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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2岁女子无证操作249克无人机,被判12个月缓刑及50小时社区服务

2026年09月17日 18:49

一名22岁新加坡籍女子在没有执照或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商业用途操作无人机。她被判接受12个月缓刑,并须完成50小时社区服务。

翁思琪面对违反《空中航行法令》的31项控状。她承认其中4项罪名,并于9月16日被判刑,其余控状则纳入考量。

案发时,翁思琪是JD Works私人有限公司的销售员。该公司供应包括太阳能板在内的商业及工业设备。公司董事购买了一架约249克重的DJI Mini 2 Pro无人机,并允许员工在遵守相关条例的情况下将其用于休闲活动,但翁思琪在董事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无人机用于商业用途。2025年3月13日至7月10日期间,她先后10次在没有必要许可证的情况下操作无人机。

2025年7月10日上午约10时33分,翁思琪在东海岸路上段的Jalan Demak附近为一名有意购买公司太阳能板产品及服务的客户进行屋顶勘察。当时,她需要无人驾驶航空器执照及第一类活动许可证,但并未持有。新加坡民航局发现当地有无人机活动后,派遣辅助警察人员前往现场。

2025年8月26日中午约12时40分,她又以休闲用途在麦波申路附近操作无人机约两分钟。该地点位于巴耶利峇空军基地机场范围5公里内,而她当时没有适用于该无人机型号的第二类活动许可证。缓刑期间,她的父母须提供5000新元保证金以确保她行为良好,缓刑条件还包括晚上11时至早上6时的宵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