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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97%回报为饵 诱29人投资外汇 男子涉欺骗被控

2019年08月24日 03:30

王英慧 报道

evonwong@sph.com.sg  

一名男子涉嫌以97%高回报率为饵,诱骗他人投资外汇兑换,有29人坠入陷阱,涉及金额高达300多万元。

他也被指26次运送总共116万元的现金出入境新加坡,远远超过法定的现金限额。

44岁的穆哈默埃迪前天被控上法庭,面对55项控状,包括29项欺骗罪,以及26项触犯贪污、贩毒与其他严重罪行(没收利益)法令罪名。

根据控状,被告涉嫌在2016年4月至8月间,以投资外汇兑换可换取97%高回报率为饵,让受害者投资,结果29人坠入陷阱,涉及金额高达356万零264元。

控状显示,29名受害者当中,有人投资一次,也有人投资多达八次,他们投入的资金从1340元至153万4300元不等。

26次携超额现金出入境

不仅如此,被告在2015年6­月至2016年3月之间,26次携带巨额现金出入境新加坡,远远超出法定的2万元现金,因而触法。

其中,他10次将46万元现金带入新加坡,另外16次则携带70万元现金出境。

根据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记录,被告是七家企业董事和一家公司股东,这些企业包括船务、投资公司、商品批发、汽车买卖和维修等,其中四家在2017年以后相继关闭。

被告昨天面控后表示需要时间聘请律师辩护,法官批准他以8万元保释在外,案件展至9月12日过堂。

根据违反贪污、贩毒与其他严重罪行(没收利益)法令,携带超过2万新元的现金出入境都必须向当局申报。未申报者可被判最高5万元的罚款,或者最长三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欺骗罪一旦罪成,将被判监禁最长10年以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