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年龄分别为39岁和54岁的女子因涉嫌售卖假冒商品而被捕。
9月16日,新加坡警察部队刑事调查局人员同时突击检查斯科茨路一座商场内的两家零售店,起获逾900件侵犯商标的商品,包括奢侈包、手表、服装、鞋类和配饰。被起获物品的估计市值超过18万新元。
警方调查仍在进行中。根据《1998年商标法》,为交易目的持有贴有假冒商标商品者,可被罚款最高10万新元、监禁最长五年,或两者兼施。警方表示严正看待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并提醒公众,分销和售卖假冒商品属于严重罪行。
两名年龄分别为39岁和54岁的女子因涉嫌售卖假冒商品而被捕。
9月16日,新加坡警察部队刑事调查局人员同时突击检查斯科茨路一座商场内的两家零售店,起获逾900件侵犯商标的商品,包括奢侈包、手表、服装、鞋类和配饰。被起获物品的估计市值超过18万新元。
警方调查仍在进行中。根据《1998年商标法》,为交易目的持有贴有假冒商标商品者,可被罚款最高10万新元、监禁最长五年,或两者兼施。警方表示严正看待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并提醒公众,分销和售卖假冒商品属于严重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