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多次因偷拍女性裙底视频而入狱的41岁男子,星期五(10月23日)再次因偷窥罪被判监禁28周。黄坤杰(Gary Huang Kunjie)至少八次被定罪,包括这次在内至少七次入狱。法庭判处的刑期高于控方建议,并警告他若再犯,可能被鞭刑。
黄坤杰承认一项偷窥罪,涉及2026年6月20日的案件。他下班回家途中,在义顺北点城看见一名令他心动的女子,便跟着她走上扶梯,并拍摄裙底视频。他之后将视频用于满足性欲,再把视频删除。2026年5月至6月间,他还承认曾拍摄约20名不同女性的视频,频率约为每周两次;观看以获得性满足后,他会删除视频,以免警方恢复这些录像。
黄坤杰早在2010年就因在五天内用手机拍摄女性的90多段视频被定罪,当时被判两年缓刑。2018年,他承认在义顺偷拍裙底视频的八项控状中的三项,被判监禁12周。2019年,他再次犯案,在当时任职的Seagate Technology被捕,之后保释期间仍继续犯案;他承认在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间,46次偷拍裙底视频,被判监禁八个月。2020年,他因类似罪行再度入狱,同年9月11日获释;三周后又因同类罪行入狱。2022年,他因两项偷窥罪被判监禁36周,2025年也曾被定罪。此前有一次刑期超过60周。
控方针对这次案件建议判监22至25周,认为考虑到他曾多次犯下类似罪行,需要起到一般和特别的阻吓作用。控方没有要求鞭刑,理由是他只面对一项控状。法官多次追问这项建议刑期是否足以防止他再犯,并认为刑期偏低。偷窥罪最高可判监禁两年、罚款、鞭刑,或并施上述刑罚。
法官询问黄坤杰为何不应因屡次犯案而被判鞭刑。黄称自己感到懊悔,并说工作压力导致他犯案,尽管他一直在寻求精神科协助。他还表示,自己找不到稳定工作,感到“失望和难过”。法官担心他会继续重犯。黄说工作能让自己忙起来,但他需要“慢下来”,从事兼职以“在精神上释放”,并重新融入社会。法官认为他真心想改过,但警告这是最后一次机会;若再犯,应考虑鞭刑。