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标准版

全球法律界和商界人士齐聚 2021年新加坡公约周

2022年08月15日 19:44

新加坡 - Media OutReach - 2021年8月31日- 2021 年新加坡公约周(简称"新加坡公约周")即将于 2021 年 9 月 6 日至 10 日在线上举行,汇集了国际争端解决领域的法律界、商界和政界领袖。此次新加坡公约周以"转型中的世界"为主题,探讨在冠病疫情时期及之后快速转变的商业环境下,国际争端解决领域的最新趋势和发展。

2021 年新加坡公约周由新加坡律政部(简称"律政部")与合作伙伴机构举办(见附件 A附件 B)。为期一周的一系列活动包括:

(i) UNCITRAL Academy:首届活动由律政部及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UNCITRAL) 联合举办,是 2021 年新加坡公约周的主要亮点,包括由企业高管和行内重量级人物引领的对话会、专题讨论和工作坊。新加坡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先生、新加坡文化、社区及青年部长兼律政部第二部长唐振辉先生、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秘书长安娜·乔宾-布莱特女士,以及40 多名全球顶尖专家将就跨境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 (ADR)的演变和对企业日益增加的重要性,以及各公司和从业者如何在转型中的当今世界成功应对复杂的商业环境,分享他们的意见和经验。讨论主题包括《新加坡调解公约》、国际争端解决在冠病疫情中扮演的角色、ADR 的未来趋势、新兴市场中的 ADR、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以及调解在重组与破产事务中的潜在用途。UNCITRAL Academy 将于 2021 年 9 月 7 日至 8 日举行。

(ii) 新加坡公约周活动(见附件 B):由合作伙伴机构举办,各项活动将汇集决策人、从业者和服务用户的不同观点,深入探讨国际争端解决长期以来面对的问题和最新发展等的不同层面。

新加坡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先生表示:"用户对实用、高效且具有成本效益的跨境争端解决机制的需求越来越大。我们将在 2021 年新加坡公约周讨论这些议题。在这冠病疫情时期,这项议题是全球各地企业感兴趣并关注的。我们很荣幸能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合作举办此次活动,为开展国际贸易的企业提供便利。"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秘书长安娜·乔宾-布莱特女士表示:"在 2019 年的《新加坡调解公约》签署仪式上,我们强调过,签署和批准公约只是促进国际调解统一框架的第一步,而第二步也是关键的一步是实施公约。我们很荣幸能与律政部联合举办首届 UNCITRAL Academy,并参与2021 年新加坡公约周。这些活动在推进实施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我们希望这些活动将有助于进一步提高人们的意识,并在全球推广调解为另一项争端解决程序。"

《新加坡调解公约》,又称《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为各方遇到跨境争端时提供一个有效的渠道,执行通过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公约》于 2019 年 8 月 7 日在新加坡开放签署,当时共 46 个国家签署。到目前为止,共有 54 个国家签署了《公约》,当中有6 个国家已批准这个《公约》。《公约》于 2020 年 9 月 12 日正式生效。(详情请参见附件 C)。


请浏览https://www.singaporeconventionweek.sg/,报名参加 2021 年新加坡公约周,并获取最新动态。

新加坡律政部

2021 年 8 月 31 日

附件 A:2021 年新加坡公约周合作伙伴机构

附件 B:2021 年新加坡公约周资讯

附件 C:《新加坡调解公约》情况说明

附件 A:2021年新加坡公约周合作伙伴机构


附件 B : 2021 年新加坡公约周资讯



附件 C:《新加坡调解公约》情况说明


背景、签署和批准


主要益处


《新加坡公约》的适用范围


签署和批准《新加坡公约》的国家名单

注:已批准/核准《新加坡公约》的国家用星号 (*) 表示


序号

国家

序号

国家

1

阿富汗

28

哈萨克斯坦

2

亚美尼亚

29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

3

白俄罗斯*

30

马来西亚

4

贝宁

31

马尔代夫

5

巴西

32

毛里求斯

6

文莱达鲁萨兰国

33

黑山

7

乍得

34

尼日利亚

8

智利

35

北马其顿

9

中国

36

帕劳

10

哥伦比亚

37

巴拉圭

11

刚果

38

菲律宾

12

刚果民主共和国

39

卡塔尔*

13

厄瓜多尔*

40

大韩民国

14

史瓦帝尼

41

卢旺达

15

斐济*

42

萨摩亚

16

加蓬

43

沙特阿拉伯*

17

格鲁吉亚

44

塞尔维亚

18

加纳

45

塞拉利昂

19

格林纳达

46

新加坡*

20

几内亚比绍

47

斯里兰卡

21

海地

48

东帝汶

22

洪都拉斯

49

土耳其

23

印度

50

乌干达

24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51

乌克兰

25

以色列

52

美利坚合众国

26

牙买加

53

乌拉圭

27

约旦

54

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