏丽娜

立案率100%

2019年5月6日,“E法亭”在第二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首次亮相。

▼展馆内,工作人员正在对“E法亭”进行庭前测试

实现自助立案3305件,在线立案率100%,在线调解152件,在线送达6671人次,在线庭审31次

新技术“加持”

采用5G+4K技术传输,保证画面清晰、流畅

保护当事人隐私

通过身份证验证、人脸识别、指纹等多重核对身份技术,透明玻璃关门后瞬间雾化技术,确保真实性、私密性

功能全覆盖

全方位为当事人提供自助存证、自助立案、自助查询、智能送达、在线调解、在线庭审等6大诉讼服务功能

投放大湾区

截至9月27日,穗港澳等地共布设了12个“E法亭”,广州律师大厦、广州大学城、广州公法中心等地均有投放

“E法亭”布局大湾区 开通在线庭审

广州改革样本

2019年5月6日,在第二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广州互联网法院将“E法亭”搬到现场,完成了一宗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的远程庭审和调解。广州互联网法院的法官身处法庭,原告被告分别在福州和广州,三方借助“E法亭”远程开庭,全程采用5G+4K技术传输,画面清晰、流畅,仅用27分钟即完成了“跨空间”举证、质证、辩论等全部庭审活动。

5月28日,“E法亭”正式首发,并陆续在广州律师大厦、广州大学城、广州公法中心等地投放,成为群众家门口的5G法庭。广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田绘告诉记者,“E法亭”是全国首创的新一代智慧司法便民设施,通过集成可控云终端,全方位为当事人提供自助存证、自助立案、自助查询、智能送达、在线调解、在线庭审等6大诉讼服务功能。

“E法亭”在细节设计上注意保护当事人的隐私,通过身份证验证、人脸识别、指纹等多重核对身份技术,透明玻璃关门后瞬间雾化技术,确保通过该终端机参与在线开庭当事人的身份真实性,以及庭审过程的私密性。

除了硬件上的占地少、施工难度小外,“E法亭”还集成可控云终端,对当事人行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当事人可通过刷身份证、输入查询码、扫描二维码三种方式自助查询立案信息,并在预约时间进行远程庭审。

截至9月27日,广州、香港、澳门等地共布设了12个“E法亭”,实现自助立案3305件,在线立案率100%,在线调解152件(其中澳门调解2件,香港调解14件),在线送达6671人次,在线庭审31次,为粤港澳三地专业调解、仲裁机构调处纠纷构建起智能平台。

跨域诉调对接 打通社会治理新通道

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司法合作不仅是纠纷化解的需要,更是促进大湾区高质量融合发展和提升区域竞争力的需要,而互联网司法技术让线上协同解纷成为了可能。

2019年7月10日,一次跨越粤港澳三地的在线调解正在进行。这是一宗某新加坡籍著名歌手诉某餐厅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原告代理人在北京,被告某餐厅的经营者在澳门,特邀调解员在香港的办公室。

三方通过在线调解,无缝对接完成调解过程,纠纷顺利解决,成为广州互联网法院首次实现在线跨域诉调对接,打通了跨域司法交流与社会治理合作新通道。

跨域诉调的实现,得益于广州互联网法院打造的粤港澳大湾区首个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平台创新“互联网+社会治理”新模式,立足构建粤港澳大湾区互联网纠纷解决生态目标要求,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科技,首创“预约调解、远程调解、异步调解、跨境调解、联合调解、邀请调解”+“自行和解”+“司法确认”+“在线诉讼”的“6+1+1+1”全流程在线纠纷化解模式,实现多元纠纷化解全流程、全业务、全时空。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主任、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田禾表示,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融合了大湾区专业化、国际化司法调解资源,整合律师、公证、仲裁、行业协会等法律服务要素,实现纠纷处理无缝衔接,为纠纷化解按下“快进键”,推动建立粤港澳三地共商、共建、共享互联网纠纷解决机制。

此外,平台还引入香港、澳门、台湾三地调解员22名,形成多元解纷体系,截至目前平台累计收到智能咨询24068例,调解纠纷15196例,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司法助力 提升大湾区网络治理水平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互联网法院的重大历史使命是确立互联网裁判规则,并推动裁判规则上升为法律制度,以司法裁判方式划定网络空间活动的底线和边界。

广州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门户枢纽,网络纠纷具有纠纷数量多、案件类型新、地域跨度大等特点,这些案件资源为探索涉互联网案件裁判规则提供了有利条件。

某商城用户下单后,因不满自付快递费用而退款,该用户近四年的退货、拒收率高达84%,商城因此退回服务费,冻结其VIP账户。该用户认为商城违约、欺诈,诉至广州互联网法院。

2019年5月,广州互联网法院判决网络购物的用户虽依法享有退货的权利,但不等于可以“无限退货”,原告如此高的退货率反映其在购物时未尽到起码的谨慎义务,行使退货权利时过于随意,不合理地增加了企业和社会成本,网络商城的做法符合合同约定。

“互联网正在全面重塑人们的生活方式,对司法实践提出了新的要求。”广州互联网法院院长张春和表示,针对互联网纠纷特色,广州互联网法院引入阿里巴巴、京东、唯品会等互联网企业调解员,专属调解网络经营平台所涉纠纷,坚持合理引调、和解优先,开创由一方当事人借助司法力量“以调促和”的新模式。

同时,广州互联网法院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服务资源、高等院校学术资源、琶洲互联网企业集聚资源,筹备组建互联网司法专家智库,将智库的最新研究成果转化到司法改革实践中,在解决互联网纠纷中检验研究成果。

“充分发挥互联网司法审判职能,构建粤港澳大湾区互联网纠纷解决生态。”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薛军教授表示,广州互联网法院紧紧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不仅推动了大湾区互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更有助于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网络空间综合治理水平,加强我国参与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的话语权。

大湾区司法引擎 为经济注入新动能

广州互联网法院服务大湾区战略远不止于此,其将目光投向未来。

今年6月5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出台《广州互联网法院关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互联网司法引擎的五年规划(2019-2023)》,从全面推动深度智能应用、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推进纠纷多元化解、全面加强司法交流合作、全方位加强开放发展等方面提出了30项具体任务,为粤港澳大湾区互联网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规划明确,要创建“粤港澳大湾区互联网审判创新实验室”,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与创新研究实践(广州)基地为依托,联合政法机关、高等院校、科技企业建立综合研究基地,搭建开放的粤港澳大湾区互联网司法研究平台。

未来,还将以“一线法官+技术精英”的模式,联合开发更多司法科技应用场景、创新项目,确保建设方向符合群众需求、审判需求。

“结合粤港澳大湾区的互联网经济发展特点,探索拓宽案件管辖地域范围,提炼更多互联网治理案例样本。”张春和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打造“智库型法院”,着力建构与互联网科技相适应的诉讼服务机制、与互联网治理相适应的司法联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